法院对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程序有哪些


法院对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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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对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程序有哪些?
【法院对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程序有哪些】1、宣布开庭 。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
2、法庭调查 。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
3、举证质证 。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
4、法庭辩论 。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 进行辩驳和论证 。
5、法庭调解 。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
二、法院调解工程合同纠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 。
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二是达成调解协议要自愿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即时判决 。
2、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原则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 必须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3、合法原则 。
即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应既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也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如《民法典》、《民法典》等 。
三、工程合同纠纷开庭后法院可以主动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
四、工程合同纠纷开庭后质证的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 , 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
只要法院已经受理了工程合同纠纷,法院审理工程合同纠纷的程序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 。在工程合同纠纷审理的过程中 , 不管进入到了哪一环节,原被告都必须遵守法庭秩序 。法院的审理是非常严谨的,举证质证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都不是可以随便提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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