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信息是否应保密
税务信息是否应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税保密办法《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首次明确了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范围 。涉税保密信息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制作或者收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涉及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包括主要纳税人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纳税人、主要投资者和经营者不愿意公开的个人事项 。纳税人的税收违法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涉税保密信息内部管理、涉税保密信息外部查询管理、责任追究、附则五章三十条 。它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应当保密的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范围;可以公开披露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税收征收、税务稽查等各项税收工作中,以及在各个业务环节中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内部管理程序和要求;税务机关依法对相关外部单位进行涉税信息查询的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及有关直接责任人不按规定泄露纳税人应保密信息的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保密涉税信息 。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向外部部门、公众或者个人提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合法第三方依法查询的信息;纳税人自行查询的信息;经纳税人同意公开的信息 。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公开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主要包括:行业、地区等综合涉税信息,税务会计分析数据,纳税信用等级、定额户定额等 。各级税务机关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对外公开、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的受理和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对外提供 。要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提供和查询程序,明确岗位职责 。如何防范税务机关泄密风险为了加强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强化税收征管,提高对纳税人的服务质量,税务机关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外部工作流程,以有效保护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包含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涉税保密信息安全不被泄露 。一方面,税务机关应加强涉税信息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税收征管中的保密程序 。一是各业务部门和岗位人员必须在职责范围内接收、使用和传递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 。明确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程序接受、审核、登记、归档、保管和使用相关纸质资料;二是在提高电子化管理水平的过程中,对于涉税保密信息的电子数据,税务机关应规定专门人员负责采集、传输和存储,并授权分级查询,防止无关人员接触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三是在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安装、调试、维护和修复过程中,与合作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并采取保密措施,防止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从第三方泄露;第四,在存储涉税机密信息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另一方面,t
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提供,但还是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填写查询申请表,提供相关单位或查询人的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法律关系证明等 。以确保依法对外提供相关涉税信息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也是税务机关防范泄密风险的保障 。如造成泄密,应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税务人员进行处理 。如何保护纳税人权益为纳税人保密涉税保密信息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 。但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特别是税务机关对欠税有欠税公告制度 。纳税人应该意识到,不遵守税法会给自己带来信息泄露的风险 。纳税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切身利益,首先要保证自己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办理各类税务事项,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保证自己的经营行为符合税法的规定,保证自己的信息不被税务机关公开宣布为违法行为 。因此,提高纳税遵从度是纳税人保护自身信息安全和权益的有效途径 。其次,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纳税人应树立保护自身利益的理念,确保包括涉税秘密信息在内的商业秘密的安全 。规范内部保密制度,在查询涉税信息时,应严格按照《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提交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类信息,特别是授权信息,接受税务机关对查询条件的审查,配合税务机关按程序对外提供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 。因此,纳税人可以就如何向税务机关提供以及谁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所需信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防止没有查询权限的人以查询自己涉税信息的名义向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从而达到保护涉税信息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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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涉税信息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中国境内的税收居民”是指我只符合中国境内税收居民的条件,即我指的是在中国境内只有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而没有住所的个人,不是非居民,也不是“中国境内的税收居民和其他国家(地区)的税收居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披露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4号)附件一《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样表)》“说明”规定:本表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
三、crs涉税信息是什么意思你好,简单来说,CRS涉税信息就是通过参与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换税务居民资料,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 。CRS对应的只是一个标准,各国将以本国法律法规的形式落实到底 。CRS是什么意思?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统一报告标准)是由G20委托OECD制定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一经推出便在全球富豪与金融机构见引发了血雨腥风 。截至目前已有101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2017年中国大陆和香港也将加入 。crs 税务标准形式是什么?对于我国而言,国家税务总局10月14日颁布了相关标准 。具体时间表如下:2017年1月1日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我国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时间是2018年9月 。具体流程来看,调查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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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查询自身涉税信息,应提交哪些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予以受理 。书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二)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五、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查询自身涉税信息,应提交哪些资料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职责权限内予以受理 。书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二)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因此,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查询自身涉税信息应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资料 。
六、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下同),经法院判决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二)对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三)主要违法事实;(四)适用相关法律依据;(五)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情况;(六)实施检查的单位;(七)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其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一致的,应一并公布,并对违法事实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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