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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绳柔软透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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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自绑
自绑、解绑及其用具(1)自绑、解绑案例* * *案例1 ****四马倒蹄的悬挂环境布置:在距窗台1.5m处放置2m高的人字梯;1根长2m、60mm的木棒或竹棒,一端放在钢窗上部通风窗上,另一端固定在人字梯上;取一块宽约600mm、长约900mm的厚木板,通过麻绳在木板宽头的一侧和两侧拧上一个羊眼窝,将麻绳固定在钢窗的下挂钩上(此时需要使木板侧挂在窗台下);设置电热脱扣器(开关和上部开关通电,开关断电5分钟)挂在木棒的适当位置(千万不要掉下来) 。将拉线开关接通电源,此时开关处于断电位置;将一根粗麻绳绑在木棍上,将麻绳附近的活结套在木棍上,将电热释放器的焊接头穿过活结并拧紧,然后双股下垂(麻绳垂直落下后,其水平距离为700mm);从窗台);将木板水平放在窗台上(重叠100 mm),另一端用悬挂的双麻绳(麻绳呈三角形),保持木板大致水平(麻绳提升头略高100mm);将准备好的鲤鱼钳释放器挂在木板中心上方的木棒上,在钳口下挂单绳收紧环,在人字梯适当位置挂铁环,将细绳(长绳)穿过铁环放在鲤鱼钳释放器的塑料瓶口上,在穿过铁环的细绳上系上哑铃(靠近铁环,远离地面);拉上窗帘,在挂板下垫一张席梦思单人床垫 。窗台高度要在900 mm以上自绑:跪在木板上,先把两个腕踝套在脚踝上,把电热释放器拉线开关的拉线和收紧环的收紧绳分别夹在左右脚趾上,把收紧环的拉线套拉下来拉成绳圈,再把两个腕踝套一起绕起来,然后双手放在背后,左手伸入左脚踝上的腕踝套,右手伸入右脚踝上的腕踝套(反方向,即手伸向脚踝 。用双手拉动收紧环的收紧绳,直到拉绳拉不动为止(拉绳就是挂绳,此时收紧环的收紧绳的绳圈已经把两个手腕和脚踝包裹在两个手腕和脚踝的中间),拉下电热释放器的拉动开关的拉线(通电),挂板的麻绳就会被烧断,板子的一端会脱落到窗台上,人会随着板子的脱落而坠落,挂绳会完全绷紧,在双绳圈的作用下包裹住两个脚踝 。如果太简单,可以提前系上身龟甲或者提前自系四(双)绳皮条和8字文胸(绳皮条和8字文胸一起使用时,可以在绳皮条的前结处留一根多余的绳子,多余的绳子穿过8字文胸收紧乳房,然后交叉分离到腰部两侧的麻绳上,再系在肚脐处) 。解绑:到了设定的时间,塑料瓶里的冰融化,哑铃掉下来拉弦,下颌箍脱落,人也掉在席梦思床垫上,可以解绑 。****案例二* * * *弯直半悬挂捆绑环境布局:在床头中间(下端头触地)竖立一根高2m、60mm的木棒或竹签固定,并配备鲤鱼钳释放装置,悬挂在木棒上端;同样,在床头一侧套一根稍细的等高木棒或竹签固定,上端系一铁环 。鲤鱼钳释放器塑料瓶口的细绳(长绳)水平穿过铁环,然后在穿过铁环的细绳上绑一个哑铃(靠近铁环,远离地面);拿一根3米长的粗麻绳,小指和一个铁环穿过
自绑:先系好跨绳丁字裤(最好选择跨绳丁字裤,在丁字裤前面打结后两个绳头各留1m余量),用8字文胸系住胸部(上面也可以系龟甲);用双膝绑在一起或双膝分开绑,然后移动到床的中间,木棒的后腰可以贴在竖棒上的地方;把事先放在床边的小指粗麻线(长度10m左右)拿过来背在背上,绕过上臂上部左右腋下回到背后 。交叉后沿肩窝通过左右腋窝抹在脖子上,再沿肩窝抹回去 。穿过腋下,将上臂绕在背后两周之后,麻线再次在背后交叉,从上臂下外侧回到前面,扎紧,扎紧 。系在丁字裤前面的两个绳头分别穿过前面8字文胸的腰绳,左右交叉,然后穿过上臂下部内侧的所有绳子,再从上臂下部内侧回到前面系好,系好;将挂在鲤鱼钳释放器钳口铁环上的套索系在背后,从上至下将背后的绳子穿好(不包括脖子后面的绳子,难度较大),双手向后翻,将套索绕在右肘手腕上(松),左手放在右肘手腕上,左手以右肘手腕为中心,右肘手腕靠左,将绳子绕在右肘手腕上,每圈不要将绳子绕在右肘上一圈 。全力前倾,被束缚的双腿艰难地向床边移动(难度较大);由于重力拉紧了鲤鱼钳释放装置钳口中从铁环上垂下的套索,肘部和手腕被紧紧绑住,后面绳子的拉紧导致手臂向后折叠,这也拉紧了横跨绳子和8字形胸罩的丁字裤 。这种姿势形成半吊子式的平手,不打开释放者的下颌是没有希望释放的 。解绑:到了设定时间,塑料瓶里的冰融化,哑铃落下拉弦,下颌箍脱落解绑 。****案例三* * * *弯膝直体挂背的环境布局:与案例一的环境布局相同,不同的是将单绳收紧环改为分体式绳收紧环,收紧环的拉绳端系上100mm绳套索,落到靠近木板的高度 。再准备一个塞口球,一个圆形钥匙圈,一段医用输氧软管 。自绑:先系好跨绳丁字裤(最好选择跨绳丁字裤,在丁字裤前面打结后两个绳头各留1m余量),用8字文胸系住胸部(上面也可以系龟甲);跪在木板上;使用双膝绑在一起或双膝分开绑;取事先放在板上的两根小指粗麻绳中较短的一根(长约2m),将麻绳折成两股,两股的末端分别系在用膝盖绑住的腿前两膝处的第二个麻绳圈的两小腿中间,然后将绳圈(现称挂绳圈)穿过第一个麻绳圈,将挂绳圈套在臀侧绳上备用;然后把事先放在床边的小指粗麻绳(长度10m左右)拿过来套在背上,从左右腋下穿过 。
