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需求和问题 纳税人需求征集有哪些,纳税人的涉税需求

一、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 税务”行动计划包括哪些板块
推进“互联网办税”五大板块20项行动(1)社会合作 。1.互联网众包互助由税务机关主导 , 引入纳税人自主管理、自愿互助的理念 。引入互联网众包合作的模式 , 建立交流平台 , 调动纳税人积极性 , 鼓励纳税人相互解答涉税问题 , 将纳税人发展为“公共办税指南” 。充分发挥第三方公众社交平台的作用 , 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用户基数大、使用快捷等特点 , 设立特定用户群 , 管理税务人员 , 与纳税人沟通 , 形成良好的税务咨询互助机制 。2.通过网站、主流社交工具等互联网创意空间 。为纳税人、纳税人和公众建立一个创意空间 , 收集创新项目和创意 , 利用互联网改进税收工作 , 博采众长 , 营造开放包容的环境 。乘着用户创新、大众创新、开放创新的大潮 , 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参与“互联网税收”的热情 , 降低创新成果转化的门槛 , 形成协作共创的良好生态 。3.互联网应用广场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纳税人软件应用广场 , 开辟了官方软件发布渠道 , 供纳税人免费下载使用 。建立统一的审核发布体系 , 包容性强 , 为各级税务机关和社会力量开发的纳税人软件提供发布渠道和展示平台 。推动各地区应用软件资源共享 , 减少重复开发建设 , 提高互联网税务应用整体水平 。开发便捷的税务工具箱 , 统一纳税人的税务登录入口 , 通过网上税务导航工具为纳税人提供统一、准确、清晰的纳税指导 。开发推广报表生成、网上申报、计税等税收工具 , 与税收政策调整同步升级发布 。开发移动离境退税辅助工具 , 为境外游客办理离境退税提供便捷指导 。(二)纳税服务 。互联网网上受理满足推进“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 , 通过互联网实现纳税人自身基础信息的查询、更新和管理 , 网上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登记 , 开通税务登记信息网上查验 。为纳税人提供认定、优惠等事项的网上申请、资料报送、进度查询等服务 , 实现网上办结 , 为各种形式的备案优惠事项提供简洁便捷的网上备案 。在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纳税人涉税信息保密的前提下 , 将涉税查询服务扩展到移动终端应用和第三方平台 。通过及时便捷的涉税查询 , 让纳税人感受到税务业务有迹可循、有处可查 , 随时随地掌握办税进度 , 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 。5.互联网纳税申报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网上纳税申报平台 , 可实现网上纳税申报和数据采集全覆盖 。拓展多种申报方式 , 实现纳税人多元化申报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 将操作简单、流程简单的应用功能扩展到移动互联网 。通过互联网推送方式 , 在税收征管稽查实施中 , 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稽查补缴税款的纳税人进行督促举报和催缴 。拓展互联网纳税渠道 , 支持银行转账、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等多种纳税方式 , 保障纳税人支付环境安全 。借助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信息 , 探索自然人实名认证和网上开户 , 逐步实现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申报和自然人通过互联网纳税 。6.网上退税便于适应新的形式
优化纳税人纳税凭证办理 , 提供完税证明、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等纳税凭证网上办理 , 支持通过互联网平台和自助办税终端打印 , 实现纳税凭证网上真实性查验 。发票服务 。互联网移动开票利用移动互联网的高效便捷 , 推动随时随地开票 。基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 深化数字证书与移动技术融合 , 实现纳税人使用手机等手持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 开创移动互联网开票新时代 , 服务大众创新创业 。9.互联网电子发票适应了现代信息社会和税收现代化的需要 。基于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 利用数字证书、二维码等技术 , 制定统一的电子发票数据文件规范 , 确保电子发票的安全性 。吸收社会力量提供电子发票打印、查询等服务 , 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和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 提高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 。探索发票无纸化试点 , 降低发票使用和管理成本 , 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向电子发票转变 。10.互联网发票查验建立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云平台 , 全面实现全国发票一站式云查验服务 。提供网页、手机应用、微信、短信等多渠道检查服务 。使公众和纳税人能够随时随地、按需查验发票 , 增强公众对发票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 遏制假发票 , 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社会经济运行秩序 。11.互联网发票抽奖重构有奖发票 , 将有奖发票“搬到”互联网上 , 让信息多跑路 , 人少跑腿 , 与社会力量合作 , 支持微信钱包、支付宝钱包等传统金融账户和新兴互联网金融账户 , 改变有奖发票人工操作的不便 。通过移动端“扫一扫”的方式 , 提供了即时抽奖、即时兑奖、奖金即时转入财政账户的新模式 , 可以提升用户的抽奖体验和参与感 , 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 , 促进税收遵从 。信息服务 。互联网监管维权提供纳税信用等级互联网查询 , 定期发布稽查案件公告、黑名单信息、执法程序等 。通过互联网网站向社会公开 , 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实现纳税人满意度测评线上线下全覆盖 , 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测评渠道 。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调查工作 , 收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需求、意见和建议 , 以多样化的形式增加参与 。
