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有哪些 出口备案单证有哪些,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出口企业必须进行出口单证备案?备案的单证有哪些?
【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有哪些 出口备案单证有哪些,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关于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和市级所有出口企业出口单证备案登记: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 , 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 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 , 国家税务总局自2006年1月1日起 , 对出口企业实行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制度和出口单证备案管理制度 。要求出口企业最迟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日内 , 将有关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 , 并经备案税务机关核查 。备案文件由出口企业统一存放和保管 , 不得擅自损毁 。保存期为5年 。其中 ,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 , 中标的出口加工区机电产品/水电退税暂不需要备案 。如果出口企业无法提供符合文件要求的文件 , 可以提供类似文件进行备案 。首次申报前 ,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理由和有关文件的样式 。一、出口业务员备案登记制度为了解出口业务员情况 , 规范其行为 , 请各出口企业在每月退(免)税申报期内填写《出口企业业务员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 连同退(免)税申报资料一并报送我局 。今后业务员如有增减 , 要求填写此表 。如果没有变化 , 就不用填这个表了 。二 。出口文件归档管理系统 。出口企业在办理退(免)税申报后15日内 , 将备案文件和退(免)税申报资料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装订成册 , 填写《市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封面》、《市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封面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 。出口单证未备案的 , 不允许退(免)税 。2.备案文件要求:(1)外贸企业采购合同:必须由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 公章或合同章均可 。生产企业采购非自产出口货物的采购合同 , 包括购销合同项下确定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详细清单:发货人和收货人 。信用证的相关内容 。包括开证行、信用证号、开证行日期和金额 。收汇日期和金额 。汇票的相关内容 。包括汇票的付款人和期限 。贸易的性质和国别 。.运输条件 。包括运输单据的发货人和通知人、运费支付、出口港和目的港、分批转运、装运日期等 。.商品描述 。包括标明的唛头、货物的名称和规格、包装、数量、价格等 。8.外汇结算单据 。详细列出了各种文件的名称 。。保险单的内容 。如风险、保额、支付地点等 。开证行(银行号、出库号)、经营单位(合同号、许可证号、运输方式)、收货人(出口港、目的港、信用证号)、提单或运单(金额、签发日期、收货日期、贸易性质、装运时间)、货物名称规格、货号、数量、单价、金额、注意事项等 。(3)出口货物装箱单 。原则上 , 原件应该归档 。如果无法取得原件 , 应要求货运公司在报关前制作复印件 , 但复印件必须由代理人签字 , 声明与原件相符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提单必须有承运人的签名 。(包括:海运提单\空运提单\货物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5)备案文件中所列购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等应与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信息内容一致;出口货物清单和出口商装箱单
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 , 应按申报退(免)税出口货物的先后顺序填写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 , 并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 , 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采购合同和生产企业采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采购合同 , 包括购销合同项下签订的补充合同;2.出口货物装箱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运输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签发的货物单据 , 以及承担运费的出口企业国内运输单据) 。如果无法获得上述原始文件 , 出口企业可以使用其他内容或功能类似的文件进行文件备案 。除另有规定外 , 备案文件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 , 不得擅自损毁 。储存期为5年的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 不管理备案文件 。扩展信息III 。出口退(免)税资格确认一、出口企业应自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第一笔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 , 填写《出口企业业务员备案登记表》表(见附件1) , 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 进行出口退(免)税资格确认 。1.《出口货物备案单证汇总封面》或《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3.银行开户许可证;4.未办理备案登记、从事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出口协议 , 不需要提供第一项、第二项资料;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是其他单位应填写《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表格 , 在出口货物和服务业务发生前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资料 , 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三 。出口货物和服务发生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前 ,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可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 , 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和消费税退(免)税 。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出口退(免)税资格内容发生变化时 , 必须进行变更 。
日起30日内 , 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 , 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五、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 , 应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见附件3) ,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 , 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 , 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 。注销认定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三、出口退税企业备查单证有哪些?1、报关单向海关购买取得 , 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为一式六联 , 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口结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 。报关并经海关签证后退回出口企业两联—出口结汇联(白色)和退税证明联(黄色) 。2、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取得 , “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 , 核销单为一张三联式 , 核销单左第一联存根外汇管理局存 , 中第二联核销后企业留存 , 右第三联核销后撕下来做出口退税联报税务局使用 。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 , 海关凭此受理报关 , 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先进入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 , 申领成功后 , 去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领完核销单进入出口收汇/口岸备案中进行口岸备案 , 备案成功后去海关报关 , 货物出口海关打印出报关单后进入出口收汇/企业交单中输入核销单号码查找出该核销单及对应的报关单 , 然后进行交单 , 交单成功后5天左右去外管局核销 , 交单同时也可以进入出口退税/数据报送中做报送 , 报送成功后5天左右可以去国税办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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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问出口货物单证哪些要备案?要求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 , 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 , 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 , 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出口货物单证包括: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 , 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明细单 , 又称货物出运分析单或者信用证分析单;3.出口货物装货单 , 又称“关单”;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 , 不得擅自损毁 。保存期5年 。备案单证应是原件 , 如无法备案原件 , 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 , 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备案方式包括两种:第一种是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 , 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 , 统一编号 , 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适用于以下企业: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 , 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1年的;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二种是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 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 , 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 , 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 。《通知》规定 , 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 , 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 , 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处罚外 , 还要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 。未办理退(免)税的 , 不再办理退(免)税 , 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 。
五、最新出口退税备案资料有哪些出口退税备案所需资料如下:1、报关单 。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 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 。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 ,  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 , 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 。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 , 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 , 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 , 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 , 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 , 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 , 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 , 这也是国际惯例 。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 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 , 对于出口商品 , 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 , 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 。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 企业货物出口后 , 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 , 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 , 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 , 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 , 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 , 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
六、退税需要的”出口备案资料”有哪些?出口货物单证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 , 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明细单;3、出口货物装货单(这个改为了海关口岸放行信息 , 因为现在无纸化报关);4、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备案单证应是原件 , 如无法备案原件 , 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 , 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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