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有必要复审吗 商标驳回复审 需要多久,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一、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商标法》规定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 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 , 并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材料 。驳回复审申请时 , 当事人应当明确提出复审请求 , 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 , 并说明国家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无效的理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 , 经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 , 不予受理;材料不足的 , 将要求限期补齐) ,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申请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申请 , 对商标局驳回决定的合法性以及申请人复审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全面审查和评论 。在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 , 由于不涉及当事人的质证 , 商标评审委员会一般不适用公开复审程序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 , 将商标驳回复审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应当初步审定的商标 , 即交由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 。当事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后十五日内未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的 , 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完成整个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 。
二、商标驳回复审要多长时间 , 需要多久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按照《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申请期限: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核驳通知书》的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造成延期的 , 可以在期满前30日申请延期 。是否同意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
三、商标驳回复审一般多久能取得结果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商标局对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 , 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注册申请人对通知不服的 , 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 , 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根据第《商标法》条和第《商标评审规则》条的规定 , 1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的原申请人 。2.申请期限: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核驳通知书》的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造成延期的 , 可以在期满前30日申请延期 。是否同意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审查的文件 。
四、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久?
注册商标图标商标是标识某一商品、服务或与之相关的特定个人或企业的显著符号 。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商标 , 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 , 注册商标享有一定的商标名称和商标标识的专用权 , 受法律保护 , 不允许使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收费1500元/件;代理公司一般收取1500-3000元/件不等的写案费 , 即3000元、3500元、4000元、4500元/件等 。至于驳回复审需要多长时间 , 从商标评审委员会现有的裁定文件来看 , 除了第25类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外 , 其他几乎所有类别都需要6-8个月左右 。(据说要加速审查!)
五、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多少费用及多长时间?
十五天 。根据第《商标法》条 , 商标局应当将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注册申请人对通知不服的 , 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 , 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驳回商标复审费:商标复审费1500元 。如需邮寄 , 请通过银行汇款(不接受邮局汇款) , 并在本申请中附上汇款单据副本 , 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 。延伸信息:商标注册申请要求:(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 , 并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相关文件可以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提交 。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准的使用范围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 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标志的 , 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第二十五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首次在外国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 , 以同一商标在中国就同一商品申请商标注册的 , 可以根据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 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 , 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规定要求优先权的 , 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作出书面声明 , 并在三个月内提交首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逾期未作书面陈述或者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 , 视为未主张优先权 。第二十六条商标在中国政府发起或者承认的国家注册 。
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 , 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 , 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 , 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 , 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 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二十七条 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 ,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 , 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 , 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 ,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 , 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 。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 , 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 , 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 由商标局驳回申请 , 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 ,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 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 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 , 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 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 不予公告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 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 , 经调查核实后 , 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 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 发给商标注册证 , 并予公告 。异议人不服的 , 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 , 被异议人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 , 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可以延长六个月 。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 ,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 , 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 , 可以中止审查 。中止原因消除后 , 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 , 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 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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