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管理费用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不受税法限制
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内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但已计入成本的相关费用除外 。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可以直接确认的进口佣金可以调整商品进价)、代销手续费、经营租赁费、差旅费、销售部门发生的工资和福利费等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信息拓展企业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合格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应与赞助费用严格区分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广告由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实际费用已经支付并取得相应发票;通过某些媒体传播 。来源:百度百科-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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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哪些项目能税前扣除?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条第十五款规定,公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和金融账户信息 。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定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核对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审核与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扩展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小时扣缴预缴税款;需要结清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结清 。代扣代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在按月扣缴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扣除预缴税款,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得汇算清缴 。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三、可以在税前抵扣的都有哪些费用?具体怎么做账?
税前扣除是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专项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允许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职工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其他与用工有关的费用 。该条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应当是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支出部分 。未支付的所谓应付工资薪金支出,在未纳税年度不能扣除,实际发生后才允许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是支付给在本企业工作或受雇于本企业的职工的 。(3)工资薪金标准应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和幅度内 。(4)工资薪金形式包括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 。(五)工资薪金种类 。无论企业的支出在发放时是什么名称或称谓,所有此类支出都是工资薪金,无论正式名称如何,因为员工工作或受雇于企业 。2.超标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扣除标准的据实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可以扣除 。(2)企业拨入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可以扣除 。(三)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允许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纳税年度扣除 。3.保险费(一)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时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允许扣除 。(二)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三)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允许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 。(四)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劳动者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按下列规定扣除1/3:(1)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 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5、借款费用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 12 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 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 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 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6、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 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比较当期业务招待费的 60%和当年销售收入的 5‰,取其小者 。注意:超标部分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机关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 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 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例:某企业第一年收入 100 万,实际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5 万,则第一年可以 扣除的标准为 100×15%=15 万;纳税调整增加 10 万,但该 10 万可以向以后纳税 年度结转 。假如第二年收入 500 万,实际广告支出 60 万,扣除标准为 500×15%=75 万 。60 万小于 75 万,60 万元可以全部扣除 。同时上一年结转而来的 10 万也可以扣除,实际扣除 70 万 。8、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下列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 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 。9、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0、公益性捐赠支出11、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2、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 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 2/3 税前按规定扣除 。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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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资条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工资里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除此之外,专项附加扣除也是可以在个睡前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五、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1、个税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 。2、社会保险费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允许扣除的最高缴费比例为12%,超过部分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 。4、年金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业健康保险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4、公益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内容,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扩展资料: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 。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资料:税前扣除_百度百科
六、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吗不可以的,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扣除的相关要求规定:1、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2、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税前扣除的各项费用 哪些费用可以税前全额扣除,哪些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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