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将改由税务统一征收 不征收税务范围有哪些,不属于征税行为的有哪些

一、企业哪些情况属于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属于不同的概念 。免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但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 。不征税收入由于其来源和性质,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用途的收入 。原则上,这些收入绝不应归入征税的收入范畴 。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是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为了特定项目的经济利益而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在一定时期内有可能恢复税收收入范围 。如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债务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与其机构、场所实际相关的居民企业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响应时间:2021年12月29日 。最新业务变动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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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都有哪些
非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指在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承担纳税义务,不属于应纳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即根本不征收的收入 。1.财政拨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非税收入财政拨款定义为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给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财政性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作为非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原则上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拨给企业的各类补贴、退税等财政资金,有利于加强财政补贴收入和减免税的规范管理,同时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保持一致;第二,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对一些国家支持的政策补贴和退税给予免税收入待遇 。但是,这种待遇应当由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2.行政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和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国务院规定的程序批准,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代行政府职能的组织 。近年来,财政部门在清理收费的基础上,不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2011年起,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各地区、各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3.政府基金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代表政府收取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政府性基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税[2008]151号规定,经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的政府性基金和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其他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财税[2008]151号规定,财政资金是指企业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取得的财政补贴、补助、贷款贴息等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增值税的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 。延伸资料:免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 。免税收入不同于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而是专用于特定目的的收入 。从企业所得税的原则来说,这些收入绝不应该纳入征税范围 。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只是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为了特定项目的经济利益而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一种
参考:浙江省财政厅-谈免税收入核算重庆市财政局-免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辨析
【社保将改由税务统一征收 不征收税务范围有哪些,不属于征税行为的有哪些】三、如何理解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
不征税收入是指在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属于应纳税收入的组成部分的收入 。理论上不应该列为征收范围的收入类别 。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拨给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和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和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企业代表政府收取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 。
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
社保将改由税务统一征收 不征收税务范围有哪些,不属于征税行为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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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那些?1、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详情参考神州财税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277a78fc05c8864a170e9a56ceeabc4c&term;=暂不征收2、根据国际惯例,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中工作的非外交官身份的外籍雇员,如是“永久居留”者,亦应在驻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税法对“永久居留”者尚未作出明确的法律定义和解释,因此,对于仅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和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中工作的外籍雇员,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详情参考神州财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新闻机构雇员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ea5a486c712a91e48443cd802642223d&term;=暂不征收3、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 。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 。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详情参考神州财税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3683af9d6f6c06acee72992f2977f67e&term;=暂不征收4、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详情参考神州财税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b5f1e8fb36cd7fbeb7988e8639ac79e9&term;=暂不征收
五、不征收消费税的是哪些不征收消费税的具体如下: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高档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
六、哪些个税可以不交只要符合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件的个税,都是必须缴纳的,只有个人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的,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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