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予注册的绝对理由 驰名商标是什么,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
一、法律依据(列举)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规定,驰名商标是指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在中国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注册商标标识的特定类型商品或者服务相关的消费者,生产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参与分销渠道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注册的不同或者近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禁止注册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撤销给他造成损失的注册商标,不受该款规定的五年期限的限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2.如何认定驰名商标(1)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商标的认知度;2.商标使用期限;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5.使商标出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但不能以商标必须符合本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2)证明该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1,以及证明相关公众知晓该商标的相关材料;2.证明商标使用期限的相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3.证明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推广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介的种类、广告量等相关材料;4.证明该商标为驰名商标保护记录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 。(三)驰名商标:A的认定方法 。商标异议程序第一部分——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即申请人认为他人商标局初步核准公告的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权利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当在申请异议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b.在商标纠纷案中,——也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驰名商标认定申请 。即申请人认为他人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请求裁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同时,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商标驰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三.驰名商标的优势1 。打击恶意抢注;2.抵制不同商品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影响;3.相似商标更容易识别;4.查处假冒商标刑事案件时,不受立案数额限制;5.禁止其他公司将驰名商标注册为公司名称;6.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 。四.保护驰名商标的意义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中国驰名商标一般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驰名商标通常是指中国相关公众广为人知的商标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进行了限制: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商标使用期限;(三)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四)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五)其他使商标出名的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注册审查和商标侵权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对商标驰名情况进行认定 。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需要,确定该商标的驰名情况 。在审理民事、行政商标案件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确定驰名商标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展览等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
二、中国驰名商标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定义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国家商标局正式认定的,为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类型 。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包括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期限以及该商标的其他驰名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商标使用期限;(三)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四)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五)其他使商标出名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保护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由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第14条
条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
四、驰名商标是什么呢法律分析:驰名商标是指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五、驰名商标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驰名商标是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或者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认定的商标类型,驰名商标的保护不限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的服务 。在申请注册或者使用不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时,驰名商标将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 。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广泛的专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
六、“中国驰名商标”是什么意思?驰名商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或者人民法院根据需要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 。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 。到目前为止,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共有1624个,其中外资品牌占98个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的使用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商标不予注册的绝对理由 驰名商标是什么,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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