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之前是哪些朝代 税制从哪个朝代开始,两税制

一、

唐朝之前是哪些朝代 税制从哪个朝代开始,两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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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个朝代的税制体系
中国的税制起源很早,我可能说多了 。请选择性的看一下,找出你想要的 。我就重点说说清朝的税法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进一步肯定和发展了过去的税制 。公元前216年颁布了“使贵州首领自实土地”的法令,让拥有土地的地主和农民自报所占土地的数量,按习俗纳税 。秦律规定“草有三石二石”,即每公顷土地要向国家缴纳草料三石,草有两石 。如果隐瞒土地,少交或不交,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部长向农民收取了地租而没有报告,他将被处罚为“藏匿土地” 。此外,秦朝还征收“户税”和“口税”(即人头税) 。汉朝建立后,继承秦制,“收地租,出口税”(《汉书食货志》) 。汉律要求农民按照田地向国家如实申报应付租金的数额 。举报不实或父母不亲自举报,罚二斤铜,未报的庄稼和贾钱不进县令 。与汉秦不同的是,汉初鉴于秦亡的教训,被迫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 。汉高祖(公元前202 ~ 195年)规定十五税一,景帝(公元前157 ~ 141年)改为三十税一,但这并不意味着汉朝百姓负担轻,因为早期封建王朝往往是按丁口向百姓征税,即数钱、交钱是人头税 。汉高祖四年,开始算赋 。“十五岁以上到五十六岁的人,给他们钱,算一百二十个人 。”贾人和奴婢加倍,两人必算 。惠帝六年(前189年),十五岁至三十岁未嫁的人民妇女,赐五计;文帝(前180 ~前157年)在位时,减算和税三分之一,百姓交四十块钱 。货币是尚未结算的人口税 。武帝(140 ~ 87年前)用兵,缺国用 。“民三至十四岁,出者二十三” 。魏武帝兴盛之初实行的是计亩计户的税收法规:每亩玉米四升,户丝二两,棉花二斤,其余不准繁盛 。晋武帝统一后(265年至290年在位),于280年颁布《占田令》,规定丁男(16岁至60岁)缴纳地租50亩,丁女缴纳地租20亩 。户主为丁南(13-15岁,61-65岁)的,按照25亩交租金,户主为丁南的,不交租金 。五十亩,四块钱租金加税,也就是每亩八升 。除了地租之外,还需要缴纳户口迁移费 。如果丁男是户主,每年要交三帛三斤棉花;户主为女性或第二个男性的,户籍减半 。晋武帝死后,内乱起,这个《占田令》长期没有实行 。南朝的赋税很重,很乱 。北魏实行均田制 。北魏太和九年(485),颁布《均田令》 。主要内容有:15岁以上男性分40亩开荒种粮,女性20亩;在大麻产区,每个男人分二十亩桑田种树,男人分十亩麻田,女人分五亩 。次年颁布征收租调的法令,规定夫妻一人每年缴纳租金二石帛,十五岁以上未婚男女四人,从事农耕织布的婢女八人,牛二十头,分别承担相当于夫妻一人的租调数额 。并建立“三长制”,即“五家一邻,五邻一里,五里一党长”,负责查户、收租、徭役 。唐初颁布的均田制
【唐朝之前是哪些朝代 税制从哪个朝代开始,两税制】《租金调整法》还规定了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减少或免除租金调整的具体措施 。中唐时期,面对安史之乱以来的财政短缺和尖锐的阶级斗争,统治者开始对财政禀赋制度进行梳理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宰相杨炎制定了两部税法 。两个税法的实施,是土地兼并对土地占用的改变在税制上的反映 。抗日起义后,人们的田地“多被富户和官员吞并”(《唐会要》,卷85),以丁户为基础的租均法不再适用 。两个税法从按个人征税转变为按财产征税,体现了税收的发展规律 。同时将夏秋两季的各种税捐合并,简化了税制 。所以宋、元、明、清都采用了 。王安石在宋代的变法 。其中,与税收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土地税法》和《征兵法》 。均田税法: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为“均田”和“均税”两部分 。“田方”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主持的土地调查,根据土壤肥力分为五个等级 。“平均税收”是根据“田方”调查的结果,而设定的税收数量 。征兵法:又称“免役法”,是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司农寺起草的,由开封政府试行 。同年10月在全国颁布实施 。免役法废除了原来按户轮流担任州县役的办法,改为州县政府自掏腰包雇人服役 。职工所需费用由家庭分担 。本来不用负担仆人的女户和寺庙,也要交一半的役钱,称为“役钱” 。
三、历史上改革税制的有哪些朝代,具体点 。
春秋时期鲁国的“始税亩”,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北魏至初唐的均田制,中唐的两税法,明代张的一条鞭法,清代康熙以后的田亩 。
唐朝之前是哪些朝代 税制从哪个朝代开始,两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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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春秋战国到明清中国赋税制度在各个朝代主要有哪些
一、先秦时期的税收制度先秦税收多以“贡”的形式存在 。代表商业向君主臣服 。
财物称为“土贡” 。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此外,还有军赋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按土地面积征收实物 。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 。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二、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 。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 。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 。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 。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 。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 。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 。7至14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 。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 。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 。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月劳役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曹魏时实行租调制,“收田租亩四升,户生绢两匹,绵三斤” 。课田制和户调式是西晋的赋税制度 。课田指的是应向国家纳税的田地数量 。丁男(16-60)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13-15;61-65)25亩,每亩纳粮8升 。