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款凭证有哪些 合法凭证有哪些,其他凭证有哪些

一、合法有效凭证都有哪些?
(一)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以出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向境外单位或个人付款,凭单位或个人的收款凭证 。税务机关对收款凭证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证件 。”

合法收款凭证有哪些 合法凭证有哪些,其他凭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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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收款凭证有哪些 合法凭证有哪些,其他凭证有哪些】二、什么是合法有效凭证?
所谓“合法有效的凭证”,是指按照符合有关税收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内容和方式填制的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其中,合法原始凭证包括套印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的发票、省级税务机关认可的未套印发票监制章的专业发票、财政部门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以及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其他凭证 。以原始凭证为例 。合法有效的凭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内容齐全 。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完全密封 。从其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和填报人员签名或盖章 。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人员签字盖章 。对外出具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填写规格 。填制大、小金额原始凭证的,大写金额和小金额必须一致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人和收款人的付款凭证 。4、目的明确 。多份原始凭证应注明每份用途,只能有一份作为报销凭证 。多份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书写(发票和收据本身有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加盖“作废”章,与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手续齐全 。销售退货的,除了填写退货发票,还要有退货验收单;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付款的收据或汇款银行的证明,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员工因公外出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 。收回贷款时,应另开收据或退回贷款凭证复印件,不退回贷款凭证原件 。6.生意是真的 。上述所有要求都必须以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为基础 。延伸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九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3360“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帐,进行会计核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3360“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原始凭证,有权拒绝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退回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更正、补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3360“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人索取发票 。”第22条托叶
凭证类型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类型:1 .支付给境内企业或个人购买不动产、货物、产业劳务和服务、接受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的应税项目,以及该企业或个人开具的发票 。2.对支付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非企业单位的租金等经营性应税收入,由单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开具) 。3.从境内农(牧)民处收购免税农产品,农(牧)民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4.非金融企业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1)向银行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银行出具的银行结息凭证 。(2)向非银行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必须凭付款凭证和发票,辅以借款合同(协议)支付;按合同要求进行首次利息支付和税前扣除时,你方应提供“本省同期任何金融企业同类贷款利率情况的说明” 。(三)向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企业借款支付的融资服务费和融资顾问费,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5.缴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6.缴纳可税前扣除的各种税(费),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或表式完税证明 。7.拨付职工工会经费,由工会组织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8.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国土部门出具的财政票据 。9.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开具的财政票据(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票据) 。10.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款书和银行转账凭证 。11.公益性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法定公益事业的捐赠,以及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捐赠票据,如公益性单位接收捐赠的统一收据等 。12.由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收取并允许扣除的费用和款项,由征收部门开具收据 。
收凭据、缴款书(如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等 。13.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 。14.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发布)的规定执行 。15.发生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拆迁补偿费等非应税项目支出,取得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据或收款个人签具的收据、收条或签收花名册等单据,并附合同(如拆迁、回迁补偿合同)等凭据以及收款单位或个人的证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辅证 。16.支付给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应当提供合同、外汇支付单据、单位、个人签收单据等 。税务机关在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并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 。17.税收法律、法规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特殊规定或要求的,按该规定或要求扣除 。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提供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18.签订了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可将另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另一方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部分或全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归集至本企业扣除,且可以不计算在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内,但必须提供分摊协议且按协议归集 。19.企业自制的符合财务、会计处理规定,能直观反映成本费用分配计算依据和发生过程的材料成本核算表(入库单、领料单、耗用汇总表等)、资产折旧或摊销表、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支付职工薪酬的工资表,差旅费补助、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单据等内部凭证 。20.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特殊规定有些特殊支付项目应将相关资料作为附件或备查资料,还有些支出即使符合规定比例,取得了有效凭证,但在特殊规定下仍不能扣除 。1.工资扣除,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结算单、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以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名单清册 。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以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作为当年的工资薪金支出给予扣除,应以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以及股票交割单(转让协议)等作为扣除凭证 。2.会议费支出,以召开会议的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的签到单等能够证明会议真实性的资料以及会议费用明细单等为辅证 。3.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给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必须取得借入方出具的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使用借款的房地产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方准予在税前扣除 。4.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即使取得有效扣除凭证,也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符合规定的计算依据和比例,其受托方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且应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 。但是,即使符合前述条件,也取得了发票作为有效扣除凭证,还应注意,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仍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也不得在税前扣除 。6.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合法收款凭证有哪些 合法凭证有哪些,其他凭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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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法扣税凭证的种类有哪些(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票是为加强增值税抵扣管理,根据增值税的特点设计的,供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使用的一种发票 。