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虫草属药品吗 药品五类属什么,药房五行属性

一、什么是五类药
1999年4月25日 , 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公布《新药审批办法》 。在这《新药审批办法》中 , 根据审批管理的要求 , 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将中药新药和化学新药分别分为五类 。具体内容如下:1 .中医第一类:1 。中药人工制品 。2.新发现的中草药及其制剂 。3.从中草药及其制剂中提取的活性成分 。4.从化合物中提取的活性成分 。第二类:1 。中药注射剂 。2.中草药新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从中草药和天然药物及其制剂中提取的有效部位 。4.动物用人工方法制成的中草药及其制剂 。5.从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组 。第三类:1 。中药复方新制剂 。2.以中药为主要疗效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复方制剂 。3.从国外引进或栽培的传统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1 。改变剂型或给药途径的制剂 。2.从中国各地引进或由野生变为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具有新的主要治疗证明的药物 。二.第一类化学品:原原料药及其制剂 。1.用合成或半合成方法制成的原料及其制剂 。2.从天然物质中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国外已有药物研究报告 , 但未被某国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1 。已批准在国外生产、销售 , 但未列入药典、非中国进口的药品 。2.已知药物及其制剂中的旋光异构体 , 首次通过拆分和合成制得 。3.尚未在国外上市的已由口服、外用或其他方式改为注射给药 , 或由局部给药改为全身给药(如口服和吸入制剂) 。第三类:1 。由新化学物质组成的复合制剂 。2.由化学药品和中药组成的复方制剂 , 化学药品起主要作用 。3.由已上市的多组分药物制成的成分较少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4.从动物或其组织器官中提取的新型多组分生化药物 。第四类:1 。国外药典中的原料及其制剂 。2.中国进口原料药和/或制剂(也包括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 , 如中国研制的制剂) 。3.通过拆分或合成方法制备的已知药物的旋光异构体及其制剂已获准在中国境外上市 。4.通过改变已知盐类药物的酸根、碱(或金属元素)而制成的原料及其制剂 。这种变化不应改变其药理作用 , 而只能改变其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稳定性等) 。)以满足储存、制剂制造或临床用药的需要 。5.国外上市的复方制剂和变剂型药物 。6.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 。7.不同剂型的药物 。8.改变给药途径的药物(不包括第三类新药) 。第五类:对上市药品增加新适应症的 。1.那些需要延长用药周期和/或增加剂量的人 。2.那些没有改变或减少用药周期和/或减少剂量的人 。3.外国已经批准了这一指示 。
二、医药方面属于什么五行属性?
医学五行:五脏中心属火 , 肺属金 , 肝属木 , 脾属土 , 肾属水 。凡是具有生长、生发、外观光滑舒适的功能或性质的都属于木材 。升温、上升或自然的机制属于火;具有承载、生化和接收功能的机制都属于土壤;具有清洁、下降和收敛功能的机构属于黄金;它有冷却、湿润和向下运动的机制 , 都属于水 。资料:五行在中医中有特殊的含义 。1.“金悦从葛”代表下陷、寒冷、收敛的性质 , 是人体内的肺(脏腑)和大肠(脏腑) 。2.“水是流下来的” , 代表润、降、寒、闭藏的性质 。在人体内 , 它是肾(内脏)和膀胱(内脏) 。3.“目悦屈直”代表的是生长、养发、顺滑、舒适的功能 , 是人体的肝(脏腑)、胆(脏腑) 。4.“火上来” , 代表温暖向上的本性 , 是人体内的心(脏腑)和小肠(脏腑) 。5.“土谓作物” , 代表生化、承重、受纳属性 , 是人体内的脾(脏腑)、胃(脏腑) 。6.肝主怒 , 怒过度伤肝;心主宰快乐 , 太多的快乐会伤了心;脾主虑忧 , 虑多伤脾;肺主悲伤 , 过度悲伤会伤肺;肾主恐惧焦虑 , 过度恐惧会伤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五行
三、仿制药化学制药1类2类3类4类5类6类的划分
