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并税目和税率 简并税率的有哪些,简并税率文件

一、简并增值税税率出具体政策了,看看都有哪些亮
专家点评新政要点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结构简并,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税率为11%的下列货物: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空调、热水、燃气、居民用煤制品、食用盐、农业机械、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刊 。上述货物的具体范围见本通知附件1 。本条规定了适用11%税率的范围,本条为限制清单 。共有23种商品,分为七大类 。也就是“1 。农产品;2.13种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3.饲料4、音像制品5、电子出版物6、二甲醚7、盐等各种货物的注释应根据本文件附录1进行判断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进项税额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的,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这一段明确了几种情况下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1 。取得普通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缴款书的,应当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扣除;2.如果取得小规模企业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此类发票均由税务局开具),根据该文件规定,“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既然注明了金额,通常是指不含税的金额 。是否按照发票价税总额计算进项也值得关注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货物购进的农产品,17%税率的原抵扣不变 。该款规定了农产品适用税率抵扣的特殊情况,其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期 。营改增前,原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征收的,其表现形式多在工业、商业、工业加工和修理等行业 。这一段明确规定,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工业加工业所消耗的农产品的税负不会因税率的退化而增加 。对于税率为17%的货物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的,仍可对其消费的相应农产品按13%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也有问题 。比如纺织企业,2017年7月1日以后,从一般纳税人购买棉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率为11% 。根据这份文件,纺织企业如何操作“保持原抵扣不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但如果取得小规模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货发票,由于企业自行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操作起来比较容易 。(3)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为解决购买农产品发票骗税案件,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明确自2012年7月1日起,将购买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精、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为提高政策实施效果,扩大政策覆盖面,2013年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根据当地特点,选择部分行业扩大试点范围,逐步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农产品抵扣机制 。上述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办法实施后,农产品进项税额与现行抵扣凭证脱钩,即这些行业不再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并自行计算的进项税额作为抵扣依据,而是按照规定,如: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抵扣: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的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收购单价 13%/(1 13%)损耗率=损耗数量/收购数量 。试点纳税人采购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抵扣: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消耗的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收购单价 13%/(1.13%) 。该款是针对上述情况调整税率的规定 。(四)纳税人从批发和零售环节购进蔬菜和部分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鲜肉鲜蛋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 。在实践中,从销售农产品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销售自产农产品,如农户、公司农户、农场、林场、果场等 。免征增值税;二是销售农产品的单位,如收购农产品转卖,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75号)销售给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该款就是对批发、零售单位销售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享受增值税免税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取得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明确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该款是强调除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以外的其他货物服务的,需要在会计处理中,对进项税额分别核算,否则从低抵扣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该款是对可自行计算进项抵扣发票种类的明确,开具这类发票对象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农业生产者与自产农产品,如林场销售自育苗木,享受增值税免税而开出普通发票,取得方可依据11%或13%的税率,自行计算进项税额 。三、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外贸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购进时已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3%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1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11%出口退税率 。生产企业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货物,执行13%出口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时间,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执行 。该条款是对所列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详见本通知附件2 。