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包括 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哪些,享受税收优惠的办理方式

一、税收优惠形式有哪些
我国的税收优惠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策性免税 。第二 , 支持中小企业减税 。

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包括 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哪些,享受税收优惠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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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见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形式?
最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减税、免税、出口退税、退税 。(1)减税减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 , 减少纳税人计算的部分应纳税额的措施 。减税是国家税收法规中规定的 , 是为了给一部分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 。减税按照税法规定执行 。(2)免税是根据税法的规定 , 通过不征收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来鼓励部分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措施 。与免税金额不同 , 所谓免税金额 , 是指从征税对象中扣除的免税金额 。当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 , 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 , 只超出部分税收 。免征额不是税收优惠 , 对所有人都一样 , 是税制的一个要素 。(三)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指根据税法规定 , 由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还原应由出口企业承担的流转税的措施 。其目的是鼓励出口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货物的 , 可在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 , 凭出口报关单等单证 , 按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货物退税 。(4)第一步 , 按照税法规定收取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 , 然后由财政部门全额或部分退还 。
【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包括 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哪些,享受税收优惠的办理方式】三、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形式
1.地方政府园区有限公司退税政策该政策是对部分高增值税企业的普惠性政策 。为了鼓励一些西部开发地区和新兴城市的发展 , 国家允许其总部招商引资 , 促进当地发展 , 减轻企业压力 , 即企业在不改变经营地址和结构的情况下 , 在网上注册入驻园区 。当月正常纳税 , 次月地方财政局将地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成部分的70%-90%返还到企业账户 。比如企业当月纳税一百万 , 次月就有28万左右的奖励到其企业账户 。2.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该政策是对企业低成本票、企业所得税、个税、高股息税的全包政策 。也可以开具一分或三分的增值税专用票 。经核实 , 只需缴纳1%增值税、0.06%附加税和0.5%-2.16%个税三种税 , 综合税负不超过4% 。比如一个100万的业务 , 只需要交1.99万就可以交税 , 节税效果明显 。(电话:173-2345-6554) 3 。代表自然人的政策 。该政策是对无法取得发票的企业或自然人的普惠性政策 。明知国内部分企业做生意或个人与企业做生意拿不到发票 , 允许自然人持合同到税务局指定的地点开具发票 , 自然人在地方政府税收优惠园区开具发票即可 。只缴纳1.56%的综合税负 , 自然人年发票金额不到5000万 。唯一的缺点是只能开一般票 , 需要和三流业务保持一致 , 规避风险 。
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包括 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哪些,享受税收优惠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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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 税收的优惠政策有哪几种类型
1.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2.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3.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4.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
五、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哪些
(1)减税减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 , 减少纳税人计算的部分应纳税额的措施 。减税是国家税收法规中规定的 , 是为了给一部分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 。减税按照税法规定执行 。减税具体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比例递减法 , 即将应纳税额按一定比例递减 。例如 , 中国税法规定 , 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 投资额超过500万美元 , 经营期超过10年的 , 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 , 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二年至第三年减半征收 。二是减率减税法 , 即通过降低税率来体现减税金额 。我国税法规定 , 外国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 , 从事经营活动的 , 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免税是根据税法的规定 , 通过不征收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来鼓励部分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措施 。比如 , 我国税法规定 ,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己的初级农产品 , 可以免征增值税 。与免税金额不同 , 所谓免税金额 , 是指从征税对象中扣除的免税金额 。当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 , 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 , 只超出部分税收 。免征额不是税收优惠 , 对所有人都一样 , 是税制的一个要素 。与免税起征点不同 , 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征收的税额的限制 。如果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 , 就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的 , 全额征税 。比如 , 我国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 , 按时纳税的 , 起征点为每月200元至800元的业务;按照第二次征收 , 起征点是每次的日营业额50元 。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本地区的起点 。如果没有超过起征点 , 就不征税 。超过起征点的 , 按营业额全额征收 , 起征点不从全额中扣除 。出发点看似是税收优惠 , 实际上是照顾应税收入较少的纳税人 。其目的是使税收政策符合合理负担原则 , 出发点也是税制的组成部分 。(三)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指根据税法规定 , 由税务机关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还原应由出口企业承担的流转税的措施 。其目的是鼓励出口 。接受
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 , 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 , 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 , 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该项货物的退税 。(四)先征后退先征后退是先依据税法 , 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征收上来 , 再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 。例如 , 1994年税制改革后 , 曾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流转税超税负返还 , 即先根据统一的流转税法规对其征税 , 然后再返还其在新流转税制下的税负超过原流转税制下税负的差额 。(明税律师)
六、我国的税收优惠都有那些种?税收优惠:通常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所适用的税种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个人所得税 。现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税优惠政策介绍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自1999年9月1日起 , 外商投资企业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购进的国产设备 , 且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以及《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投资项目 , 经主管退税税务机关批准 , 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 投资总额以外购买的国产设备 , 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也可以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企业所购国产设备不包括投资方作为注册资本投资的设备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1.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 , 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产品自2002年1月1日起 , 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 及出口产品在销售环节实行 , 其进项税额先抵顶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 , 抵顶后对余额部分给予退税 。2.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货物 , 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加工货物出口后 , 免征加工货物工缴费的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来料加工后委托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或国内企业加工再收回复出口的 , 可凭主管退税机关出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 免征消费税和委托加工工缴费的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籍个人 ,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人员提高其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 在扣除费用800元的基础上 , 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 , 税率为5-45% 。(四)企业所得税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了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 , 由国务院另外规定以外 , 实际经营期限在十年以上的 , 从开始赢利年度起 , 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 在依照规定享受“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期满后 , 经企业申请 , 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批准 , 可以在以后的十年内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企业所得税 。2.不同地区税收优惠(1)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对设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烟台出口加工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沿海经济开发区对设在烟台市的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莱阳市、海阳市、栖霞市、招远市、莱州市、龙口市、蓬莱市等县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 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 , 属于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 , 或者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 , 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 , 或者属于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的 , 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 , 可减按1 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务院确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自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 , 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 其生产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 可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在企业获利年度之后 , 可就其适用的减免税期的剩余年限享受减免税优惠待遇 。凡在依照有关规定适用的减免税期限结束之后 , 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的 , 不应追补享受有关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4)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税收优惠:1)对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 , 在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 , 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 70% 以上的 , 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 , 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 , 在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 , 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 , 可以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后的税率低于10%的 , 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特定行业、项目税收优惠(1)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减按1 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 , 可以从开始盈利年度起 , 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六年至第十年咸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 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 000万美元 ,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 , 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 , 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再投资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 , 将从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 , 增加注册资本 , 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 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 , 经投资者申请 , 税务机关批准 , 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 。如果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的 , 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外国投资者再投资举办、扩建的企业 , 自开始生产经营起三年内没有达到产品出口标准的 , 或者没有被继续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 , 应当撤回已退税款的百分之六十 。再投资不满五年的 , 应当撤回已退的税款 。(7)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税收优惠外国企业向我境内转让技术 , 凡属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 , 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 , 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PS:有好资源大家一起共享!希望能给你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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