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利润1千万交多少税 盈利医疗单位可以减免哪些税,医疗行业是免税的吗

一、疫情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 。
【纯利润1千万交多少税 盈利医疗单位可以减免哪些税,医疗行业是免税的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免征房产税;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3年内免征自住住房房产税;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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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增值税吗?
免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根据国务院第149号(国务院)和卫生部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号(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注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的机构,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各类医疗机构 。具体包括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疗养院(所)、疗养院等医疗机构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包括政府指导价和供需双方按规定协商的价格),为医疗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列服务,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检疫服务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医疗服务分为综合医疗服务、实验室诊断、病理诊断、影像诊断、临床诊断、临床理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手术治疗、临床辅助手术、中医和民族医疗服务 。
三、医疗机构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财税[2000]42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第一条规定:“(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未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享受此项政策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为患者提供的检查、诊断、治疗、康复、预防保健、分娩和计划生育等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相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器械、救护车、病房住宿和膳食等服务(下同)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的收入,如租金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 。应当照章纳税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 。(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 。(五)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自用”: A1书面说明房屋产权及用途、收益及用途的证明材料(须上报);B1 。取得#B2房屋买卖合同 。批准自建房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交);C1购房发票# C2自建房补充发票:(6)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 。(七)各种应税合同、凭证、权利许可证等 。须缴付印花税 。二 。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号文件(财税[2000]42号)第二条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规定: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各项税收 。但为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 (一)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三)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拥有的房产、土地和车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年免税期满后将恢复征税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 。补充:(4)需缴纳企业所得税;(5)个人所得税需要代扣代缴;(六)各种应税合同、凭证、权利许可证等 。须缴付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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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都有哪些优惠
一、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过渡政策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是指根据国务院第149号(国务院)和卫生部第《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号(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注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机构,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的各类医疗机构 。具体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疗养院(所)、疗养院、检验科、卫生防疫站(
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
五、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增值税吗盈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也是免征增值税的 。
六、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征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二、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一)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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