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质权是什么,权利质权

一、啥是商标专用权质权
【商标申请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质权是什么,权利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让动产或者权利的占有,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优先受偿的债权 。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是什么
分析: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是指: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可以依法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必须向其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首先用于抵扣收取孳息的费用 。
三、什么是质权啊?
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证书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并以证书上的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是一种担保权利 。《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和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五)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可转让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 。权利质押的设定方式与动产质押相同 。首先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然后出质人按照质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向质权人交付权利凭证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许多共同之处,如质押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押的实现方式等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和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五)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可转让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 。
四、什么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是指《担保法》质押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时,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向其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我国《担保法》第75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抵押 。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该怎么办理呀?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为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的出质人和质权人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清书》;(二)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质押合同复印件;(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五)委托代理人登记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七)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文件齐全、申请程序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予以受理 。商标局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注册的决定 。符合法律规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至《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注册之日起生效 。因主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发生质押转让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
六、商标专用权是否可以用于质押
商标专用权可以质押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享有处分权的人,可以依法将前述权利质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和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五)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可转让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和未来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