绕上臂上部返到背后,交叉后再过左右腋下顺肩窝上抹到脖颈后,麻绳还顺肩窝返回抹下,过腋下绕上臂两周到背后,麻绳再度在背后交叉,自上臂下部外侧返到前面系紧打死结;丁字裤前面打结后的两绳头分别穿过前面8字捆乳乳罩腰侧绳,左右交叉后穿过上臂下部内侧所有绑绳,再自上臂下部内侧返到前面打结系死;用塞口球把嘴堵上并把塞口球固定带系在脑后,将医用输氧胶管穿在圆钥匙环上(双股),医用输氧胶管另一端穿过系在脑后塞口球固定带(圆钥匙环到塞口球固定带的距离为300mm左右),收紧绳穿过圆钥匙环;俯卧在木板上;将电热松脱器拉线开关的拉线和收紧环的收紧绳分别别在背后的绑绳上;将臀侧别着的吊缚绳套拿下先穿过牵拉绳绳套,再贴背后自上而下穿过背后的绳索(不包括脖颈后的绳索,此动作很困难),双手转到背后,将穿过来的吊缚绳套松旷的缠绕在右肘腕上,左手搭在右肘腕上,左手以右肘腕为中心、反靠左的绳绕方向环绕,每环绕一周左手别过靠右的绳一次,一直到靠右的绳别完,双腕被缠绕的吊缚绳套绑在一起;拉拽收紧环的收紧绳使牵拉绳被拉拽到拽不动为止(牵拉绳就是吊绳);拉下电热松脱器拉线开关的拉线(通电),吊木板的麻绳被烧断,木板一头脱落到窗台侧,人随木板脱落而坠落,吊绳拉动吊缚绳套收紧,致使双肘腕被绑紧,同时背后的绳索收紧致使双臂向后收拢,也使丁字裤跨下绳和8字捆乳乳罩收紧,尤其是吊绳拉动吊缚绳套收紧使悬吊人呈“〉”状、吊缚绳套呈“^”状,堵嘴的塞口球在医用输氧胶管的作用下使头部向后扬起,状态十分惨烈 。解缚: 待设定的时间到,塑料瓶内冰融化,哑铃下坠拉动细绳,钳口铁环脱落,人也跌落在席梦斯床垫上,既可解缚 。自缚、脱缚及其器具(续:直体卧缚) **** 例案4 **** 直体卧缚1 环境布置: 备高2m、Φ≥60mm木棍或竹棍一根,30-40公分高木凳1把 自缚: 先缚好跨绳丁字裤(最好选跨四绳丁字裤,丁字裤前面打结后的两绳头要各留1m余量),乳房缚8字捆乳乳罩;双腿直式并缚〖略有变化:①“在绳一头1.5米处打折,在打折10公分处用一细绳环绕数匝系紧(使粗麻绳打折处形成一绳套)”,变为:在绳一头1.6米处打折,在打折15公分处用一细绳环绕数匝系紧(使粗麻绳打折处形成第一个绳套),再在该绳套上边10公分处再次用细绳环绕数匝系紧,形成第二个绳套;②“双腿并拢把绳套套进双脚脚姆趾”变为:双腿并拢把第二个绳套套进双脚脚姆趾,第一个绳套在脚底面〗;在脚踝略上处另系一指粗绳索;将木棍一头穿过脚底面双脚脚姆趾下的第一个绳套约20-30公分,木棍别往腿后,人坐在木棍上,此时双脚以尽量伸直贴近木棍;取在脚踝略上处另系的绳索把双腿至腰臀(脚踝略上、膝盖上下、大腿中部、腹股沟部位及小腹部五个部位)紧紧捆在木棍上,绳索在脐部打结;另取一指粗绳索,绳短头穿过打结的绳索、跨绳丁字裤的脐部丁字绳结,再穿过8字捆乳乳罩腰侧绳后,返到脐部打结的绳索处系牢;俯卧,绳长头经左腰侧到后背在经右颈侧返胸前,再过胸前斜抹到腰左侧经后背到腰右侧,经前绕一圈再到腰右侧,绳索再在胸前斜抹经左颈侧到后背,绳索再从后背到右腰侧前返到短绳头处打结(经颈后、背后的绳索都要走木棍外,);此时整个躯干已全部牢牢地捆在木棍上,人翻身都很困难,坚持着用双臂支撑起被捆绑的躯干,把木凳垫在头顶的木棍下;用塞口球把嘴堵上并把塞口球固定带系在脑后,同时和木棍紧紧系在一起;取一根小手指粗的麻绳做一手腕套,其长度要求是:手腕套套在右肘腕后,右手贴背后腰部与木棍之间穿过,手腕套再在木棍外部过木棍套在右手腕上,左手在背后穿右手腕部手腕套,亦贴背后腰部与木棍之间穿过,再穿过右肘处的手腕套且有一定余量为限;取单绳收紧环将系双环的麻绳系在冰锁绳套上,再将冰锁固定在臀部的木棍处;再取一根小手指粗的麻绳,取中搭在背后(木棍外),麻绳经两腋下到前顺两肩上抹到颈后,取一Ф50mm钢环,麻绳俩头交叉穿过钢环(木棍外操作)后,自颈两侧返到前面交叉,再经两腋下到后,在左右上臂各缠绕3圈系死;将收紧环牵拉绳套穿过颈后钢环后松别到背后腰部麻绳上,收紧绳别在腰后侧麻绳上(不能脱落);上臂系死后的麻绳在两上臂有活动余量前提下在背后穿过牵拉绳套后系在一起(下称连臂绳);手腕套套在右肘腕,右手贴背后腰部与木棍之间穿过后,手腕套穿过牵拉绳和连臂绳之间,再把手腕套在木棍外部过木棍套在右手腕上,左手在背后穿过右手腕部手腕套,亦贴背后腰部与木棍之间穿过,再穿过右肘处的手腕套;最后是用手拉拽收紧绳,要一直拉拽到收紧绳拉拽不动为止,此时,牵拉绳的收紧使两臂向后收拢,同时手腕套也收紧;如此,自缚人已经牢牢的捆绑在木棍上,躯干及四肢(包括肩部)每个关节都已经固定,想稍微的扭动一下都是妄想 。解缚:
【乳房 如何捆缚乳房,驷马】棉被捆绑:怎样做到无法挣脱做不到,但有很强的束缚感 。将一床棉被放在床上,完全铺开,躺在棉被的正中间,把腿并在一起,保持腿部不动,上身坐起来,将脚部剩下的棉被上翻盖住脚,将腿部右边的棉被拉过来,盖住腿,将多出的棉被压在腿下,躺下,右手紧贴身体,用左手将身体右侧的棉被拉过来 。盖住身体,用左手将多出的棉被压在身体下,左手不盖(也盖不住),此时右手和腿已被束缚住,左手紧贴身体,向左翻个身,如果棉被够宽就翻两个或更多个,好了,你现在已经被束缚住了 。棉被捆绑喜好者,大概中国人居多,是很不像日本民族一样的赤裸裸的捆绑肉体的,或者是捆绑了以后不是赤裸裸的加以折磨抽打之类的 。而是带有典型的中国特点和审美观,大概如下:把人体(或男或女,女体较多)剥光衣服(也可以不剥) 。用绳子绑缚,至手脚不能动弹,堵嘴,然后再以丝绸棉被(红色系列为主,且是民间传统的龙凤、鸳鸯等刺绣图案 。越软越好)紧紧裹之,再缚,再裹……再然后,用各种手段方法隔着丝绸棉被加以刺激,以观看在棉被中蠕动或扭动的身体以达到心灵和视觉上的无限快感 。当然 。这里可以有很多方式,就有上海的朋友用丝绸棉被把女友裹好后,放到盛满热水的浴盆里,看如美人鱼一样在水中扭动的创新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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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ning怎么用绳子将一些半径为十厘米的圆木捆绑在一起捆绑方式乳腺两个至少把四根圆木的中心排列为正方形或两个等边三角形都是最小值,以正方形为例,四段圆弧的总长为圆的周长,四条直线段分别等于圆的直径.所求即圆周长的二倍加直径的八倍,即3.1416*10*2+10*8=142.832也即直径*14.2832
