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要交多少种税 金融企业交哪些税,企业交哪些税

一、金融业需缴纳哪些税
金融保险业是指金融和保险业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金融和保险 。金融保险业主要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1)营业税根据规定 , 金融业的应税营业额包括:贷款利息、融资租赁收入、金融商品转让收入、金融经纪及其他金融业务手续费收入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税率分别为7%、5%和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有不同的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为营业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 , 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为: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营业税税率 。(4)金融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统一缴纳 。(五)房产税如果企业拥有产权 , 需要缴纳房产税;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 , 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的 , 应缴纳城镇房地产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房产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城镇、工矿区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 , 按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房地产税的应纳税额有两种计算方式:一种是以房地产原值为基础;一种是基于房产的租金 。公式如下:年应纳税额=房地产原值(评估值)*(1-扣除率)*1.2%年应纳税额=房地产租金收入*12% (6)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税额 ,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对应税额) 。(七)城市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同胞按房地产原值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计算 , 有两种税率:如果按照房产原值计算 , 适用税率为1.2%;如果按照租金收入计税 , 适用税率为18% 。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八)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根据企业的地理位置和偏僻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 , 向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征收的费用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费适用单位标准 , 计算公式为: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占用土地面积*适用单位标准 。(九)车船使用税如果拥有汽车、自行车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 还需要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在公共道路上的车辆和航行在国内江河、湖泊或领海港口的船舶 , 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 。计算公式如下:乘用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单位货车应纳税额=车辆载重或净吨位*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单位应纳税额 。(十)车船牌照税车船牌照税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驻京代表机构以及外国个人、港澳台同胞 , 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 。计算公式如下:乘用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货车单位应纳税额=车辆载重或净吨位*单位ta
【一个企业要交多少种税 金融企业交哪些税,企业交哪些税】(11)印花税印花税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换中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的各类凭证征收 。分为从价税和从价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税率 , 应纳税额=凭证数*单位税额 。1、财政等部门签订的借款合同 , 由拨款者转为贷款者 , 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 , 暂不贴花;委托金融单位贷款的 , 应按规定加盖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 。2.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称同业拆借 , 是指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国家信用制度的规定 , 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 。同业拆借合同不是列税的凭证 , 也不盖章 。3.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为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 , 不得盖章;不符合条件的 , 按借款合同加盖公章 。4.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为管理国库业务和委托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而设置的账簿 , 不是核算本行自身业务的账簿 , 也没有盖章 。(12)企业在承接房地产时需要及时缴纳契税的 , 契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和房屋所有权时 , 对承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税额=房地产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十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种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 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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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服务业需要交哪些税?
1.营业税以利息等金融应税收入为基数 , 按5%的税率计算缴纳 。2.城建税按照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城市为7% , 县城和建制镇为5% , 城市、县城和建制镇不为1%)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率3%计缴 。4.印花税 , 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5%盖章 , 业务账簿和记账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总额的0.5%盖章 , 追加金额以后盖章 , 其他账簿每本5元盖章 。
贴花 。5、企业所得税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25%税率按月(季)预缴 , 年终汇算清缴 , 多退少补 。6,金融增值税;比如银行销售金银业务要交增值税 , 期货交易所在进行货物期货交割时就要交增值税 , 典当野销售死当物品 , 还有未经过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企业在租赁期满时租赁标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要交纳增值税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改增文件规定 , 贷款服务属金融业 , 凡取得贷款服务收入的均为应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
三、金融业应缴纳那些税款?金融保险业 , 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 。1、金融 , 是指经营货币资金流通活动的业务 , 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1)贷款 , 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 , 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 。自有资金贷款 , 是指将自有资本金或吸收的单位 , 个人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 。转贷 , 是指将借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 。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 , 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 , 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 。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 , 不征税 。(2)融资租赁 , 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 , 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 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 , 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 , 承租人有权接残值购入设备 , 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凡融资租赁 , 无论出租人是否将设备残值销售给承租人 , 均按本税目征税 。(3)金融商品转让 , 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 。非货物期货 , 是指商品期货、贵金属期货以外的期货 , 如外汇期货等 。(4)金融经纪业 , 是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业务 。