和有效性 。拓展纳税人投诉维权方式 , 使纳税人可随时随地举报投诉 , 对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实时跟踪 , 并对受理结果进行评价 , 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13.互联网+信息公开推进和完善网上涉税信息公开 , 为纳税人提供标准统一、途径多样、及时有效的涉税信息公开查询手段 , 推进政务公开 , 及时发布税收法规、条约等信息 。优化税务门户网站界面体验 , 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微博、微信、手机APP、短信、QQ、税企邮箱等渠道 , 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税收宣传 , 增强税收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 。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法规库 , 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和发布机制 , 实现各渠道税法宣传内容更新及时、口径统一、准确权威 。14.互联网+数据共享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的合作 , 扩大可共享数据范围 , 丰富数据共享内容 , 让纳税人和税务人充分感受到互联网时代数据资源共享带来的便利 。整合国税局、地税局纳税人基本信息、申报和发票等数据 , 满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需要 , 促进政府部门社会信用、宏观经济、税源管理等涉税信息共享 。收集各类数据资源 , 归集整理、比对分析 , 实现数据的深度增值应用 , 提高税收治理能力 。与金融机构互动 , 依据纳税人申请 , 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 , 信用互认 , 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 。推进数据开放 , 通过互联网渠道逐步向社会开放税务部门非涉密脱敏数据信息和部分业务系统数据查询接口 , 与各类主体分享税收大数据资源 。15. 互联网+信息定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实施分类差异化推送相关政策法规、办税指南、涉税提醒等信息 , 提供及时有效的个性化服务 。提供涉税信息网上订阅服务 , 按需向用户提供信息和资讯 。基于税收风险管理 , 向特定纳税人推送预警提示 , 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涉税风险 , 引导自查自纠 。(五)智能应用16.互联网+智能咨询通过互联网站、手机APP、第三方沟通平台等渠道 , 实现12366热线与各咨询渠道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扩大知识库应用范围 , 将12366知识库系统扩展提升为支撑各咨询渠道的统一后台支持系统 , 提高涉税咨询服务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探索开发智能咨询系统 , 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 , 自动回复纳税人的涉税咨询 , 逐步实现自动咨询服务与人工咨询服务的有机结合 , 提升纳税咨询服务水平 。17.互联网+税务学堂建设功能完备、渠道多样的网上税务学堂 , 与实体培训相结合 , 实现面向纳税人和税务干部的线上线下培训辅导 。提供在线学习、课件下载、数字图书馆、互动问答、课程计划、预约报名、教学评估等各项功能 。利用网站、手机、即时通讯软件等形式与纳税人互动交流 , 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纳税辅导 。18. 互联网+移动办公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 , 在保证信息安全基础上 , 将税务干部的办公平台由税务专网向移动终端延伸 。探索移动办公 , 以互联网思维驱动税务内部管理、工作流程、工作方式的转变 , 满足不同人员、不同岗位便捷获取信息、及时办理公务的需求 , 提升行政效能 。利用移动终端 , 实现主动推送税收收入分析、收入进度 , 提升组织收入能力;实现税务内部各系统涉税数据、涉税事项和通过互联网收集的涉税情报的整合 , 跟踪管理重点关注企业 , 提升征管和税源管理能力;实现税务稽查、督查各类人员实时查询税务内部系统信息 , 综合利用现场数据和情报数据 , 完成内部审批程序 , 现场出具稽查等相关执法文书 , 提升税收执法监督能力;实现舆情信息的主动推送 , 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实现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在线处理公文 , 推动执行监督、绩效考核、人才培养的痕迹化和数字化管理 , 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实现对信息系统运维监控平台的访问 , 实时接收日常运维告警 , 及时处理简单的突发故障 , 提升信息系统运维能力 。19.互联网+涉税大数据将手工录入等传统渠道采集的数据和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兴感知技术采集的数据以及第三方共享的信息 , 有机整合形成税收大数据 。运用大数据技术 , 开发和利用好大数据这一基础性战略资源 , 支撑纳税服务、税收征管、政策效应分析、税收经济分析等工作 , 优化纳税服务 ,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 拓展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新领域 。在互联网上收集、筛选、捕捉涉税数据和公开信息 , 通过分析挖掘 , 为纳税人提供更精准的涉税服务 , 为税源管理、风险管理、涉税稽查、调查取证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通过舆情监控 , 对纳税人需求和关注及时了解 , 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 提高税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互联网+涉税云服务在保证系统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 , 充分利用社会云计算资源 , 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 , 与云服务商合作 , 在面向社会公众的云计算平台上部署用户多、访问量大的互联网应用系统 。通过整合、优化和新建的方式 , 将传统基础设施体系的改造与云计算平台的建设结合 , 搭建标准统一、新老兼顾、稳定可靠的税务系统内部基础设施架构 , 逐步形成云计算技术支撑下的基础设施管理、建设和维护的新体系 , 提高基础设施对应用需求的响应周期 , 降低成本 , 为“互联网+税务”的各项行动提供高效的基础设施保障 。

纳税人需求和问题 纳税人需求征集有哪些,纳税人的涉税需求

文章插图