四、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相关货物具体范围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该条对执行日期进行明确,并统一此前文件税率与本文件不一致的处理口径,同时对财税[2012]75号文件第三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明确废止 。五、各地要高度重视简并增值税税率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 。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简并增值税税率平稳、有序推进 。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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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并增值税税率,取消13%增值税税率什么意思增值税发票税率有17%、11%、6%、3%、0%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1、17%的税率:销售或进出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服务适用;2、13%的税率:粮食,图书,饲料,农产品,资源等国务院其他适用规定;3、11%的税率: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装饰,修理,安装,工程服务),融资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地产销售(建筑物,构筑物))适用;4、6%的税率:金融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后勤辅助服务,法医咨询服务,广播电视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销售等;5、0%的税率:出口商品是适用的 。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 。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 。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
三、简并增值税税率,利好哪些行业和企业税负再减,体现对农业、民生领域支持增值税税率四档变三档,意味着我国全面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将原来适用该税率的行业“下移”到11%税率这一档中,其他档次税率保持不变 。税率简并涉及的行业,包括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化肥、农药、农机、天然气等是工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取消此档税率并下调至11%,体现了国家对农业、民生领域的税收支持 。一是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二是给予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率调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已按13%税率征税的货物维持13%的退税率 。此次还特别规定,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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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是什么意思现行增值税税率分四档:17%、13%、11%、6% 。其中:销售货物或劳务(加工、修理修配)、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销售或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餐饮服务税率为6%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降至11%,执行17%、11%、6%三档增值税税率 。初级农产品跟跟民生类的产品 13%并到11%,税率低了 。
五、增值税该如何简并税率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的税收,对比世界各国,开征增值税的国家大多数仅设置两档税率,一档为标准税率,另一档为低税率,通常适用于一些社会的公共品,如基本生活必需品,住院和医疗服务、食物和水的供应、公共交通、邮政服务、公共电视、慈善服务、文化和体育活动等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率已涉及多档税率,包括17%、13%、11%、6%,此外还涉及简易征收率3%、5%及4%减半征收 。造成增值税多档税率并存有历史的原因,如我国从1994年开始对销售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但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从2012年开始的,目前,增值税的暂行条例依然有效,但是营改增的法规体系相对独立,这两者之间虽然有共通之处,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税率上存在差异 。增值税税率存在多档也有行业诉求的原因,许多行业希望获得增值税低税率来实现对行业税的扶持,为满足一些特定行业的政策诉求,税率逐渐发展成为多档 。此外,过渡性也是造成多档税率的原因之一,在营业税税制下,按不同的行业设置多档税率,改为增值税后,纳税人一方面会比较增值税税率与营业税税率的差额,如果过大则很难接受,当然在此有计算方法的差异,但普通的纳税人通常对于税负的直观感受是从税率开始的,因此,为了便于过渡,则设置接近原营业税税率的增值税税率,造成税率差异 。但是,多档税率并存,显然会扭曲增值税的中性,造成抵扣链条的断裂,目前在执行中相关问题已经显现 。四档税率如何简并至三档关于增值税的四档税率如何简并至三档,有不同的假设 。一种假设为取消13%的税率,从影响程度看其为较优的选择,因为,13%税率的应税范围较少,主要包括粮食、自来水、天然气、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产品等 。但是,取消了13%税率以后,17%、11%及6%三档税率依然存在较大的差异,无法解决一些企业由于购销项税率差异而导致进项倒挂的问题 。一种假设为取消6%的税率,其最大的优点在于减少了税率的差距,剩余17%、13%及11%三档税率更为接近,再经过下一轮的改革,进一步简并成为17%及11%两档税率,和国际较为接轨 。6%的税率主要涉及我国的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技术、现代服务等,给其设计较低税率一方面是考虑到现代服务业人工成本占比较高,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另一方面原因在于这些行业均为我国扶持的行业,需要政策倾斜 。如果将金融行业等的6%税率取消,最直接的影响不在于税收成本,而在于遵从成本,因为要变换税率,整个金融机构的结算系统、合同系统、报价系统等均需随之发生调整,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另一种假设是将17%税率并到13%的税率,或者将11%的税率并到6% 。将17%税率并到13%的税率,则剩余13%、11%和6%;将11%的税率并到6%,则剩余17%、13%和6% 。显然后者会拉开货物与劳务在税率上的差距,直接影响到混合销售及兼营,一些货物与劳务的混合销售只能选择拆分合同而成为兼营,分别计税,否则按货物的混合销售会对劳务征收高达17%或13%的税 。因此,将17%税率并到13%税率的方案,对于企业而言是更优的选择 。然而17%的税率涉及几乎所有的货物,这是一档影响面广的税率,若将其下降至13%,意味着整个社会货物的增加值会减少4%的增值税,可以设想这将对财政收入产生巨大压力 。我国的赤字规模并没有大幅上升的趋势,那么在赤字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假设支出规模无法下降,收入规模急剧下降必然会突破赤字的预期 。总体而言,税制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每改一步均牵一发而动全身 。
六、销售哪些货物适用11%的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扩展资料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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