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系统 徐州市个人所得税在哪里申报,个人经营所得税怎么申报

二、现在个人所得税申报在哪里申报啊?
【个税申报系统 徐州市个人所得税在哪里申报,个人经营所得税怎么申报】(1)在中国境内有雇主或雇员的,向雇主或雇员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个及以上工作、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没有雇主、雇员,年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实际经营地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没有就业或者就业单位,年度所得项目中没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在中国的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应选择在其中一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永久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应当向在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三、个人所得税在哪里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步骤如下:1 .首先进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然后点击“自然人”选项进入下一步 。2.然后点击“居民转个人”选项进入下一步 。3.然后你需要继续点击“税务登记”然后进入下一步 。4.最后点击需要的选项,即完成 。扩展信息: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1 。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 。(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2 。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在纳税年度结束后30日内办理 。(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3 。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或者无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的纳税人,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在取得按月或者按小时纳税后的次月十五日内办理 。4.股权转让给其他被申请人或者法人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办理 。5.限售股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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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哪申报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在当地税务机关申报或在当地税务局网上申报 。有用人单位或者职工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个以上工作或任职单位的,应选择其中一个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于次月十五日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6月30日前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纳税 。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非居民个人,应当于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国外注销中国户口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口前结清税款 。
五、请问现在个人所得税在哪里申报?
个人所得税现在在国家税务局的地方分局申报 。2018年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正式实施地方税和国税合并 。2018年7月20日,各地地税和国税已经合并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一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明确指出: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地方税务机关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省(区、市)人民政府为辅的双重领导和管理体制 。扩展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应于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次年3月31日前进行最终结算和支付 。纳税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应当按月或者按次计算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分次代扣代缴税款 。来源:百度百科——国税合并
六、江苏省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及流程
符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工作或受雇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 。没有就业或者就业单位的,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过程如下:1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 。
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3、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4、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 。5、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注意事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第十条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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