二、为什么要向纳税人征求意见征求纳税人意见 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向前来办税的企业财务人员广泛征求意见 , 并就如何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纳税服务 , 如何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纳税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 , 从而进一步密切了征纳关系 。目前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服务需求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税收环境 。多年以来 , 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推行的诸如文明用语、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培训辅导、多元化申报、公开办税等方法都是行之有效、深受纳税人欢迎的 。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 , 这已成为税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规范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 , 纳税人纳税意识、法治意识、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 , 要求税务机关在经营造公开、公平的税收环境方面进一步下功夫 , 以维护市场经济平等竞争的秩序 , 同时他们对税收政策了解的愿望更加迫切 , 希望通过方便快捷的形式和途径 , 第一时间了解税收政策变化情况以及对企业的影响 。二是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优化业务流程 。去年税务部门开展了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活动 , 可以说这是构建和谐社会 , 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 深受企业赞赏 , 但目前 , 办税程序复杂烦琐 , 依然是深入开展纳税服务的滞障 , 建议税务部门进一步研究和废止不适应的表证单书 , 完善和规范表证单书的指标标准 , 强化表证单书的设计、印制、领用和归档管理 。通过简化表证单书 , 减轻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应用表证单书的工作量 , 提高表证单书的应用质量 , 清除不必要的业务流程 , 废止人为的层层监控和重复的业务流程 。三是进一步拓展延伸纳税服务内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及科技的全面发展 ,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要求也不断提高 , 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成为纳税服务中更深层次的内容 , 是人性化原则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如果纳税服务仅限于按照统一服务规范提供普遍的服务 , 不考虑不同纳税人的特殊情况 , 既不利于税务机关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和进行税源监控 , 也不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特殊需要 。因此 , 税务机关要针对不同的服务需求 , 在服务中动态的予以体现 , 如对纳税人实行户籍管理、分类管理、信誉等级管理办法等 。“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是税务工作的宗旨 ,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国税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根据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 市区国税局管理一科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立足一个“转”字 , 更新纳税服务观念 。要改变以往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 , 以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 , 不断改进自身纳税服务工作 。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 , 大力宣传并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 建立公平、公正、诚信的税收环境 , 建立信任互动的征纳关系 。二是强调一个“公”字 , 夯实纳税服务基础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 。税务机关在实现这一任务时 , 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 坚持公开办税 , 阳光操作 , 为实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而守好职 , 尽好责;同时 , 要畅通法律救济途径 , 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采取更为实际的措施 , 尊重纳税人 , 取信纳税人 , 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 不断夯实纳税服务的基础 。三是体现一个“活”字 , 融纳税服务于税收日常管理 。要将纳税服务与管理结合紧密 , 相互融合为一个整体 , 在整个征收管理过程中处处体现出程序简便、流畅 , 征纳成本节约、高效 。要立足从管理和执法的全过程去落实服务 , 着力避免形式上的服务 , 进一步将纳税服务的理念融入到各项税收管理工作中 , 同时要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 进一步优化管理程序 , 做到既便于管理 , 又便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