中医注册分类:1 。从植物、动物、矿物质和其他未在中国上市销售的物质中提取的活性成分和制剂 。2.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3.中草药的新替代品 。4.药材及其制剂的新药用部位 。5.从植物、动物、矿物和其他未在中国上市销售的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和制剂 。6.未在中国上市销售的中药和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7.改变已在中国上市销售的中药和天然药物给药途径的制剂 。8.改变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制剂 。9.仿制药 。对中国仿制药市场的分析对外国制药公司来说是一块酸酸甜甜的蛋糕 。一方面 ,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仿制药市场;另一方面 , 外资药企面临基本药物招标问题 。然而 , 这仍然不能阻止外国制药公司进入中国市场 。继收购广东康贝药业后 , 阿斯利康斥资2.3亿美元(约14.5亿元人民币)在江苏泰州建立全球最大的自主生产基地 , 主要生产品牌仿制药 。阿斯利康不是唯一一个垂涎这块蛋糕的人 。2012年 , 辉瑞、葛兰素史克、诺华等多家外资药企都在积极筹划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仿制药
四、什么是A类药 , B类药 , C类药
有几种方法可以对孕妇使用的药物进行安全性分类 。其中 , 美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制定的标准明确、科学、客观 , 因此被世界各国医生广泛接受 。FDA将药物的安全性分为A、B、C、D、x五类 , 有些药物有两种不同的风险等级 , 一种是普通剂量等级 , 另一种是非常剂量等级 。1.A级在与对照组进行的药物研究中 , 怀孕前三个月的女性没有看到任何药物对胎儿造成伤害的迹象(此后也没有任何迹象 。
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 , 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 , 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 , 如各种维生素B、C等 , 但是在正常范围量的维生素A 是 A 类药物 , 而大剂量的维生素A , 每日剂量2万I U , 即可致畸 , 而成为 X类药物 。2、B级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 , 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副作用 , 但这些副作用并未在设对照的、妊娠首3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6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 。分类 B 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 , 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 。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类药物 , 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等都是B类药 。另外 , 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类药 。众所周知甲硝唑是一种治疗滴虫病的药物 , 但它又是一种优良的治疗厌氧菌感染疾病的药物 。虽然在动物实验中 , 它对啮齿类动物可以致畸 , 不过对人类 , 长时间积累的大量临床资料中证实虽然在早期妊娠时应用 , 但甲硝唑并未增加胎儿的致畸率 。所以在F DA妊娠期药物分类中甲硝唑置于 B 类中 。在抗结核药物中 , 乙胺丁醇是 B 类药 。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苏辛、双氯芬酸、布洛芬均属 B 类药 。但要注意的是 , 妊娠32周后 , 服用吲哚苏辛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 , 以致胎儿死亡 。故32周后不应再服吲哚苏辛 。在心血管系统药物中洋地黄、狄高辛及毛花卤甙均属B类药 。对胎儿有损害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强地松也属 B 类药 。3、C级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 , 或尚无设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 , 或尚未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 。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 , 方可使用 。分类 C 等级的药物是较多的 。这一类药物或者问世时间不够长或者较少在孕妇中应用 , 主要在早期妊娠对胎儿是否会造成损害尚无报道 , 故难以有比较确切的结论 。以抗生素类的喹诺酮类药物为例 , 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发现氧氟沙星对骨软骨有损害 。在人类中曾有报道 600 余例早期妊娠服用该药者 , 分娩后儿童生长期中有 6 例有腿部等疼痛 , 但不久后症状消失 , 无一留下后遗症 , 所以该资料的论点 , 本药仍然是安全的 。但临床仍要等待有更多的报道以证实其无害 。