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到哪里缴税 跨区域涉税风险有哪些,跨区域涉税都交哪些税

一、跨区域涉税当月开了销项票但没有在外地预交增值税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跨地区涉税销售票当月开具,不在异地预缴增值税,无风险 。但必须在6个月内付清,否则按照《征管法》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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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区域经营不在经营地预交税款会有涉税风险吗?
跨地区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建设地预缴增值税和附加税 。这是税务文件规定的,不提前缴纳是有风险的 。咨询其他行业,做地税局 。
三、跨区域涉税怎样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是纳税人跨地区经营合同延期,可以向经营地或者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延长检验管理有效期 。三 。跨区域稽查管理事项的报告、稽查、延伸、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税务机关之间实时传递和共享 。4.纳税人首次在营业地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检查 。数据纳税人跨地区经营活动完成后,应向营业地税务机关进行应纳税款及其他涉税事项的清算,并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报表 。当地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当地税务机关 。纳税人不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反馈 。地方税务机关应设立专门岗位,负责接收营业地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及时、适当地告知纳税人,并及时分析比较纳税人抵扣的税款、营业地预缴的税款和预缴的应纳税款 。如发现疑点,应及时推送给风险管理部门或检查部门组织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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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跨地区涉税事项(之前的外经证)有几个问题?
有几个关于跨地区涉税事宜的问题(以前的外经证),可以问税务局 。预缴税金不是根据对外经济证明开具的金额应缴纳的税金 。按实际发货金额预付 。合同中约定分期支付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 。
五、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跨区域涉税到哪里缴税 跨区域涉税风险有哪些,跨区域涉税都交哪些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国发〔2017〕10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出具相关证明,改为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而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行跨区域涉税稽查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分机1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是纳税人跨地区经营合同延期,可以向经营地或者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延长检验管理有效期 。三 。跨区域稽查管理事项的报告、稽查、延伸、反馈等信息在所在地税务机关之间实时传递和共享
法律分析:1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 。跨地区经营纳税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者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检查管理有效期的手续 。三 。跨区域稽查管理事项的报告、稽查、延伸、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税务机关之间实时传递和共享 。4.纳税人首次在营业地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检查 。5.纳税人跨地区经营活动完成后,应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及其他涉税事宜,并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报表 。当地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当地税务机关 。纳税人不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反馈 。6.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当设立专门岗位,负责接收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及时、适当地告知纳税人,并及时分析比较纳税人抵扣的税款、经营地预缴的税款和预缴的税款 。如发现疑点,应及时推至风险管理部或检查部组织应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和减税、免税、退税、缴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路线执行 。
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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