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企业税前扣除有哪些,企业捐赠抵扣企业所得税

一、哪些税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 ,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 ,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金”是指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发生的所有税金及附加 。可直接抵扣的税种(1)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计入本科目 。此外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防洪费、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费用也通过该账户核算 。(二)列入“管理费”科目的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上述四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二 。计入相关资产并间接扣除的税金(一)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计入“33 , 354固定资产车辆”成本 , 依法计提折旧 。(二)耕地占用税、契税计入“无形资产3354土地使用权” , 契税计入“无形资产3354土地使用权”或“固定资产3354房屋” , 依法摊销或折旧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使用权价值结转为“开发商品” , 销售时确认“主营业务成本” 。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企业税前扣除有哪些,企业捐赠抵扣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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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一)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 不足年度利润总额12%的 ,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进行的捐赠 。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注册 , 具有法人资格;目的是发展公益事业 , 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有资产及其增值归法人所有;收入和经营结余主要用于符合法人设立宗旨的事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营利性组织;不从事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捐赠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分配;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二)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 ,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 , 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关支出是指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合理支出 , 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 ,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入支出直接在当期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 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非应税收入用于费用或财产的 , 不得扣除或计算相应的折旧和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 , 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费用不得重复扣除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营业费用和其他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 已计入成本的相关费用除外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金及附加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 因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 , 在扣除对责任人的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 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扣除 。企业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 , 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 , 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费用 ,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外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费用 。(3)允许扣除项目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 允许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职工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 ,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其他与职工就业或受雇相关的费用 。
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有哪些项目可以税前扣除?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 允许据实扣除 。工资支出包括现金和非现金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命或雇佣相关的其他支出 。2.职工福利三项基金: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允许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 , 允许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允许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年度扣除 。3.保险费(一)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四险一金) , 准予扣除 。(二)企业为全体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 , 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 , 实行限额扣除 。(三)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缴纳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 , 不得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 。(
4)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 , 准予扣除 。(5)企业参加财产保险 , 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 准予扣除 。(6)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 , 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公益性捐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 , 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 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 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 , 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 , 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 , 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时 , 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5.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 , 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得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 , 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筹建期间 , 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 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 , 不考虑收入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 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 , 并按规定扣除 。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 , 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 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借款费用(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 准予扣除 。(2)企业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 , 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 按规定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 而应该通过折旧、摊销或在资产转让时扣除 。8.利息费用(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 , 准予扣除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 据实扣除;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③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 , 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实缴资本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付的利息 , 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 , 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 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 根据税法规定 , 准予扣除 。①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 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 准予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 , 不得扣除 。10.租赁费(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 , 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 , 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 , 分期扣除 。1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2019年1月1日起 ,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不得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 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3)允许据实扣除的特殊规定: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 , 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12.其他可扣除费用(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 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汇兑损失 , 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 , 准予扣除 。(3)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 , 准予扣除 。(4)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 , 准予扣除 。(5)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 , 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 , 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会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 , 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 , 可以据实扣除 。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企业税前扣除有哪些,企业捐赠抵扣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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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缴纳的各种税金中 , 按税法规定 , 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有哪些?【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企业税前扣除有哪些,企业捐赠抵扣企业所得税】企业缴纳的各种税金中 , 按税法规定 , 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 , 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税金及附加:依据 财会[2016]22号文规定 ,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 , 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 , 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
五、哪些税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以直接扣除的税金(一)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计入本科目 。另外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防洪费、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规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的上述四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 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全球范围内已不断下降 , 其中大部分是西方国家对各自的本籍(即在国内注册成立的)跨国公司把自己产生大部分应税所得的业务迁往境外的应对之策 。有些国家或地区的公司无需支付企业所得税 , 而还有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公司要把企业利润的三分之一上交给政府 。巴哈马:巴哈马没有企业所得税 , 跨国公司最终支付的实际税率介于5%至15%之间不等 。百慕大:百慕大没有公司所得税 。但跨国公司的实际税率平均为12%左右 。开曼群岛:跨国公司最终为它们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业务部门所产生的利润支付约13%的税率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本土公司缴纳的税率平均为19% , 而跨国公司缴纳的税率平均为17%左右 。印度:印度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4% , 跨国公司实际支付的税率中位数仅为17%;本土公司为22%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六、所得税汇算清缴 , 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 怎么扣除一、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 , 要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 (1)借款利息支出 。生产、经营期间 , 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 , 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 , 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 , 准予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 , 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 , 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2% , 职工福利费14% , 职工教育经费2.5%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 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业务招待费 。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 ,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 且扣除总额全年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6)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缴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 包括基本或补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 , 可在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7)固定资产租赁费 。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 , 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 , 均匀扣除;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 , 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 , 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8)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金 。企业坏账准的提取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千分之五 。(9)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费用 。(10)资产损失 (11)汇兑损益 (12)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 。(13)住房公积金 (14)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 准予扣除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5)研究开发费用 。纳税人发生的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据实扣除 , 不论可否形成无形资产 , 不需要资本化 。盈利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0%的 , 可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 。(16)其他扣除项目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 。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 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一)资本性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 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补充: (一)贿赂等非法支出; (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三)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 、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 , 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 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四)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 , 实际发生的 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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