增值税专票是一般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且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种扣税凭证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包括以下两种: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或者应税行为开具的发票 。2.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开具的发票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在进口货物办理报关进口手续时,纳税人需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增值税并从海关取得完税证明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 。目前货物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是由海关负责代征的,试点纳税人在进口货物办理报关进口手续时,需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增值税并从海关取得完税证明,其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 。试点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3年第31号公告)执行“先比对,后抵扣”政策 。(三)农产品收购凭证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票或者海关专缴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一般有如下5种情况: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专缴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3.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从农户收购农产品,按照收购单位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目前,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只能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也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票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对 于零散经营的农户,应由收购单位向农民开具收购发票 。上述三种凭证也能作为进项税额扣除 。5.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实行核定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明确了具体核定方法 。后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大核定扣除范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凭证 。纳税人购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 。“完税凭证”包括《税收缴款书》和《税收完税证明》两种票证 。几点注意事项:1.注意此次“营改增”与之前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种类的变化 。与《原试点实施办法》相比,此次“营改增”增值税扣税凭证有以下变化:一是删除了“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原因是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统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将“接受的应税服务”改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主要是此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三是将“税收缴款凭证”改为“完税凭证” 。2.注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规定和要求 。自1994年实行增值税改革以来,为加强增值税管理(包括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若干税收规定,其中的一些税收规定目前仍然有效 。这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涉税问题,除了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执行外,也应当执行上述原有增值税政策规定 。因此,试点纳税人需注意这一原则,其中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方面,应重点关注以下规定:一是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领购、开具、缴销、报税、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 。2015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纳税人将通过升级版开具发票 。2015年12月1日,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在新系统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重点在电商、电信、快递、公用事业等行业 。2016年1月1日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使用 。为避免浪费,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物运输业增值税 专用发票最迟可以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3.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需合法、合规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4.注意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自2016年3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期限 。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5.注意一些扣税凭证虽合法但却不能抵扣 。虽然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但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上述所涉及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这些非正常损失是由纳税人自身原因造成导致征税对象实体的灭失,为保证税负公平,其损失不应由国家承担,因而纳税人无权要求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所指的在产品,是指仍处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与产成品对应,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和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产成品,是指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
五、税法中所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凭证具体指哪些?除发票以外的合法凭证包括哪些,如何进行识别?由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据,国家铁路部门的车票,长短途运输发票,飞机票,税单,银行业务收费单,等等
六、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些合法、有效的凭证可以分为:票、表、证、单、书、据 。1、票如发票,是企业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 。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据,还是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检查的重要依据 。大致可分为:(1)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制度改革的产物,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或税务部门代开使用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封闭链条 。(2)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分为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增值税应税劳务普通发票、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票等 。不同的票种供不同的纳税人领购使用 。(3)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主要是指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铁路、民航企业和交通部门、公路等部门使用的发票等 。专业发票具有专业性、特殊性,一般是垄断行业使用的,有的虽经有关部门监制但并没有加盖监制章 。2、表如《工资发放表》 。《企业所得税法》强调工资必须是实际发放的 。因此对《工资发放表》的真实性应着重在收款人签字或银行支付款项证明及劳动合同的确认上 。《差旅费报销表》也是较为常见的以表作为报销凭证的 。其中,除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费用及住宿费需附发票外,出差补助、误餐补助、里程补助等是按照一定的定额标准由出差人员计算填报,只要是真实发生的、合规的就是合法的,可以作为费用支出凭证 。另外,符合会计核算规定制作的《折旧摊销计算》和《成本结转计算表》等也是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凭证 。3、证如售付汇凭证、税收证明等 。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非购货款,可以按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开具的售付汇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部门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法定鉴证机构的确认证明,经审核确认,可作为合法的记账凭证 。企业发生的财产非常损失或评估损失,可以税务部门确认后出具的税收证明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4、单如行程单、签收单等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 。行程单纳入税务部门发票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但行程单暂不套印发票监制章 。对支付给我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的购货款,一般是以支付购货款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为合法有效凭证 。5、书如各种缴款书 。主要有税收缴款书、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都是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支出的重要凭据 。6、据如财政收据 。财政收据是发票以外使用量较大的一种合法凭证,由财政部门监制,供行政事业单位及代收费单位收取各项规费时使用 。如教育部门收取的教育劳务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费用等均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作为合法凭证 。其他如一些地方地税局监制的房地产开发预收款凭据,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取开发产品预售收入(包括定金)开具正式发票前使用,其管理与房地产开发销售发票一样,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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