(5)其他金融业务 , 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各项金融业务 , 如银行结算、票据贴现等 。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 , 不征收营业税 。2、保险 保险 , 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 , 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一、营业税1、金融业计税营业额的确定按照规定 , 金融业的计税营业额 , 包括:贷款利息、融资租赁收益、金融商品转让收益及从事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收入 。(1)贷款业务的营业额①贷款业务的营业额 , 是纳税人发放贷款所得的利息 。②转贷业务的营业额 , 是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③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 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 。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 , 可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 。催收贷款的核算年限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关于出纳长款、结算罚款的征税问题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 不征收营业税 。对金融机构当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加息等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⑤关于委托贷款业务代扣代缴营业税的问题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 , 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 , 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转给经办机构 , 由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位或个人 , 在征收营业税时 , 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 , 并向经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 。⑥关于人民币转贷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外资银行经批准开展的经营人民币业务 , 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79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 即 , 转贷人民币业务按一般贷款业务处理 , 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外资金融机构间人民币同业往来暂不征收营业税⑦关于自有资本金存入境外银行再拆借能否按转贷外汇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问题有些外资银行在经营过程中 , 除按规定将自有资本金的30%存在人民银行外 , 其余部分存入境外的关联银行 , 待其发放贷款时再向该关联银行拆借 。上述贷款中相当于自有资本金存款余额的部分 , 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79号)第二条所说的 “转贷外汇业务”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所说”将自有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性质 , 因此 。对外资银行从存放自有资本金的境外关联银行拆借资金对外贷款的业务 , 其等额于所存放的自有资本金部分的贷款 , 应按利息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⑧农村兴办的农村合作基金会 , 将其自有的资本金、吸收的股金及其他资金投放给入会会员或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 并收取资金占用费 , 属于营业税税目注释中 “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 。因此 , 不论是在其规定范围内的自我服务 , 还是超出规定范围的服务 , 都应当就其所收资金占用费或利息收入的全额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⑨ 关于外汇转贷业务征收营业税时的具体操作问题a、各银行(不包括中国银行)总行统一从境外借入外汇资金 , 再通过其所属分支机构贷给用户的 , 由所属分支机构按向用户所收取的贷款利息 , 减除支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纳税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总行按当年所借外汇的数额及其利息支出 , 测算出转贷外汇借款的平均利率后 , 下达给各分支机构执行 。各分支机构据此测算出本分支机构转贷外汇借款利息支出额 , 以向用户所收的贷款利息收入额 , 减除本分支机构转贷外汇借款利息支出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年度终了时 , 如果各分支机构划转总行的转贷外汇借款利息支出额与总行支付给国外的借款利息支出额有出入时 , 其差额部分由总行抵补 。各银行所属分行如直接向境外借入外汇资金 , 再通过其下属支行发放的 , 也按上述办法办理 。b、中国银行总行统一从境外借入外汇资金 , 再通过其所属的分支机构贷给用户的 , 由所属分支机构按所收利息全额缴纳营业税 , 向境外支付的借款利息支出由总行从其营业额中统一减除 。c、转贷人民币业务按一般贷款业务处理 , 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融资租赁营业额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 , 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 , 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等费用 。(3)金融商品转让的营业额①买卖外汇的计税销售额 , 是经营者根据外汇市场行情的变化 , 买卖外汇所得收益 。②买卖证券的计税销售额 , 是经营者根据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 , 买卖外汇所得收益 , 即证券买进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 。(4)金融经纪业的营业额这是指金融机构从事金融经纪业所得的手续费 。(5)其他金融业务的营业额这是指金融机构从事其他各种金融业务所得的手续费 。①对金融机构办理贴现、押汇业务按 “其他金融业务”征收营业税 。金融机构从事再贴现、转贴现业务取得的收入 , 属于金融机构往来 , 暂不征收营业税 。②根据现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 按照规范金融保险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 , 国债手续费收入应列入金融机构的营业收入统一核算 。上述金融机构 , 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2、保险业计税营业额的确定保险业的营业额 , 是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所得的保费 。其计算公式为:应征税险种=本月应征税险种 + 上月末应征税险种?D本月应征税险种的实行保费的保费收入的保费收入的应收保费(1)关于保险公司办理储金业务的征税问题储金业务 , 是指保险公司在办理保险业务时 , 不是直接向投保人收取保费 , 而是向投保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到期应返还的资金(称为储金) , 以储金产生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的业务 。储金业务的营业额 , 以纳税人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计算 。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 。按上述规定计算储金业务营业额后 , 在计算保险企业其他业务营业额时 , 应相应从 “保费收入”帐户营业收入中扣除储金业务的保费收入 。纳税人将收取的储金加以运用取得的收入 , 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 , 应按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2)关于初保、分保业务的征税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 , 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为了简化手续 , 在实际征收过程中 , 可对初保人按其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收入全额(即不扣除分保费支出)征税 , 对分保人取得的分保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3、关于金融机构收取的帐单费、凭证费、邮电费等费用的征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有关规定 , 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劳务的同时 , 销售帐单凭证、支票等属于应征收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 应将此项销售收入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 , 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保险业劳务时代收的邮电费也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4、关于外资金融机构离岸银行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35号)有关规定确定的金融机构所在地为劳务发生地的原则 , 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岸银行业务 , 属于在我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 , 其利息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对于外资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外的离岸业务收入 , 为便于管理 , 暂比照利息收入的处理办法 , 以其机构所在地确定其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 。所称离岸银行业务 , 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 , 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 。