三、纳税服务人员如何培养自己的胜任特征一、纳税服务的发展进程近年来 , 基于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 特别是各地广泛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和机关效能年建设等活动 , 推动税务机关服务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纳税服务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一)纳税服务观念萌芽阶段:(1990年至2001年)特别是 1997年税收征管改革 , 提出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 ,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 集中征收 , 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 , 首次把纳税服务明确为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 。(二)纳税服务工作起步阶段:(2002年至2005年)2005年10月 ,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 对税收工作中的税款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等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 从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有了基本的行为准则 , 标志着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三)纳税服务逐步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2007年5月 , 第一次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召开 , 在系统总结纳税服务工作的基础上 , 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2008年7月 , 国家税务总局设立了专为纳税人服务的司局级机构——纳税服务司 , 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全国范围内的纳税服务工作 。2009年7月 , 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召开 , 会议讨论制定了《全国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指出“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 , 纳税服务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 。初步确立“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 , 以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 , 以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网站和纳税服务热线为平台 , 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为任务 , 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优化平台、提高能力、强化预算、细化考评为保障的始于纳税人需求 , 基于纳税人满意 , 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的纳税服务工作奋斗目标 。二、实现纳税服务再提升面临的主要矛盾纳税服务工作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长足的进步 。但是 , 与时代要求和不断变化的纳税人需求相比 , 纳税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一)纳税服务机制与推行全员全程服务间的矛盾一直以来 , 我们就服务谈服务 , 纳税服务工作主要局限于办税服务厅 。2009年 ,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将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社会协作、信用管理等六个方面列为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 , 第一次使纳税服务工作囊括了税前、税中、税后全过程 。由于纳税服务贯穿了税务工作全流程 , 需要多个部门分工合作 , 共同配合 , 协作完成 。但是 , 税务部门除对办税服务厅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外 , 其它方面的管理制度配合比较欠缺的矛盾开始出现 。(二)纳税人需求与服务现状间的矛盾我们的纳税服务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微笑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层面上 。我们对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并没有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 , 根据纳税人需求逐步改进服务手段和方式的机制尚未完全健全完善 。今年以来 , 笔者尝试QQ群中担任管理员 , 这些QQ群主要负责纳税宣传、辅导、咨询等工作 , 受到了许多财会人员的热捧和好评 。另外 , 按照省局的安排我们在上半年向纳税人开展了一次专门的服务需求调查 , 下表为调查主要情况 。调查内容纳税人主要选项占总纳税人比例最好的纳税服务方式是(总选项数为2)网上办理等不见面的服务65.3%最希望地税部门通过哪种方式普及税法(总选项数为6)地税网站35.9%您对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的期望(总选项数为2)所有涉税事项在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办理87.8%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最关心的是(总选项数为7)流程便捷 , 办事效率高32.7%您认为网上办税最需要改进的是(总选项数为5)软件程序运行快捷、稳定38.9%您最希望通过哪种方式进行咨询(总选项数为5)选项靠前的有两项:地税网站和12366热线电话49%您认为地税网站最需要改进的项目是(总选项数为4)网上咨询辅导53.1%您最喜欢使用哪种申报方式(总选项数为5)网上申报41.8%您认为在纳税服务服务场所办理何种业务耗时最多(总总选项数为为6)选项靠前的有两项:税务咨询和发票领购53.6%您对地税部门工作哪些方面评价最高(总总选项数为为8)选项靠前的有三项:税收政策宣传、涉税事项的及时提醒、办税程序的简化 。69.39%从上表分析可知 , 纳税人当前主要的服务需求有两种:一是希望能够有一种快捷简易的方法让他们尽快了解税法、熟悉税法 , 确保交明白税 , 不交糊涂税、冤枉税;二是地税部门要紧跟形势提高服务能力 , 创新服务方式 , 拓展服务功能 , 丰富服务内涵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 , 提高工作效率 , 最大程度地利用电子信息等新型媒体 ,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而这些需求我们目前还难以完全满足 。(三)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间的矛盾许多税务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一方面对纳税服务认识上还不到位 , 工作上存在重执法轻服务现象 , 甚至将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对立起来 , 认为纳税服务必然会削弱执法的刚性、破坏执法的严肃性 。另一方面 , 少数地方过于注重“社会的好评” , 为求得在各类测评中取得好成绩 , 一味迎合参评纳税人的要求 , 甚至通过在执法上的让步来求得纳税人的“好评” , 这样的服务是对纳税服务的曲解 , 违背了纳税服务的本质 , 是对绝大多数纳税人权益的损害 , 也给税收执法增加了人为的困难 。