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9114号文件 国税哪个文件 规定 税目,不公开文件规定

一、为什么房租发票不能开增值税,税法上哪个文件有规定吗?
房子属于不动产,租金收入属于营业税缴纳范围,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国税发2009114号文件 国税哪个文件 规定 税目,不公开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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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票抬头必须合规,税务局哪个文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没有这么详细,但是有了这个: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依法加强普通发票管理 。要求税务机关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特别是未载明付款人全称的发票 。纳税人不得用于税前扣除、税款抵扣、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对不开具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相应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偷税、骗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三、国税局的那个文件规定了纳税人必须上报所谓的大额发票,而且还不能出错,出错后还要罚款
我不知道你在问什么 。根据税法,每个开具发票的销售者都必须申报纳税 。能具体列出你说的错误吗?罚款的唯一原因是没有按时上传报表,按日计算不同的税款 。三次以上忘记上传报表,需要重罚,大概在税务局批准的范围内,金额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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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家税务总局的国税发文件属于什么性质的法律文件?根据什么法律条文赋予它的权利?谢谢!
国税发文属于国家行政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授予它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条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其法定职责 。
五、请问关于个人所得税计算时,年终奖的相关规定是在税务总局的哪个文件中规定的?
【国税发2009114号文件 国税哪个文件 规定 税目,不公开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2005年1月21日发布 。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合理解决个人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经研究,现将调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1 .年度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年度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向员工支付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法的单位根据考核实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按照下列计税方法代扣代缴: (一)将职工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职工当月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年度一次性奖金扣除“职工当月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 。(二)职工当月取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按照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计税 。计算公式如下:1 。职工当月工资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2.如果职工当月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职工当月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这种计税方法只允许每个纳税人使用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实现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年终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执行 。5.员工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金、季度奖金、加班奖金、先进奖金、考勤奖金等 。应合并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及物动词对无住所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各种名义奖金的个人,个人当月在中国境内无纳税义务的,或个人当月因出入境原因在中国境内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商业经济法规
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六、防伪税控的一套硬件设施可以抵扣增值税,并记入管理费用,是哪个文件的规定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文!同时参阅《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1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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