对 C 类药物的使用要谨慎 , 如果有可以替代的药物则选用替代的药 , 否则在权衡利弊后 , 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说明选用该药的理由 。以结核病为例:由于常用抗结核病药物中仅乙胺丁醇一种 B 类药 , 而抗结核治疗往往数药联合治疗 , 故需考虑应用属于对氨基水杨酸钠、异烟肼等 C 类药 , 若患者处于早期妊娠又合并肺结核 , 就应该向患者说明情况 。抗病毒药 , 大多属于C类 , 如阿昔洛韦 , 即无环鸟苷及治疗AIDs 病的齐多夫定 。部分抗癫痫药和镇静剂如乙琥胺、非氨脂、巴比妥、戊巴比妥等 。在自主神经系统药物中 , 拟胆碱药、抗胆碱药均属 C 类;至于拟肾上腺素药中部分属 C类 , 如肾上腺素、麻黄素、多巴胺等 。降压药中甲基多巴、哌唑嗪及所有常用的血管扩张药 , 如酚安拉明、安拉唑林、戊四硝脂均属C类药 , 利尿剂中呋噻米、甘露醇均为 C类药 。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中 , 倍他米松及地塞米松均属 C 类药 。4、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 , 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 , 但尽管如此 , 孕妇用药后绝对有益(例如用该药物来挽救孕妇的生命 , 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由于已有实验和临床上的证据 , 对分类属于 D 的药物在妊娠期特别是在早期妊娠阶段尽可能不用 。在抗生素中四环素族是个典型 , 妊娠期中用了四环素或土霉素 , 破坏了胎儿齿釉质 , 至成人时牙齿发黄,这是用了四环素族药物的后果 。氨基糖甙类药物在妊娠期尽可能不用 , 例如链霉素等 , 它们可能损伤第八对颅神经而发生听力丧失 。至于抗肿瘤药几乎都是D类药 , 以甲氨蝶呤为例 , 在20世纪40年代末期 , 人们就认识到在白血病合并妊娠应用MTX可以发生绒毛坏死而导致流产 , 所以在50年代初Hertz 等萌发了用MTX治疗绒毛膜癌的想法而获得成功 , 时至今日MTX已广泛用于治疗与滋养细胞有关的疾病 , 如异位妊娠、胎盘植入等;其他抗肿瘤药物如顺铂、5 氟脲嘧啶等亦纷纷加入这个行列 。所以抗肿瘤药在妊娠期禁用 。在中枢神经系统药物中的镇痛药 , 小剂量使用B类药 , 大剂量使用则为D类药 , 特别是长期应用对胎儿有害 , 主要表现是胎儿生长发育不良以及分娩后对药物的成瘾性 , 烦躁不安、啼哭等 。抗癫痫药中不少是 D 类药 , 例如扑痫酮、三甲双酮等都有致畸作用 , 要注意的是癫痫病患者妊娠后本身的胎儿的畸形率就比一般人群为高 , 用抗癫痫药可以增加畸变率 , 特别是当几种抗癫痫药物同时应用于难已控制的癫痫发作则更增加胎儿的畸变率 , 这是诊治癫痫合并妊娠时 , 必要向患者和家属交代清楚的 。在镇静和催眠药中地西泮、氯氮卓、甲丙氨酯及去甲羟基安定都是 D 类药 , 如孕妇在早期妊娠时有早期妊娠反应以及失眠等症状 , 不能给予该类药物 。在利尿剂中氢氯噻嗪、依他尼酸、苄塞嗪均属 D 类药 , 不宜在妊娠期使用 。至于解热镇痛药中阿司匹林、双水杨酸、水杨酸钠在小剂量使用时为 C 类药 , 但长期大剂量服用时 , 有时甚至成瘾 , 则对胎儿不利而成为 D 类药 。实际上 , 目前可供人们应用的药物已成千上万中 , 在各种药物中均有 B、C、D 类药 , 所以人们可以尽可选择 B 类药或 C 类药而不用 D 类药 。5、X级对动物和人类的药物研究或人类用药的经验表明 , 药物对胎儿有危害 , 而且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无益 , 因此禁用于妊娠或可能怀孕的患者 。在常用药物中此类药物并不多 , 但因致畸率高 , 或对胎儿危害很大 , 孕前期及孕期禁用 。此中最为出名的是酞胺哌啶酮(thalidomide , 反应停) , 20 世纪 50年代末和 60 年代初在欧洲盟军驻地附近的妇女在孕早期服用此药以减轻妊娠反应 , 以后发现不少胎儿出生时有上肢短小 , 下肢合并而呈海豹状故称之为海豹样畸形 , 这是人们在较早时期所认识的 X 类药物 。过去人们常用的性激素已烯雌酚 , 上个世纪的50 年代初曾被用以治疗先兆流产 , 结果发现子代的女性在6 ~ 26 岁间可以发生阴道腺病或阴道透明细胞癌 , 其后果是严重的 , 故属 X 类药 。这是药物致畸中两个著名的案例 。维生素 A 大剂量口服也可致畸也是 X 类药物 , 维生素A 的衍化物维甲酸是一种治疗皮肤疾病的药物 , 也是 X 类药物 。但常为人们忽视的是大量饮酒 , 如在早期妊娠时大量饮酒 , 摄入大量乙醇 , 日150mL 或以上可以使胎儿发育不良或发育畸形 。因此 , 乙醇在 FDA 分类中饮酒量少属D 类 , 量多即归入X类 。此外 , 镇静药中氟西泮、氟硝西泮均属 X 类药物 , 抗肿瘤药氨基喋呤也属 X 类药物 。