离岸银行业务包括:外汇存款 , 外汇贷款 , 同业外汇拆借 , 国际结算 , 发行大额可转让存款证 , 外汇担保 , 咨询、见证业务 , 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5、金融保险业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 , 如何折合其营业额金融保险业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 , 金融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季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 保险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 , 并计算营业税 , 纳税人选择何种折合率确定后 , 一年之内不得变动 。6、应纳营业税额的确定该行业一般涉及地税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①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范围内的和在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区、门头沟区、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 , 税率为7%;②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 , 税率为5%;③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①②项范围内的 , 税率为1%; 三、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金融业的企业所得税统一在国税机关进行缴纳 五、房产税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 , 需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 , 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1)以房产税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 , 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 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12%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 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 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北京市城镇土地纳税等级分为六级 , 各级土地税额标准为:一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4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元;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0.5元 。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七、车船使用税如果拥有机动车 , 还需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 ,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 。计算公式为: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如果单位属于 “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 , 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八、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1、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 , 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 , 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 , 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2、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 “银行同业拆借” , 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 ,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 。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 , 不贴印花 。3、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 , 应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 。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 , 不贴印花;凡不符合规定的 , 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4、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帐簿 , 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帐簿 , 不贴印花 。九、契税如果企业承受房地产时还需及时缴纳契税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时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 目前北京市现行契税税率为3% , 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京地税个[1998]105号文的规定 , 对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提供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 在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后 , 可按其余额的15%的比例扣除营销费用 , 再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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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公司要交的税金有哪些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 , 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 , 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 , 不同车型税额不同 , 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 , 3万元至10万元27% , 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五、金融投资企业都应交什么税 , 纳税的标准是什么营业税 , 税率为5% 。纳税标准如下:1. 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 , 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2.金融企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 以股票、债券、外汇等的卖出价减支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值得注意的是 , 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 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 。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 ,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可以相抵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 , 原则上应按加权平均价核算 , 也可以选用财务制度允许的其他方式核算 。但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3.货物的期货业务征收增值税 , 不征营业税 。4.保险公司办理的储金业务
六、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有哪些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的项目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金融服务 , 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1)贷款服务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1.贷款服务 。贷款 , 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 , 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 , 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 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 , 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 , 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 , 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 , 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 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 。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3.保险服务 。保险服务 ,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 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 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 , 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财产保险服务 , 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4.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 , 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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