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后各行业要缴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交通运输业改革后,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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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要缴纳的税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且与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出租与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机构所在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资料: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另有两种优惠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10万元的,税率为27%,不足3万元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为15%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30%,还有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 。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样,高新技术企业15%,小型微利企业20%,需要国家扶持的非居民企业20% 。应纳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法定税率 。根据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机构、场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以及产生于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财政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三、营改增后对企业所得税会造成什么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汇总如下 。税前可抵扣项目减少(1)在可抵扣流转税减少、企业缴纳的营业税改征营业税前,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抵扣 。“营改增”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能税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这是“营改增”对企业所得税最明显、最简单的影响 。(二)在可抵扣成本减少前,企业支付的运费或其他劳务费用可作为企业成本在税前扣除 。“营改增”后,企业支付的运费或其他劳务费用可以在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抵扣,包含进项税额的部分不再作为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 。购买固定资产计税依据的变化“营改增”也会带来购买固定资产计税依据的变化 。比如交通运输业,营业税原来是3%的税率,现在增值税是11%的税率 。但进项税可以从购进的运输车辆、汽油等生产工具和原材料中抵扣 。例如,北京某运输企业在2012年6月购买了一辆运输卡车 。不含税价格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 。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借:23.4 (20 20 17%)固定资产;贷款:银行存款的23.4 。“营改增”前,交通运输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不能按企业五年折旧,2012年的月折旧为23.4512=0.39(万元) 。2012年9月1日,北京开始实施“增值税改革” 。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当年10月又买了一辆运输货车,不含税价格20万 。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20应交税金3354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4贷:银行存款23.4“营改增”后,由于运输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企业五年折旧,2012年的月折旧额为20512=0.33(万元) 。也就是说,同样价格的货车,营改增前后的计税依据是不一样的 。营改增后的计税依据小于营改增前的计税依据,所以折旧额也小于营改增前的折旧额 。在收入变动确认为“营改增”之前,企业按照含税价格确认收入 。“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按不含税价格确认收入,比“营改增”前有所降低 。比如“营改增”前,北京某运输企业收入100万元,营业税税率3% 。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1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借:营业税及附加3(1
00×3%)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营改增”之前,该项业务企业应确认收入1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3万元 。“营改增”之后,该交通运输企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1%,取得收入10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100贷:主营业务收入90.09(100÷1.1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1(100÷1.11×11%)“营改增”之后,该项业务企业应确认收入90.09万元,比“营改增”之前有所减少,同时以销售(营业)收入为扣除基数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也相应减少 。财政补助资金的税务处理“营改增”之后,行业整体税负下降,但个别企业税负有所增加,有些试点地区采取了政府补助的方法对企业进行财政补贴 。企业在取得该财政补贴时,应对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三项标准来处理 。若符合标准,则作为不征税收入,不用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以及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的折旧、摊销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反之,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如:某交通运输企业全年取得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税),当年6月购买3辆运输卡车金额300万元(按5年折旧),全年汽油花费200万元,相关费用30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10万元) 。1.“营改增”之前:该企业缴纳营业税:1000×3%=30(万元);该企业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10%=3(万元);该企业卡车折旧:300÷5÷2=30(万元);该企业会计利润:1000-200-30-300-30-3=437(万元);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000×0.5%=5<10×60%=6,纳税调增10-5=5(万元);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37+5=442(万元);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42×25%=110.5(万元);该企业税后利润:437-110.5=326.5(万元) 。2.“营改增”之后:该企业缴纳增值税:1000÷1.11×11%-(200+300)÷1.17×17%=26.44(万元);该企业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6.44×10%=2.64(万元);该企业卡车折旧:300÷1.17÷5÷2=25.64(万元);该企业会计利润:1000÷1.11-200÷1.17-25.64-300-2.64=401.68(万元);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000÷1.11×0.5%=4.5<10×60%=6,纳税调增10-4.5=5.5(万元);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01.68+5.5=407.18(万元);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7.18×25%=101.8(万元);该企业税后利润:401.68-101.8=299.89(万元) 。可见,“营改增”之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发生变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但税后利润也相应减少 。这是由会计核算的改变造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可以使一些处于临界点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减税的幅度将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营改增”必然会带来企业所得税的变化,但改革的结果将使企业整体税负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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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7营改增以后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一、一般企业(25%)(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100人,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80人,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 。二、小型微利企业(10%)(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扩展资料: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 。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五、建筑企业营改增后还需要上哪些税?建筑企业营改增后需要上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一、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建筑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缴税情况如下: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扩展资料:建筑业的征税范围一、建筑业税目规定的征税范围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劳务 。1、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窑炉及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业 。2、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3、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4、其他工程作业:是指建筑、修缮、安装、装饰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二、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几项具体规定根据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现行税法中对下列具体项目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应当指出,这里所说的具体规定,是指根据基本规定,对一些认识上容易产生分歧的事物进行的具体认定 。1、代办电讯工程2、打井工程3、以工代赈问题4、内部工程问题(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营业税
六、营改增后,建筑工程企业要缴哪些税?营改增后,建筑工程企业要缴纳的税有:执行一般计税法的企业增值税税率11%;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3% 。其他附加税种如:城建税=增值税额×税率 。税率市区7%;县城、镇5%;乡村1%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上述在地税局申报缴纳附加税依据应交增值税税额计征 。还有其他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依旧缴纳 。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一、“营改增”政策能有效解决我国建筑企业重复纳税问题,其在购进原材料、建筑设备时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能够被抵扣 。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建筑业重复征税问题,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实现公平税负 。二、由于增值税特殊的管理要求,会对以后供应商的选择、经营模式的选择、劳务分包模式的确定、物资采购与管理、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组织架构的设置、公司管理方式的改变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从而增加了公司的相关管理成本 。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实际交税情况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还有企业反应调整的能力不同,会出现较大的差别 。如果不能适应,可以考虑选择申请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税,一般是3年不得做更改 。企业不能停滞不前,做好自身的筹划才是最重要的,这样才能真正享受到税改带来的好处 。
【营改增后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 哪些是营改增企业所得税,营改增后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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