扩展资料注意原则1、孕妇不要随便使用非处方药 , 一切用药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2、应选择对胚胎、胎儿危害小的药物;3、应按照最少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 , 避免盲目大剂量、长时间使用 , 避免联合用药;4、非病情必需 , 尽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药;5、如可以局部用药有效的 , 应避免全身用药;6、用药前应详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 尽量不用“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忌”的药;7、如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时 , 应选用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药物 , 母子同治;8、应使用多年广泛应用于孕妇的药物 , 尽量避免使用尚难确定对胚胎、胎儿、新生儿有无不良影响的药物 , 仅有理论上评价的药物慎用;9、近临产期或分娩期用药时 , 要考虑药物通过胎盘而对生产时的胎儿及出生后的新生儿的影响;10、可以通过DNA检测技术来区别、掌握在此期间能够安全使用何种药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FDA妊娠药物分级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孕妇安全用药
五、国家一类 , 二类 , 三类新药是怎么定义的 , 什么区别根据《新药审批办法》 , 新药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以下几类:一、 中药第一类:1. 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 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 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类:1. 中药注射剂 。2. 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 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 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5. 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类:1. 新的中药复方制剂 。2. 以中药疗效为主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复方制剂 。3. 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养殖的习用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1. 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 国内异地引种或野生变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增加新主治病症的药品 。二、 化学药品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 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 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 , 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1. 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 , 但未载入药典 , 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 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 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它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 , 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1. 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2. 由化学药品与中药新组成的复方制剂并以化学药品发挥主要作用者 。3. 由已上市的多组分药物制备为较少组分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4. 由动物或其组织、器官提取的新的多组分生化药品 。第四类:1. 国外药典收载的原料药及制剂 。2. 我国已进口的原料药和/或制剂(已有进口原料制成的制剂 , 如国内研制其原料及制剂 , 亦在此列) 。3. 用拆分或合成方法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国外已获准上市的光学异构体及制剂 。4. 改变已知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此种改变应不改变其药理作用 , 仅改变其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稳定性等) , 以适应贮存、制剂制造或临床用药的需要 。5. 国外已上市的复方制剂及改变剂型的药品 。6. 用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 。7. 改变剂型的药品 。8. 