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商标局代理机构 商标代理机构怎么备案表,代理注册商标

一、商标代理机构如何办理备案?
【做商标局代理机构 商标代理机构怎么备案表,代理注册商标】第一,公司名称没有限制,只要有经营范围 。二是申请人的备案表(即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和主体证明 。1.提交申请时不需要提交许可备案合同,后期可能会发出更正请求,提供许可备案合同(通常概率较小) 。2.许可备案合同不需要公证 。第三个问题010-63218422 /63218423 /63256488第四个问题:不管是哪种方式,窗口还是邮件 。
二、商标代理如何办理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关于新设商标代理机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新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名单每月一次抄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 。复制内容包括:组织内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商标代理机构需要邮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开户并缴纳费用预付款 。商标代理机构需要了解如何开户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 。手续和普通公司注册一样,但是必须提前在商标局有足够的周转费用 。
三、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的流程?
1.商标注册所需材料:1 。申请表;(由本公司提供)2 。委托书(加盖申请人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商标注册申请流程:1 。查询:商标注册的基础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商标注册的结果;2.申请文件制作:根据查询结果制作注册方案和标准文件;3.1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4.1年半左右进入初审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6.公告期后一个月左右领取商标注册证 。三.费用1 。调节费:1000元/件;2.代理费:500元/件;四.我公司在代理申请中的作用:1 。我公司是国家商标局的备案机构,熟悉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标准,判断查询结果,提供注册方案;2.合理规避《商标法》的无注条款,提高注册成功率;3.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及时反馈商标动态;4.如商标在初审公告期间受到他人质疑,我公司将提供辩护等法律服务,确保商标注册成功 。北京中晟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正规专业商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坚持“诚信敬业”的服务宗旨,竭诚为各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提供专家级服务 。我公司有多年从事商标工作的代理人和律师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商标法律法规 。我们愿意为农民朋友创造自己的农业品牌做出贡献 。愿更多中国农业品牌走向世界!
四、商标代理备案怎么办,要多久
你好!根据《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的规定,备案方式如下:商标代理机构可以直接提交备案,也可以邮寄 。直接提交的,商标局应当对按要求填写的备案表和提交审查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保留提交审查文件的复印件 。邮寄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经注册机关盖章或者公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直接提交的,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如果是邮寄办理,备案材料会送到相应的商标局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如果不符合要求
您好,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时,应填写《商标代理备案表》(需由商标代理机构填写并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提交以下文件:(1)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五、商标代理机构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机构从事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备案 。1.备案单位可以向备案机构注册,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其业务范围应当包括“商标代理”或者“项目” 。二、备案方式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可直接提交或邮寄 。直接提交的,商标局应当对按要求填写的备案表和提交审查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保留提交审查文件的复印件 。邮寄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经注册机关盖章或者公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直接提交的,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的,备案材料将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查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厦收款部,邮政编码100055 。3.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备案表》(需由商标代理机构填写并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商标代理机构印章;(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商标代理机构变更登记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备案 。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变更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变更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点
址、负责人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1.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变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变更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其他备案事项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五、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表并提交以下文件:(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合并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三)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发生变更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办理 。六、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营业登记,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托协议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 。办理注销备案/结算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以下文件:(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变更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经过公证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仅办理结算的,须附送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上述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三)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办理结算的,拖欠的规费应当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商标局经清算后予以退回;指定非本商标代理机构名义账户的,须另附材料说明 。注销备案/结算的商标代理机构,其未完成的商标代理事宜,商标局将有关书件直接送达商标申请人或者按照《关于委托人直接领取相关书件的通知》办理;商标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书件送达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七、工作时限商标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商标代理机构补正,补正合格的,予以备案 。八、办理费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无须缴纳费用 。九、备案信息的公布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由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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