双侧乳房有一种捆绑式的难受,腋下有疼痛感觉病情分析:35岁,分析您所述的症状,常见于乳腺增生等疾病所致,请到医院检查乳腺彩超或者乳腺钼靶平片,明确诊断指导意见:在当地医生的指导下,乳疾灵口服配合乳癖消口服,如果有囊肿,或者乳腺纤维瘤,超过一厘米需要手术治疗,手术后病理检查明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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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处死的起源简史“凌迟”二字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指名为一种肉刑的名目 。这个名词非常神秘,无疑的是汉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我们可以在前几个朝代找到几乎相同的名词,不过第一个字最常出现为阜字旁的“陵”;“陵”的意思为土丘;“迟”字则不能解读为现代汉语的“迟到”,而是“逐渐铺平”或“刮平”的动词 。具体而言,“陵迟”可以指为逐渐铺平或刮平土丘,意即一座坟堆,宗族的集体冢 。不过,有些朝代的史篇记载具有象征意义:“陵”,斜坡或运河沿岸土堤,代表制度、律法,所有国体的划定界限;“迟”,代表界限的下沉与崩塌 。所以“凌迟”意味着衰落的起始,此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制度的崩塌 。因此,这个名词和刑罚系统没有直接关联,一直到辽代才用来指称一种肉刑 。写法上有些差异(人们发现有写作“持”,而非“迟”),冰字旁的“凌”变得比阜字旁的“陵”常用 。《宋史》中还同时采用两种写法,不过从元朝开始,只能找到第二种写法,也就是冰字旁的“凌”,而且永远只作为刑的解释 。古代的写法只有在古籍出现,后来的人不再采用 。从此“凌迟”只是肉刑的名字,少数博学多闻的人才会记起它从前的意义 。事情的经过究竟如何?非常肯定地,它原本是契丹语的一种名词,发音非常接近汉字的“凌迟”,它是契丹辽代政权下所使用的一种肉刑,可能是利用小刀切割被缚的犯人 。几经考量之后,这个名词就固定用来指称辽代统治中国所施行的此种肉刑 。对于研究刑罚系统改革的中国学者而言,这种刑罚具有蛮族的血性,它的名词晦涩难懂,虽然不属于为“五刑”系统,但非常明确的具有汉人的字词 。然而,将人缚在木桩上刮杀、切割,不仅是蛮族地区或异国朝代的处决,凌迟手段愈来愈频繁、系统化、萧规曹随,宋朝传至元朝,明朝承续后,又传至清朝 。这几个朝代的中国,如同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一样,继续将之传承下去 。施行各类凌迟之翘首,首推对抗蒙古大汗、后来成为明太祖的朱元璋,他颁布《大诰》,已以“凌迟”之刑惩罚各式犯罪,特别是官吏的贪污,甚至无论财物数字如何微小 。汉朝以后,中国古代谨慎定义律法的刑罚规范 。一个好的王朝必须尽力抑制死刑的数量,必须废除最残酷的肉刑 。因此,隋朝为他们的权力制定了“五刑”:笞、杖、徒、流、死 。唐朝也采行这项系统,后来的几代亦相继跟随,唐朝的刑罚有明显减轻 。如果有司为了逼供而施以折磨,那么绞刑或斩首的死刑,便不能理解为,使被告遭受痛楚--745年的唐朝甚至考虑废除死刑!自安史之乱起,战乱频仍,因此经常施行极刑,当时进入一段难以解密的时期:理论上,隋朝与唐朝仍旧施行五刑的系统;实际上,从法典来看,则规定了许多更残酷的做法 。宋朝“凌迟”刑的持续扩张,但同样地王权拒绝更改刑律,因此《宋刑统》仍然不见“凌迟”的名目 。首先,它是遵循人类宗教的牺牲教义,用以对抗流血叛乱的紧急措施 。宋真宗诏令禁止大臣杨守珍支解叛乱者 。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爆发党派之争,除了凌迟,腰斩也成为当时经常使用的刑罚 。马端临在《文献通考》指出,大臣用这些刑罚吓阻想要谋取皇位的官吏 。南宋时期,凌迟的刑罚愈来愈多,但也有官吏反对,例如陆游的陈情奏表,我在后文仍有描述 。我认为:用于惩治叛国罪中的叛变、共谋,仍属有限,这是可能的情况 。元朝也正式将“凌迟”明定为刑法的一种死刑 。其次的重点是,他们将它视为蛮族对汉人宣扬威权的工具,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元朝法律和南宋末年一样,将凌迟予以合法化 。元朝初年,凌迟不再成为暴动镇压、危险宗派的一种极端手段,而成为特殊犯罪的常见刑罚 。