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已经没有经济适用房 如何查询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的评分及轮候排序,广州市经济适用房制度实施办法

怎样查询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评分及轮候顺序
去广州市建委,或者咨询各区房管局经适房办公室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 。本文包含了经济适用房的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扩大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 。邢弢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条件: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同申请住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件);(三)无自有住房,或目前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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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家庭的评分及轮候顺序
据了解,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包括大量住房困难的国有企业职工自购经济适用房)必须遵循以下六个程序:申请 。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以户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昆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提交复印件验原件);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购房人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在购买自建保障性住房时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出具的年工资收入证明,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接受 。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受理部门审查后应及时签署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送区房地产管理局 。审计 。区房管局收到受理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单位走访、信函往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核实 。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受理部门发送的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宣传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房管局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单位进行公示,或在指定报刊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收入、住房面积等 。复习 。公示后如有异议,区房产管理局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异议进行复核;无异议或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昆明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 。等候名单 。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由昆明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照分数高低顺序进行排队 。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告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 。在此基础上,昆明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房源数量和轮候登记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分配《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凭证》间 。《购房凭证》的序号是选房序号 。选房时间、地点由昆明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前20天在相关媒体公布,同时公示选房人员名单 。选房名单公布后,申请家庭放弃购房(包括因各种原因未能亲临选房现场)的,已发放的《购房凭证》作废 。如仍需申请,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购房凭证》 。家庭凭昆明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购房凭证》和户主身份证向提供住房的开发企业申请办理购房手续 。
经济适用房如何查询分数
以广州为例,登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查询 。首页-商务频道-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购房审批进度及评分查询 。一、购房资格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以下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参加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 。目标人群:广州市城镇户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不享受房改房、贫困房、经济适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的家庭 。注:生活区指的是厅堂和房屋的净空面积 。2.买房资格的程序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办事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或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2.填写《审核表》到申请人及其配偶工作单位证明盖章(无业、无单位、个体户、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3.将《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4.房改办资格审查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公示,公示期15天;5.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到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3.申请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 。购房后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现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产权证、房租册或单位证明);4.家庭成员收入
证明; 5、 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 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 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注:以上送审材料复印件根据档案部门要求均需用B5纸复印(182×257mm),一版纸上只能印同一类型的证件(如全部为身份证) 。四、说明: 1、经资格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两年,在此期间申请购房家庭可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推出情况,自行到各经济适用房销售点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对购房资格进行复核,如在获得《购房资格证明》后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发生改变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 。2、经济适用房销售点将根据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逐步推出,并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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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适房如何申请?轮候家庭近万户4月27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举办《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政策咨询活动 。活动上,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广州还有1000套左右的存量经适房,轮候家庭已高达1万户 。据悉,本次推出供应面向来穗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600套 。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申请承租: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二是高级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符合条件的可于5月19日~6月1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进行预申请 。此外,今年广州还计划面向户籍人口分两批推出约6000套公租房 。目前在轮候申请公租房的户籍家庭还有4000至5000户 。现有1000套左右的存量经适房,目前轮候经适房的家庭也高达1万户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广州作为一个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经济适用房更是受到不少人的青睐 。在生活成本不断升高的情况下,购房对许多人来说显得愈加困难 。所以很多人更愿意购买经济适用房,那么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要求都有哪些呢?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1、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2、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并且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3、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之前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4、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除了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人也非常关心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那么关于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又包括哪几个部分呢?首先是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购表和相关材料;其次是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市国土房管局及民政局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备案,然后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最后经过轮候、配售、选房完成购买 。需要提醒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是,近年来对申请人材料的审核较为严格,一点发现有虚假信息,会有重罚,所以填报材料时需谨慎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
经济适用房被作为家庭成员申请过了怎么办经济适用房被作为家庭成员申请过了就可以居住了 。购买步骤如下: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 。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 。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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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广州市经济适用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 。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 。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扩展资料: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二十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 。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 。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 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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