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什么用 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注册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商标注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商标注册注意事项: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根据营业执照填写地址;看《受理通知书》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上填写的地址提交申请 。如有更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公告初步审批,接收《商标注册证》等 。商标局会根据地址用挂号信寄给申请人 。申请人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的,应当在提交申请前变更营业执照地址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如发生地址变更,可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相应手续办理地址变更申请 。申请人地址未邮寄的,最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等事宜 。2.关注《受理通知书》商标局收到的申请文件 。如果正式审核后认为手续齐全、填写规范,一般在三个月左右通过挂号信发送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申请由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邮寄《受理通知书》给商标代理机构 。《受理通知书》仅表示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示申请已被批准 。扩大申请商标注册的禁忌(一)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双方必须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 。(2)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3)被许可人必须具备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 。(4)许可方允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仅限于批准使用的商品 。(5)在商标使用许可中,许可人使用国家规定必须注册的商标的,被许可人应当附具能够生产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商品的证明文件 。
二、注册商标需要注意些什么?
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条件 。一是注册商标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二是注册商标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我国实行商标自愿注册原则,商标注册申请必须由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 。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是企业法人,或者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村承包经营户,或者依法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自然人 。2)否则,不符合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申请的商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符合要求,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构成商标法中单独或组合规定的要素 。2)商标的基本功能是识别,因此由上述要素构成的商标必须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不能与其他商标混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三、商标注册时应该要注意哪些事项?
1.商标应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 。我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易于识别的显著特征,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的唯一性和可识别性 。无论商标以何种形式构成,都应尽可能新颖独特,以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 。二是商标要分类注册 。注册商标有45类 。注册商标应分类申请 。申请时,您必须指明要注册的类别 。法律只保护你申请注册的类别 。第三,商标要考虑地域特点 。商标专用权具有地域性 。在某一国家或地区批准注册的商标仅在该国家或地区有效,并受该地区法律保护 。然而,在交通和信息高度发达、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全球市场趋于统一,经济开放和世界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企业在创建商标时要有先进的战略眼光,使创建的商标有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和在国际市场上建立自己的产品声誉和企业家精神 。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商品的销售情况,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或国际注册他国商标 。
四、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一)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目前,国家认定的商标代理机构近15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申请人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决定是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办理注册商标,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手续,经常居住地或经营地邮政服务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最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地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的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局在审查商标申请的过程中,经常会向申请人发送各种文件,如补正驳回通知书等 。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进行一些修改和回复 。一般来说,这些文件是由邮局邮寄的 。鉴于我国部分地区邮政通道不太畅通,部分申请人地址发生变更,申请人无法收到商标局出具的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商标注册的进程 。商标代理机构中的商标代理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精通商标业务,能够准确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出具的需要修改的文件进行准确的修改,使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能够顺利进行 。(二)商标在先注册权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的商标是否与申请注册前具有在先权利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商标查询不是注册商标的必要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这项工作可以大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保证度 。在查询过程中,由于数据处理和商标申请审查期的影响,一些以前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因此这部分信息无法进行检索和检索 。此外,商标查询和审查工作由不同的人员承担,而且不同