凌迟,从宋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第一类和第三类仅是将古代的肢解之刑予以合法化,附带一提,相当接近欧洲的犯罪惩罚:在法国,谋害君主之罪,处以四马分尸的极刑,帮派首领须遭受轮刑;在英国,他们采用裂体之刑,和中国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行刑、支解,一直实行到十八世纪为止 。中国人有加重刑罚的特质 。首先,第一个特质是君权与父权的同义化 。尊亲属如同他们王国中的皇帝一般,是受到保护的,妻妾、子女、仆人是臣民,有共谋权位的倾向 。在西方,弑亲罪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还不到惩罚谋害君主之罪的程度 。唯有中国人,将独创的方法发扬光大,以平亲属之间的叛乱 。第二项特质是“凌迟”的宣判株连三族,亦即所有父系与母系的尊亲属!甚且,有更荒谬之处,叛乱大都个人所为,但宣判时却视为家族之罪 。尽管只有朱元璋有意推行这项法则,大力清除公职官员;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儿子永乐曾屠杀忠于前任建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连他的家族超过八百人 。后来,“三族”法不再是株连尊亲属的死罪,而改为放逐 。清朝的时候,只有成年的儿子会被放逐,时间长短不定 。清朝延续明朝的法律,不过刑罚有减轻,包括第一大类的谋逆君主之罪 。因此,文字狱案件经常判处凌迟刑罚,不过任何罪犯都不至于如戴名世等人,真正地遭受支解之刑,他们所犯之罪可以改为斩首或赐死 。相反地,其他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等两大类犯罪,尤其是强盗罪,则会处以凌迟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废除为止 。依据历史记载,在明清期间,判处凌迟处死的女犯在行刑当日会被剥光全身衣裤,将其乳房,生殖器和肛门予以公开展示后,她们的阴户和肛门会被插在木驴囚车的活动木橛上游街示众,称之”骑木驴” 。游街结束之后,才将女犯人押到刑场凌迟处死 。凌迟女犯的方式虽随年代和地域不同而略有差异,但一般由所谓“十八刀法”衍生而来 。“十八刀法”即—第一刀剜舌,第二、三刀用牛耳尖刀剜去两颗乳头,第四、五刀将犯人的两只乳房齐根切下,第六、七刀割去两片大阴唇,第八至十刀挖去两半小阴唇和阴核(蒂),第十一刀将女犯的子宫取出,其中第六至十一刀这一系列切除女犯生殖器的部份另称为“幽闭”,正是王明德所言“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 。里面”幽其闭”所指 。接着第十二刀和十三刀以尖刺刺入女人的屁股肉,造成其臀动脉大量失血,第十四刀到第十七刀用大斧锉断女犯的四肢,最后一刀刺心,确定女犯断气后,凌迟的程序才告结束 。在凌迟完毕后,女犯的头颅,双乳,大小阴唇和子宫依例会被展放在刑场的木台上示众,在隔一段期间后才允许家属或相关人收殓,没有家属或亲友前来认殓的,则会由官府予以焚尸扬灰 。根据清代中叶的地方县志记载,十八世纪华北地区对一名出轨并谋杀亲夫的二十四岁少妇曹氏的完整处决程序如下,可以藉此大至一窥女犯人受凌迟刑的情况:一、 辰时正,曹氏被剥光全身衣裤,狱卒为她验明身分后由稳婆为之稍事梳洗,并将她的长发梳成受刑女犯人标准款式的大圆髻盘在头上,最后反剪双手于腰际背后,两脚脚踝铐上脚镣,防止抵抗或逃脱 。二、 辰时二刻,赤身裸体的曹氏捆缚妥当,长跪于一架平板囚车上被押出牢门,先行于城西的法场示众一个时辰 。三、 巳时二刻,祭祀受害亲夫的香坛设立,犯妇曹氏被带至坛上,在家属及围观众人面前由衙役以毛竹板抽打臀部,作为儆效和惩戒 。四、 巳时半,曹氏被拖上木驴,游遍城内主要街巷作为处刑前的游街 。午时三刻,犯妇曹氏正式被处以十八刀凌迟极刑 。正史上年轻女犯人被判处凌迟者通常为犯下诸如谋杀亲夫公婆多人,谋逆,谋刺主上等,而女犯被处刑的方式与地点也取决于身分的贵贱 。贵族妇女或高等妃嫔即使被判处凌迟,通常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游街示众后将其裸身处死,而是在宫闱之中隔绝执行 。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以凌迟集体处决女犯人,发生在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的壬寅宫变之后,共有十八名女犯被凌迟处死,皆为企图谋刺明世宗的年轻妃嫔和宫人 。其中被认为是首谋的王宁嫔与宫女杨金英、杨莲香、苏川药、姚淑翠、邢翠莲、刘妙莲、关梅香、黄秀莲、黄玉莲、尹翠香、王槐香、张金莲、徐秋花、张春景、邓金香、陈菊花共十七人,于公开游街凌辱后磔于西市,受牵连的曹端妃则因品秩较高,在严加拷掠鞠讯后亦被凌迟处死于宫内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 。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 。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 。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 。