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不配合结算怎么办 施工单位 结算 需要缴 哪些税,建筑公司应缴纳哪些税

一、想问一下施工单位应该缴纳的所有税金都有哪些 , 比例是多少 。
施工单位应纳税的问题非常巨大 , 可以简化为以下几类:1 。占营业收入3%的营业税 , 在营业税条例中明确规定 , 无论承包人是否为材料工作 , 所有的工资和材料都应作为营业收入 。2.营业税附加费 , 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有的是5%和1% , 因地区而异) , 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3% , 地方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1% 。3.所得税 。个人承包工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企业承包工程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 出租房屋为租金收入的12% , 自用房屋为原房屋价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1.2%(这个比例各地不同 , 为10%至30%) 。5.土地使用税 , 按占用土地面积计算 , 各地不一样 。6.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按照工资和奖金总额计算 。发行人预扣 。7.印花税 。按签订的合同、协议金额计算 。8.分包工程的营业税按合同总额计算 。分包工程由分包人承担 , 由发包人代扣 , 其余分包工程由发包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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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施工企业应交纳哪些税?
施工企业应缴纳3%的营业税、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和各种基金 。如果是施工总承包 , 他们还要代扣代缴分包营业税、合同价款0.03%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是根据不同层次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需要而设计的 , 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比例税率 , 即在纳税人所在的市、县、镇等不同行政区域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征收 , 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 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 专项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中订立和收取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有收入的组织 , 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 , 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帐 , 进行核算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而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绝提供税务信息的;(4)虽设置账簿 , 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全 , 难以查账的;(五)因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 ,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纳税后 , 仍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 且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 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施工单位不配合结算怎么办 施工单位 结算 需要缴 哪些税,建筑公司应缴纳哪些税】三、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交哪些税?税率多少?
建筑企业一般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附加费、环境保护税、印花税和所得税 , 汽车缴纳车船使用税 , 房屋缴纳房产税 。一般纳税人执行建筑业企业一般税法 , 增值税税率为9%;实行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施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3% , 印花税0.03% , 企业所得税25% , 城建税7%(县镇5% , 村1%) , 教育费附加3% , 营业税1%的地方教育附加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水利基金 , 社会保障费 , 残保金 , 工会经费 。如果企业有车辆 , 有车船使用费 , 如果有房产 , 有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 , 如果出售房产 , 有土地增值税 。
四、施工单位应缴纳哪些税?
施工企业要交3%的营业税 , 7%的城建税(市区7% , 县5% , 村1%) , 3%的教育费附加 , 各种基金(视各地区规定而定) 。如果是施工总承包 , 还需要代扣代缴分包营业税、合同价款0.03%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税(代扣代缴) 。
五、建筑施工企业一般要交哪些税款
施工企业一般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建筑业企业缴纳税款的税率如下: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 , 小规模纳税人3%;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增值税计算缴纳 。适用税率分别为7%(城市)、5%(郊区)、1%(农村);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 。教育费适用率为3%;本地学历加2%;4.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加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让文件 , 税率为万分之五;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合同和技术合同 , 税率为万分之三;贷款合同 , 税率是一万
之零点五;对记录资金的帐薄 , 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 , 按件定额贴花五元;5、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6、房产税:有从价计征(税率为1.2%)和从租计征(税率为12%和4%)【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 为增值税纳税人 , 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 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 , 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 , 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 , 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 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 , 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一)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 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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