的结果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必要的 。(三)、商标注册申请的书件及填写申请商标注册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 。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 。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印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 。申请书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 。2、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 。不同的申请人应提交不同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向商标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或事业法人证书;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为本单位办理申请事宜的经办人,也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应与证明文件相一致 。3、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商标图样五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送交着色图样五份、黑白墨稿一份),并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粘贴商标图样一张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黑白反差明显,商标图样的规格应在5×5厘米至10×10厘米之间 。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注册的,提交的商标图样可以与实物同等大小 。4、按规定交纳商标注册申请等费用 。(商标注册规费:1000元)5、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的填写是《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十分重要的一项,这关系到所申请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范围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类申请,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品和服务分类填写 。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共同使用的《商标注册使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自2002年1月1日起采用第八版 。同时,商标局还根据上述分类表制订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 。申请人可以依照上述分类表和区分表填写商品或者服务项目 。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说明 。每一份申请书上填写的商品/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
五、商标注册需要注意什么?(一)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双方必须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 。
(二)许可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 。
(三)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 。
(四)许可人允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以其被核定使用商品为限 。
(五)商标使用许可中,如果许可人使用国家规定必须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人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可生产相应商品的证明文件 。
(六)许可人应保证被许可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
(七)许可人不得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者,不得申请商标注销 。
(八)许可人就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
(九)被许可人必须保证与许可人商品质量一致,且未经许可人许可不得与第三人订立再许可合同 。
(十)被许可人按合同约定向许可人交纳许可费用 。
(十一)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应明确商标标识由哪一方印制,商标许可的期限,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是否有偿等 。
(十二)被许可人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名称、商品产地 。否则,依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5条第三款规定,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此款的目的在于一旦发生商品质量等纠纷时,可依据具体情节划分许可人与被许可人承担多少责任 。
六、注册商标应该注意什么?企业夺回商标通常需要向商标局提异议或无效请求,然而通过异议或无效夺回商标,对于初创型企业而言,真可谓难于上青天 。首先,对于没有切实证据能够证明代理人、代表人或关联关系第三人恶意抢注证据的初创型企业而言,想夺回相关标识,必须证明该标识已经使用,并且在相关领域已经具备一定的知名度,而知名度的证明标准非常高,对于初创企业来讲几乎无法达到要求 。其次,初创型企业往往由于缺乏专门管理人员,容易导致相关证据留存不当或灭失,即便存在关联关系人抢注条款可供使用,因为举证责任等问题,成功概率也不大 。因此,企业在申请注册前,须尽量避免通过出版物、网络、销售、商务谈判等任何方式公开使用商标标识,在委托创作、合作创作过程中也应采取保密措施避免创意的泄露 。退一步讲,当与第三人间的合作导致相关标识和创意透露不可避免时,也应该事先做好保密约定,并留存相关证据 。二、商标设计与注册前的检索企业在着手商标设计与注册前,必须对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已注册或正在审查的商标进行全面检索,避免因重复、雷同、相似或者读音相似而不能注册 。通过对检索结果的分析,使申请人对其所要注册的商标获得一个初步判断,从而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申请 。每一个商标的设计,都承载着创始人的美好愿景,同时需要企业巨大的人力物力付出,若未能在设计与注册前进行全面的检索,导致商标标识不能被注册,那么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将付之东流,这对企业无疑打击沉重 。三、保证核心类别同时注重相关类别在确保目的商标所使用或意图真实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未被他人注册后,企业首当其冲的便是对这些类别的申请注册,以保证商标能够在核心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 。同时,也要注重在相关类别上的注册,即在类似或有关联性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进行注册,譬如:核心产品的上下游产品、产品相关的服务领域、服务类别的主售产品、与产品通常搭售或共同使用的产品等 。一方面,在相关类别上的注册能够扩大商标权人原有的排他权,以保护核心商标不受侵犯,避免别有用心者攀附商誉、混淆市场;另一方面,为企业日后在其他相关领域的拓展奠定基础 。四、商标标识最好分开注册,文字商标优先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在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时,须将文字、图形、声音商标等予以分开注册,从而有效化解注册风险提高核准率,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因为对于组合商标在审查时任何一部分不满足要求,全部商标均会被驳回 。由于文字商标易于呼叫、易于记忆的特点,在各类商标中,文字商标的可识别性最强,使之在商标体系中占据着核心的地位,因此企业应当优先注册文字商标 。在已经申请文字商标的基础上,通过图形商标、声音商标的注册,使企业商标体系更加充实、完善 。五、注意商标标识设计的著作权归属通常来讲,一件独创的富有美感的商标标识,往往也能获得版权保护 。在“艾杜莎”一案中,法院认为:判断引证商标标识是否具有美术作品的独创性,一方面应考虑该标识是否给公众带来了与以往作品不同的“视觉”感受,另一方面也应当考虑该标识所具有的智力创作程度是否达到著作权法所要求的基本高度 。若满足了这两点,则商标标识也应当像作品一样,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很多人往往误以为,企业内部职员所设计的商标,或企业与设计人签订了委托合同,那么他们所设计商标的版权便自然归属本企业,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事实上,商标标识的著作权归属须以明确而有效的合同条款来约定 。因此,企业必须事先与商标设计人明确该标识的著作权归属,否则,在商标做大做强之后极易产生经营隐患 。另一方面,要注意保留创作底稿,委托创作合同,并通过版权登记、时间戳、或者电子邮件、邮局发信函等方式固定创作内容和创作时间,以明确著作权的成立时间、作者、权利人和作品内容 。六、进行事后监测企业成功注册获得商标权之后仍然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加强事后监测,定期定时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有其他企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本企业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情况,要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防止本企业商标权遭到侵犯 。另一方面,通过商标监测,能及时有效的获得商标续展与权利状态信息,防止商标因过期未续展而被注销,或者未经商标权人同意冒名转让或许可行为的发生 。七、建立使用证据档案商标使用证据档案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商标所形成的档案,包括商标宣传资料、广告资料以及销售资料等 。及时建立商标使用证据档案,从长远来看,对于初创企业意义重大 。一方面,无论是商标驳回、异议、无效还是撤三程序中,都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在商标权遭遇侵犯时更能为维权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从而有力打击侵权行为 。另一方面,商标使用证据档案有助于企业对知名商标的培育 。虽然初创企业商标知名度不大,但仍应积极培育商标知名度,留存商标宣传和使用的痕迹和证明,并在适当时机申请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
【注册商标有什么用 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注册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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