何则?陵迟故也 。”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 。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 。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 。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 。宋后废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 。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 。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 。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多认为始于五代 。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 。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 。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 。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 。宋真宗时,内宦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捕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陵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 。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 。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 。《通考·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 。”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 。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 。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 。“剐”字原作“呙”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也像人的头颅骨 。《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以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 。“剐”又作“卨”,明朱国帧《通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卨之” 。并注解说,卨,即“剐”字也 。可见,“剐”的含义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 。这种情形,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 。《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 。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仇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 。《水游传》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请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 。割一块,炙一块 。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以上所引用《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致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 。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 。”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 。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参见本书《杂刑》) 。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 。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残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 。《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 。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 。如万历三十四年(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 。这里的“磔”即是凌迟 。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明世宗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 。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明朝一个太监犯了谋反罪,皇帝钦定3600刀,侩子手有严格的规定,一刀不能多,一道不能少,必须在第3600刀才能死去,而且要把所有的肉割掉,因为有内脏,人并不会立刻死去 。3600刀后,要求出现一副完美的人体骨架 。实际上,明代的凌迟之刑并不仅仅施用于谋反大逆,有时对罪行情节较轻的犯人也加以凌迟 。明初朱元璋亲自编定的《大诰》就记有不少这样的案例 。如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 。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 。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 。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与都御史詹微有隙,于是何哲联合另外两名御史任辉、齐肃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实,陷害詹微 。当时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将何哲等人治罪,结果何、任、齐、魏四人被判为凌迟示众 。像上面三例这样不该凌迟而被凌迟的案子还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从这些事实就可以看出来 。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 。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 。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 。李慈铭日记亦言之 。”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 。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 。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 。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 。”予因应之 。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 。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 。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 。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 。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 。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 。反贼乃如此 。次日押至东角头 。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 。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 。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 。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 。逆贼之报亦惨矣 。刘瑾把持朝政时,残害忠良,作恶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场固然使人解恨,但从他受刑的过程来看,凌迟这种刑罚不能不说它确实惨无人道 。再看郑鄤 。若说刘瑾被凌迟是罪有应得,而郑鄤受如此酷刑却使人感到惋惜 。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 。崇祯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关于郑鄤一案的详细背景与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 。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 。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 。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 。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 。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 。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 。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 。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 。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 。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 。”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 。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 。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 。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 。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 。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 。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 。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 。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 。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 。统治者对农民起义的首领一旦捕获,总是要凌迟处死 。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 。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 。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 。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 。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 。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 。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 。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 。……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 。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 。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国对于反叛者的凌迟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 。古罗马人处理女犯时先割去双乳,对男犯则先去其生殖器 。古希腊人在割肉时还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 。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 。中国人将凌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绝技 。行刑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 。然后迅速地包扎出血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 。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越南的凌迟:《嘉隆律令》里规定:将罪人逐块割掉身上的肉,使之气息奄奄;随后男的割去阳物,女的铲掉阴部;剖腹,扯出肝肠,罪人断气而亡 。再把死人手足砍去,使之关节脱落,骨骼粉碎,直至腐烂为止 。据《人类酷刑史》上记载:日本曾有“21刀处死” 。刽子手一片片地切割受刑人的肉,最后一刀才可致命 。这是日本的凌迟 。朝鲜在1894年执行过一次凌迟,受刑人的名字叫金玉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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