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不包括第二类新药之3) 。第五类:已上市药品增加新的适应症者 。1. 需延长用药周期和/或增加剂量者 。2. 未改变或减少用药用期和/或降低剂量者 。3. 国外已获准此适应症者 。扩展资料:新药的质量标准:1、新药经批准后 , 其质量标准为试行标准 。批准为试生产的新药 , 其标准试行期为三年 , 其它新药的标准试行期为两年 。2、新药的试行质量标准期满 , 生产单位必须提前3个月提出转正申请 , 填写”新药试行标准转正申请表”并附有关资料 ,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 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 。3、新药质量标准转正技术审查工作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 , 实验室技术复核由省级药品检验所负责 。两家以上生产须统一质量标准的同一品种以及第二十六条所列新药 , 须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进行实验室技术复核 。4、同一品种如有不同单位申报 , 存在不同的试行标准 , 应按照先进合理的原则进行统一 , 并须进行实验复核 。对标准试行截止期先后不同的同一品种 , 以最先到期的开始办理转正 。试行期未满的品种 , 由国家药典委员会通知有关单位提前向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转正手续 , 以便统一标准 。5、新药试行标准转正时所采用的凡例和附录等 , 按照我国现行版药典的规定执行 。6、在新药标准试行期内 , 药品生产单位应做好产品的质量考核和标准的修订工作 。标准试行期满未提出转正申请 , 试行标准自行废止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取消其批准文号 。7、新药所需标准品、对照品、由生产单位在申请生产时提供原料或中药对照品原料及有关技术资料 , 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标定后统一分发 , 并保证其供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药审批方法
六、商标注册中存在着5类商标 , 这5类商标分别是什么?在注册商标中存在着五类商标 。那么商标五类明细都有哪些?一、药品 , 消毒剂 , 中药 , 药材 , 药酒 。二、医用营养品 , 婴儿食品 。三、净化制剂 。四、兽药 。五、杀虫剂 , 杀真菌剂 , 除锈剂、农药 。六、卫生用品 , 绷敷材料 , 医用保健袋 。七、填塞牙孔和牙模用具 。这是关于在注册商标中的一些分类 , 具体的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分类 , 这些分类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 。那么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需要由哪些程序呢?首先需要申请注册商标 , 在这一过程中 , 需要提供一些文件 , 比如说《商标注册申请书》 。在提交这些文件的过程中 , 申请书上应该要有申请人的盖章 。提供的材料也还有需要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 比如说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这里还要注意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 , 应当提交商标注册的商标图样 , 并且这里的商标图样应该是彩色的 。在进行商标申请的过程中 , 需要明确商标注册的所属类别 , 这是需要明确的 , 并且申请人应该是商标注册人 。如果两个人的身份不一致的话 , 需要签订相映的委托书 。这是商标申请 。在商标申请后 , 需要等待进一步的结果 。这一过程也就是商标审查 , 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被驳回或者商标经过批准了 。具体的结果都会有相应的书面通知 , 并且这也是有一定的时间的 。如果商标被驳回了 , 需要按照相应的步骤进行驳回复审 。这里驳回复审也是一个重要的过程 。在所有的程序都完成后 , 最后会出示一个初审的公告 。这里是证明商标已经经过了审查 , 相当于是合法的 。在初审公告公示之后 , 就可以进行注册了 , 并且到相应的部门领取商标注册证 。这是商标注册的流程 。那么我国对于商标注册都有哪些态度呢?我国对我国申请的商标坚持一视同仁、积极保护的态度 。因为我国要大力提倡知识产权 , 这里商标无论是对国内或者国外企业 , 都有同样的政策 。因为现在大力提倡知识产权的保护 , 对于一个新兴产业来说 , 注册商标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 它代表的是一个知识产权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注册的相关内容的了解 。
【冬虫草属药品吗 药品五类属什么,药房五行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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