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地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第十四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的优惠项目,按以下条件: (一)分支机构享受收入减免、R& ampd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促进就业、部分地区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前海、广东横琴、福建平潭),以及购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税收抵免等 。二级分支机构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其他优惠项目由总行统一备案 。(二)总机构汇总二级分支机构申报的优惠项目,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见附件3),随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项目备案管理,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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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得税汇算清缴 备案是什么意思?
你好,现在不需要备案 。所得税的最终汇算清缴,实际上是上一年度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 。应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税务机关 。有专门的汇总表,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增加调整,减少减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第四条“企业享受的优惠项目,采取自行甄别、申报享受、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等方式办理” 。企业应根据经营情况和有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项目规定的条件 。符合条件的,可按《目录》所列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收集、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十五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同时废止 。“因此,2017年企业所得税最终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享受税收优惠的,不再需要备案 。
三、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什么时候开始
预备案项目(享受优惠时年初):(1)农林牧渔项目税收优惠:(1)产品项目清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和初加工工艺流程的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具体类型的说明;具体业务项目的资质认可证书 。上述、、项也可在企业申请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中列出、描述和说明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运营税收优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项目投资额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发票和账页复印件 。(3)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税收优惠:符合《目录》所列项目要求的证明材料;环保、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发票及账页复印件 。(4)专用设备投资税收抵免:企业申请所得税抵免的专用设备清单列明设备类别、名称、型号、数量、应用领域、能效标准、发票号、金额、扣税金额等 。能证明特种设备属于《目录》所列能效标准和性能参数的特种设备说明书、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复印件;不能提供所列资料的,企业应出具专门的设备效率或性能、功能证明声明(列明能效认证依据、计算过程、计算结论),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来源资料(如设备铭牌延伸、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4)如有争议,需出具市级以上专业技术部门(如环保、质检、安监、发改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购买特种设备的发票和采购清单复印件;购买专用设备的资金来源说明;特种设备投入使用时间的说明 。第项和第项也可以在申请报告中说明 。(5)技术转让税收优惠: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技术的,提供以下材料:A、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b、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三)技术转让收入的归集、分配和计算的相关信息;d.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 。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时,应提供以下材料:A、技术出口合同复印件;2 .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发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或技术出口许可证;3 .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四)技术转让收入的归集、分配和计算的相关信息;e.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 。(6)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复印件;(二)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说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合同或章程、实际投资额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从业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的说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颁发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7)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生产企业证书、软件产品注册号和软件产品注册证书
部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文件复印件;②比照“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税收优惠:①有权部门颁发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证书文件复印件(通过年检年审证明);②生产集成电路产品线宽证明材料;③首个应纳税所得额不为零的年度说明;④企业投资额证明材料 。(10)再投资退税税后优惠:①有权部门颁发的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集成电路封装企业的证书文件复印件(通过年检年审证明);②董事会用税后利润再投资的决议;③用于投资的利润所属年度说明及已纳税证明;④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供追加投资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封装企业的,提供投资合同或协议书、新设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以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封装企业证书(文件)复印件;⑤再投资发生时纳税人记载再投资金额的转账凭证复印件;⑥投资者委托纳税人申请再投资退税的授权委托书 。(11)证券投资基金税优惠:①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批准文件、申请免税的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等;②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方案、申请免税的分配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投资份额证明件等;③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的文件、申请免税的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等 。(12)清洁能源基金税收优惠:①项目收入上缴凭证(复印件);②涉及捐赠的应提供捐赠协议及收据(复印件);③运用基金资金购买国债的批准文件(复印件);④基金账户利息收入明细账、国债利息收入明细账及其按月汇总表 。(13)动漫企业税收优惠:①“动漫企业证书”及其本年度动漫产品列表复印件;②比照“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文化企业税收优惠:①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a.宣传部门会同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和发布的转制企业名单;b.转制方案批复函;c.整体转制前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需提供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d.同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证明;e.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需出具相关部门的批准函 。②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属于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范围的说明 。(1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税收优惠:①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公布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的文件(复印件);②属于法定免税收入范围的证明材料如捐赠协议或合同以及符合条件的收据、政府补助文件、省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会费的文件、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银行孳息证明等 。(16)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①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需根据规定的领域详细说明至具体项目)和研究开发费预算;②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③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④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⑤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⑥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17)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税收优惠:①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②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③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复印件;④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8)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含缩短折旧、摊销年限: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②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19)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税收优惠:①《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复印件;②综合利用的资源及该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生产的产品、技术标准、减计收入额等说明(可在申请报告中予以反映) 。(20)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税收优惠:①有关部门出具的损失认定证明;②捐赠协议及符合规定的捐赠收据复印件;③符合条件的实际减免税金及附加明细 。(21)农村金融税收优惠:①符合条件的农户证明;②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证明;③单独核算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④属于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的保险合同;⑤单独核算的免税保费收入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 。(22)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税收优惠: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③另外,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还应附报下列资料:a.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b.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c.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以上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 。(23)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除符合财税[2011]58号第三条规定应按审批程序报批的项目外):①《企业享受_______政策主营业务收入审核表》;②凡投资项目是否属于鼓励类项目难以界定的,待《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后,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方式提供证明文件 。③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4)社会公益税收优惠:①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制作师名册、《执业资格证书》、申请前年度《执业资格证书》检查合格证书;②《企业享受—-政策主营业务收入审核表》;③收入明细资料 。事后备案项目(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即次年5月31日前):(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税收优惠:①企业购买国债的凭证复印件;②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及按月汇总表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税收优惠:①投资合同或协议书;②连续持有上市股票12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③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④被投资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利润分配相关证明材料;⑤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属于居民企业的证明材料 。(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暂不报送其他附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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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所得税到底在哪里申报?新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管理权在国税,依据如下(国家税务总局的回答):企业所得税问题2008年07月08日问题内容:最近在本地注册登记的两家房地产企业都接到国、地税局两家单位通知,称两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都由各自单位征收 。两家房地产企业都是2007年注册的法人单位,且注册资本均为货币投资 。国税局的理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 、财税[2006]1号文中关于新办企业的认定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缪慧频2008年4月25日在线访谈内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在2007年6月11日回答纳税人咨询时对“国税发【2006】10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如果企业权益性投资者全部是自然人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条款的解释;地税局的理由是:1、国税发【2006】10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如果企业权益性投资者全部是自然人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请问应当向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办理?回复意见: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国税发【2006】10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不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企业注册资本中权益性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包括货币投资和非货币投资,下同)确定征管范围归属 。即:…… 企业权益性投资者全部是自然人的,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对该条款的正确理解是:不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如果企业权益性投资者全部是自然人,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仍按《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的规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对于新办企业认定标准,财税【2006】第001号文件明确规定: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2.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据此,如果两家房地产企业都是2007年注册的法人单位,且注册资本均为货币投资,两家公司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其所得税应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2008/07/05
五、企业所得税要在哪里才能查得到?企业所得税要在当地税务部门才能查得到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 。具体如下:(一)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家财政 。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
六、H高新技术公司企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的备案在哪里可以看到呢?你纳税的时候会看到,在税务系统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不用备案 企业所得税备案是是哪里,企业所得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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