户调就是户税,丁男之户每年纳绢3匹,绵3斤;丁女或次丁为户者折半交纳 。与曹魏相比,田租增加一倍,户税增加了二分之一 。北魏时规定,一夫一妇出帛1匹,粟2石;15岁以上的未婚丁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租调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 。四、隋唐至宋元时期的赋税制度隋唐之际实行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纳粟2石,称作租 。交纳绢2丈,绵三两或布2丈5尺、麻3斤,称作调 。每丁每年服徭役20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3尺或布3尺7寸5分,称作庸,也叫做“输庸代役” 。所谓“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陆寅公集》卷二二),但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 。从唐德宗时期开始实行两税法 。德宗建中元年(780),宰相杨炎建议推行的两税法,实质上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的新税制 。其主要内容是:(1)取消租庸调及各项杂税的征收,保留户税和地税 。(2)量出制入,政府先预算开支以确定赋税总额 。实际上以779年(大历十四年)政府各项税收所得钱、谷数,作为户税、地税总额分摊于各州;各州则以大历年间收入钱最多的一年的收入数作为两税总额分摊于各地 。全国无统一定额 。(3)户税按户等高低(分上上至下下九等)征钱,户等高者出钱多,低者出钱少 。划分户等,是依据财产的多寡 。户税在征收时大部分钱要折算成绢帛、征钱只是很少一部分 。(4)地税按亩征收谷物 。纳税的土地,以大历十四年的垦田数为准 。(5)无论户税和地税都分夏秋两季征收 。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限十一月纳毕 。因为夏秋两征,所以新税制称为两税法 。(6)对不定活的商贾征税三十分之一(后改为十分之一),使与定居的人负担均等 。两税法大约实行了八百年,中间略有变更 。北宋时从户税中分化出商税和间架税 。户税逐渐变成地税,仅保留夏秋两征的形式,成为一半收钱,一半收谷的二税 。五、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明代前期仍然实行两税法 。张居正改革时开始推行一条鞭法 。具体内容是:(1)各项复杂的田赋附征和各种性质的徭役一律合并征银 。(2)徭役中的力差改为以银代役,由官府雇人充役 。(3)徭役银不用户丁分派,而由地亩承担 。(4)以县为一单位,将全部徭役银分配于一县的田额上,改变原来按里平摊之法 。(5)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里征解开役的办法 。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改革 。首先,它简化了赋役的征收手续,改变了以前赋与役分征的办法,使二者合而为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 。其次,徭役征银的办法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驰,为城镇手工业了较多的劳动力 。第三,由于赋税征银,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作物的商品化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清政府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2,462万)作为以后征收丁银的标准,把丁银359万两固定下来,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在此基础上一些地方开始改革赋税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广东省开始将丁银并入田赋,即所谓“摊丁入亩” 。雍正元年至七年(1723-1729)推行于全国(少数地区实行的较晚) 。从此,田赋一般称为地丁钱粮 。摊丁入亩(地)与一条鞭法同为使役银归于赋银,将原来的人丁税并入土地税 。就这点来说,摊丁入地是一条鞭法的继续推进 。但两者又有不同 。(1)一条鞭法的丁指的是差役,摊丁入地的丁指的是丁银 。(2)一条鞭法只在某些州县推行,各地情况相差很大;摊丁入地则丁额已在“永不加赋”的规定上加以固定,并广泛推行,且这较一条鞭法简明 。摊丁入地结束了长期以来地、户、丁与赋役制度的混乱现象,完成了赋税合并即人头税归入财产税的过程,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个进步 。(1)对封建国家来说,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因而不再顾虑人口逃亡的问题 。(2)对广大农民来说,减少了一些额外负担 。(3)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
五、中国哪个朝代开始征收农业税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农业税收为春秋时期(前594年)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汉代叫“租赋”,唐朝称“租庸调”,国民政府时期叫“田赋”;期间在历朝对税制多次进行改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未停止征收农业税 。中国为传统的农业国,农业税收一直是国家统治的基础,国库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税收 。从现代意义来看,农业税一直被农民称为“皇粮国税”,尽管农民负担问题一直困扰中国大陆,但农民一直认为纳税是一种义务,对农业税未有对抗心理 。到2005年废止农业税止共计实行了整整2600年 。
六、中国税制在不同的时期的特征是什么?中国是一个农业古国,历史上中国的税种其实是比较单一的,主要中国古代有四种不同的税费:第一、以人丁为依据的来进行征收的人头税,也就是历史上比较著名的丁税 。第二、是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这种税费一般是按照家庭收取,所以也就是做调 。第三、中国古代主要的税费是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这是中国主要征收的税种之一,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所谓田租 。第四、我国古代规定成年男子(也就是十五岁至六十岁)的男子,他们要服徭役和兵役,另外还要负担其他一些名目的地方性的其他苛捐杂税 。如果是国泰民安,国家会降税,如果战争,会加税 。税收概述”税”(又称税赋、税金、税收、赋税、税捐、捐税、租税)指政府为了维持其运转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对个人和法人强制和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 。各国各地区税法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同,分类也不同,概念不尽一样 。税的中文称呼,在中国各个朝代、各个中文地区对税的称呼也有差异 。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税种指税的种类,差异表现为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税种总合构成“税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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