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报表项目 金融业哪些项目要交增值税,金融机构免征增值税项目

一、按照“金融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的有哪些?
答案是:a.融资售后回租b.资产管理c.财产保险服务d.转让外汇按照财税2016年36号文件中的术语解释:(5)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 。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给他人获取利息收入的经营活动 。各种占用和借入资金取得的收入 , 包括利息(保本收入、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收入 , 信用卡透支的利息收入 , 买入卖出金融商品的利息收入 , 融资融券的利息收入 , 融资售后回租、票据买入、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相关收入 , 按贷款业务征收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以融资为目的 , 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 , 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经营活动 。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 , 应按贷款业务征收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经营活动 。包括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金融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资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业务 。3.保险服务 。服务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 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患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 , 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包括人寿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经营活动 。4.金融商品的转移 。商品转让是指转移外汇、证券、非商品期货等金融商品所有权的经营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及各类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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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征增值税的金融服务包括哪些子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注释》规定 , 金融服务是指#营财险的经营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贷款服务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的转让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给他人获取利息收入的经营活动 。各种占用和借入资金取得的收入 , 包括利息(保本收入、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收入 , 信用卡透支的利息收入 , 买入卖出金融商品的利息收入 , 融资融券的利息收入 , 融资售后回租、票据买入、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相关收入 , 按贷款业务征收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以融资为目的 , 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 , 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经营活动 。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 , 应按贷款业务征收增值税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经营活动 。包括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金融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资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业务 。3.保险服务 。服务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 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患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 , 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包括人寿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经营活动 。4.金融商品的转移 。商品转让是指转移外汇、证券、非商品期货等金融商品所有权的经营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及各类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
三、金融企业的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报表项目 金融业哪些项目要交增值税,金融机构免征增值税项目】从其业务来看 , 金融业一般是增值税非税目 。一般交营业税 , 很少交增值税 。但也有特殊情况 , 比如银行出售金银要缴纳增值税 , 期货交易所交割商品期货要缴纳增值税 , 典当行出售典当品 , 未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企业在租赁结束时租赁物所有权发生转移要缴纳增值税 。这些业务发生时 , 一般都是去税务局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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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机构往来收入缴纳增值税的有哪些
除以下情况外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 , (一)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 。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 。
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 。(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 。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 。(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 ,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 。(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
五、金融保险业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多少金融保险业增值税 , 适用税率是6%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是3% 。拓展资料: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 ,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 , 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 , 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 , 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增值税
六、金融机构增值税抵扣项目一.、到目前为止整个金融业 , 还没有纳入营改增范围 , 即大部分业务仍然是交纳营业税 , 包括贷款、金融商品转让(如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如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如银行结算) 。1.只有涉及到银行买卖金银的业务 , 按照税法规定收增值税 , 就这项业务 ,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买进金银的时候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 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 , 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 , 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二.、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 , 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 , 上报其上级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 , 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 ,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 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 , 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 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 ,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 , 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 , 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 , 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 , 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 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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