(四)信息化程度不高与提高工作效率的矛盾目前税务机关的电脑设备普遍存在老、旧、坏、损等问题 , 如笔者所在单位的电脑就主要是2004—2006年间采购的 , 基本上都过了折旧期 , 设备老化、内存小、运行速度慢 , 有些新的操作软件还无法运行 , 工作效率难以提高 。当前地税机关的计算机运行程序主要由省局统一开发 , 基层工作人员操作软件有征管系统、高端查询软件、征管资料电子化、参数定税、两税比对、OA系统、服务评价系统等多个软件 , 有些操作软件间相互融合性不是很强 , 影响了工作流程的顺畅运行 。而且 , 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平台还没有有效整合、共享 , 与外界沟通不畅 , 信息资源的不足带来了纳税费用偏高、效率偏低等问题 。(五)素质参差不齐与提升服务水平间的矛盾各级地税机关得不到新鲜血液的补充 , 导致人员老化、素质参差不齐、事多人少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很多单位人均年龄超过了40岁 , 工作、学习积极性不强 , 对新知识、新技能熟悉掌握不够 , 既懂业务又懂外语或电脑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 , 难以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前台征收人员 , 许多单位都聘请临时工担任 , 这些人听话、肯干 , 但工资少、福利低、没有发展的空间 , 很难留住高素质年轻人 , 且他们本身脱产学习、培训的机会又极少 , 只能在日常工作中边干边学 , 基本上只能从事单纯的开票、办证等工作 , 对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权益保护等工作则难以胜任 。服务能力不高成为当前较为突出问题 , 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纳税服务水平的再提升 。三、实现纳税服务再提升的举措(一)建立健全“大服务、一体化、大格局”服务机制将服务融于税务管理的全过程 , 尽快完善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权益保护、社会协作、信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 确保纳税服务各方面工作摒除短板、齐头并进 , 形成分工协作、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 建设全员参与、全程服务的“大服务、一体化、大格局”服务体系 。切实强化政策服务 , 权利部门在制定税收政策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 , 努力保证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下级单位要注重新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 , 尽量避免因税法变更而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税收成本的增加 。(二)根据纳税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上门走访、发函等多种方式 , 定期、全方位征集纳税人服务需求 , 深入分析纳税人的合理诉求 , 建立根据纳税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的机制 , 实现纳税人需求与创新服务举措联动制 。现阶段 , 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 , 逐步建立办税服务厅、网站、12366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 , 努力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服务需求 , 使涉税事项办理变得更加简单、易行;要突出抓好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政务公开、权益维护等工作 , 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新政策、新税法 , 熟练掌握纳税申报、税收筹划 , 有效规避税收风险 , 切实保护好自身各项权利;大力规范扶持税收中介结构 , 完善税务代理工作 , 切实减少纳税人税收成本 。(三)努力协调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以真诚服务赢得纳税人的满意和理解 , 从而实现减少执法阻力 , 降低执法难度的目的;建议实行以信用等级定服务等级制 , 对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开设绿色通道 , 实行重点服务 , 并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纳税人信用等级 , 帮助诚信纳税人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尽快建立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社会共享制 , 使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银行信贷、向外发展扩张等方面都能受到优待 , 让纳税人内生诚信纳税光荣、诚信纳税划算的意识 。牢固树立公正执法就是最好服务的意识 , 大力推行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 拨“钉子户”、清“老欠户” , 让税收执法产生强大的威摄力和震撼力 , 使“老实纳税的人”不吃亏、不上当 。形成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良好局面 。(四)大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切实加大硬件投入 , 尽快完成计算机的更新换代 。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开发金税三期工程 , 推行全国一体的高效率地税征管软件 , 实现全国地税信息共享 , 进而实现与银行、工商、国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不断优化归并我省当前各操作软件 , 增强各操作软件间的相融性 , 确保各操作软件运行时互不干扰 。进一步开拓互联网的运用空间 , 逐步建立功能齐全的网上办税厅 , 推行网上办证、申报、开票、认证、咨询、辅导 , 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素质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 努力选拔懂外语、懂电脑、业务精的优秀人才从事纳税服务工作 。加强现有纳税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 逐步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 , 在选拔、任用、学习、培训以及福利待遇上 , 对从事纳税服务的干部进行适当倾斜 , 并实行纳税服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和非征期A、B岗制 , 增强高素质人才从事纳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 。注重临时人员的管理培训 , 根据单位财力和本地实际适当提高临时人员工资 , 建议对表现优秀的临时人员逐步增长合同期 , 直至转为长期合同工 , 为临时人员描绘美好的工作前景 , 让他们也觉得工作学习有盼头、有奔头 。
