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异议别人的商标 商标异议多久有结果,商标异议多久出结果

一、商标被异议,大概要多长时间能有结果?
该商标有争议的,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 2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条规定,对商标预审公告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当事人及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调查核实,自通知期满之日起1 2个月内决定是否核准注册,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异议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时,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发出通知 。异议人不同意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 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进行复审,并将复审决定书面通知异议人和异议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延长六个月 。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告知持不同政见者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优先权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院审理的其他案件的审判结果为依据 。行政机关可以暂停审查 。取消中止理由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注册成功的,自公告期满之日起计算注册日期 。延伸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注册审查和商标侵权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依据本法第十三条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认定商标驰名情况 。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需要,确定该商标的驰名情况 。在审理民事、行政商标案件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确定驰名商标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二、商标异议一般要多久才能知道结果
商标异议的流程步骤:1 。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名称、商品类别、初步批准文号、初步批准公告号、异议理由 。如果认为被质疑的商标与异议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用于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还应当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和注册号 。2.答复通知:商标局收到异议及相关证据后,将异议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被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异议程序 。3.补正(可选流程):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如发现异议申请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发出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4.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公告期满后十二个月内 。目前,商标申请、驳回、异议等事项,商标法明确规定了处理时间 。百度《商标法》 XXII 。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对初步审定中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如遇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
【怎么异议别人的商标 商标异议多久有结果,商标异议多久出结果】三、商标异议答辩后多长时间出结果?
商标答辩期限为30日,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计算 。异议更正和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也适用于辩护程序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内对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注册公告发布前一日止 。
四、商标异议多久出结果 。
商标异议申请的结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后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如遇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
五、商标异议申请完成结果要多久
你好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不合法,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的意见 。《商标法》相关规定如下: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如遇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决定准予注册的,应当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 。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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