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哪些 税收征收程序 包括哪些,税收管理与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收的程序法有哪些?
【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哪些 税收征收程序 包括哪些,税收管理与税收征收管理】税收程序法的定义:是指由税收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制定、批准、修改和废止的,为保障税收实体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用于规范税收征收的法律规范 。税收程序法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税收争议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的特点:税收程序是征税人实施税收征收行为的操作程序 。税收征收包括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和纳税人的纳税 。据此,税务程序分为税务机关的征税程序和纳税人的纳税程序 。在税收程序中,基于税收债权的公益性和间接支付性,国家税权的运行程序在税收程序中起主导作用,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程序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在积极启动和推进税务程序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应切实贯彻参与原则,为纳税人参与税务程序创造机会和条件,营造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从而有效影响税收决策的制定过程和结果 。税收程序是征税人为了实现税务主体的债权请求权而实施的税收征收行为 。对纳税的间接处理,使得税收债权的实现不同于私法上的债务履行,只能借助国家权力来完成 。税收主体依据国家法律赋予的税收征收权限进行的税收征收行为和享有纳税人权利的税收主体相应的纳税行为共同构成了作为税收征收程序内容的税收征收行为,保证了税收这一公法上以金钱支付的债务的及时全面履行 。税收程序运行时,其征收行为的实质和表现是统一的 。税收程序中的税收征收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税收征收行为的实质内容,是指以行使税收权力和履行税收义务为实质内容的税收征收的权力和义务;二是受理行为的操作形式,是受理行为的方式、步骤、时限的表现形式 。但是,正如事物的内容离不开形式一样,任何征收行为都是两个方面的统一 。没有实质的征收行为,就没有其表现形式的征收程序 。除了主体(税务机关、纳税人等 。)和结果(税收决定),税收程序的构成要素还包括方法、步骤、时限、顺序等时空要素 。指完成某一征收行为的方法和行为结果的表现形式;步骤是指完成某项征收的阶段,税务程序一般由程序的开始、进行和结束三个阶段组成;时限是指完成某项征收的时限;顺序是指完成某一行为所必须采取的一系列步骤 。行为的方式和步骤构成征收行为的空间表现形式,行为的时限和顺序构成征收行为的时间表现形式,税收程序是征收行为时空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 。税收程序的结果是做出税收决策 。在税收程序中,无论是税收征收程序还是纳税程序,程序的结果都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对具体的税收事项作出税收决定,即为了实现税法规定的目标和任务,税务机关应纳税人和其他税收相对人的申请或依法处理涉及特定税收相对人的某些权利和义务的具体税收行政行为 。税务程序是一个法律程序 。税务程序主要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权时所遵循的程序 。在构建我国税收程序法原则体系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税收程序法原则必须以程序价值和目标模式为基础;税收程序法原则离不开税收实体法的基本原则和原则;致e
由于征收方式不同,税收征收程序也不同 。税收一般由纳税人直接向国库(位于银行)缴纳 。国库征收的税款随缴款书一并转库后,即完成税款征收入库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开具完税凭证 。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专用凭证,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律凭证,其样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 。完税凭证的种类包括各种完税凭证、缴款凭证、印花税票、扣税(收款)凭证和其他完税凭证 。
二、税款征收方式的征收程序
税收征管是指组织、管理、检查等一系列工作 。由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依照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广义的税收征管包括各种税收的征管,主要包括管理服务、征管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和税收实施五个方面 。具体可以理解为两个方面:1 。税务行政执法,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减免税和延期纳税管理、稽查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管理 。2.内部税收管理,即运用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税收凭证等长期形成的内部管理活动 。以满足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 。

税收征收管理机关有哪些 税收征收程序 包括哪些,税收管理与税收征收管理

文章插图
三、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的环节有哪些
税收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支票征收、稽查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征收、邮寄缴纳 。
四、税款征收主要有哪些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了不同的处理程序: (一)必须复议的程序 。也就是说,对于税务纠纷,当事人必须先经过上一级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才能进入诉讼程序 。申请复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以当事人的名义提出;二是要依法缴纳或代缴税款和滞纳金 。对于符合条件的复议申请,税务具有复议管辖权 。
务机关必须受理并应在法定期间作出复议决定 。申请人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向法院起诉 。(2)选择复议的程序 。即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争议,既可以在法定期间向有复议管辖权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再诉诸法院;也可以在法定期间直接诉诸法院 。但是,当事人不能在同一时间内既申请复议又提起诉讼,而只能选择一个途径 。以上两项程序适用于处理税务争议当事人的作为行为 。(3)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缴税款和处予罚款的决定不作为的处理程序 。即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申请复议,不诉诸法院,也不予履行 。这是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 。对此,现行法律赋予税务机关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以确保国家税务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也可以强制执行,从而可以对当事人的不作为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以上就是鑫瑞蓝天要和大家分享的税务争议处理程序,也仅提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
六、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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