纳税人需求和问题 纳税人需求征集有哪些,纳税人的涉税需求

文章插图
四、新企业的开办过程中哪些因素最重要?新企业的开办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了解法绿法规 , 当你的公司进入实际筹备阶段时,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做的,否则将来肯定会后悔.比方说:开业前要去哪里审批?新企业怎样注册?股权怎样分配?新公司如何选址?创业期间如何管理企业?初创时期的薪酬怎样设计?如何让企业在税收测算中获益?所有这些你都得考虑,如果你在哪方面做得不够仔细的话,你很有可能是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
五、税务局每半年向哪些单位征求一次对税务部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具体如下二、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 , 服务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 , 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重管理、轻服务 , 漠视纳税人的合法权利的现象依然存在 , 在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 , 政府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税收服务需求往往缺乏应有的重视和尊重 , 税务机关以管人者自居 , 淡忘了宗旨 , 服务角色缺位 ,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长期监管的高压态势之下 , 一直处于一个相对弱势地位 , 甚至抱有强烈的抵触情绪 , 被动地履行纳税义务 。他们对自己的权益不甚清楚 , 更不可能提出纳税服务的要求 , 文明高效的税收服务遥不可及 , 纳税服务需求总体上处于一种压抑的潜伏状态二是税务人员纳税服务意识淡漠 , 有的认为纳税服务是完成税收任务的附属工作 , 可抓可不抓;有的认为强调纳税服务势必削弱管理 , 影响执法;有的甚至认为现阶段纳税人整体的纳税意识不强 , 提供纳税服务不可能提高纳税遵从度 , 因此工作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作风浮澡 。三是纳税服务行为尚未完全融入征管工作 , 即使提到服务 , 也往往认为是征收大厅和窗口的事 , 只与文明礼貌、微笑服务等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范畴联系起来 , 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程序复杂、环节过多、办税效率低下 , 纳税成本过高等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 , 纳税服务游离于征管工作之外的现象 , 在基层税务机关比较普遍 。四是干部队伍素质不高引起的执法随意性损害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形象 。有的国税执法人员政治思想觉悟不高、法律素质偏低、业务水平不精、误解、曲解税收法律法规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形象和质量的提高 。是干部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少数干部满足现状、不求进取、追求享受、贪图安逸;知识结构陈旧 , 无法适应纳税人多元化、深层次的服务需求;为税不廉、执法不公、随意使用自由栽量权、在纳税户吃、拿、卡、要”、以税谋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五是信息化建设的缓慢弱化了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纳税服务工作还停留在初始化阶段 , 没有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为纳税人提供电子申报、网上咨询、电子审批、划卡缴税等多种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纳税服务 。因此 , 宣传力度尚需加大 , 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所有这些问题 , 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 , 认真加以解决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营改增试点实施后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一样 , 没有特殊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 , 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 现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 , 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 , 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 , 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 , 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 , 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 , 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 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 , 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 , 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 ,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 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 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 , 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 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 。六、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
【纳税人需求和问题 纳税人需求征集有哪些,纳税人的涉税需求】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