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乡居民产前检查三级医院能报销吗?

【贵州城乡居民产前检查三级医院能报销吗?】

贵州城乡居民产前检查三级医院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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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乡居民产前检查三级医院能报销吗?
大多数市(州)城乡居民的普通门诊只能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考虑产前检查特殊性,城乡居民产前检查在三级医院也可报销 。
根据《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的通知》中规范产前检查待遇标准:
产前检查不设起付标准,待遇享受期截至预产期当月 。
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1200元,支付比例为90%,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 。
超支付限额的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个人账户等渠道按规定支付 。
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参保人确诊怀孕后,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叠加产前检查待遇 。
将叠加待遇拓展到三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为50%,对于普通门诊已放开至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地区,待遇就高执行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按照各市(州)现行普通门诊规定执行 。
(该政策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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