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犯罪行为及其刑事责任 税务上有哪些罪,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一、税收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税收犯罪的表现形式,即国家刑法明文规定的税收犯罪类型 。目前,我国对税收犯罪的统一规定在1997年新的《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三章第六节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具体的犯罪形式:偷税罪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凭证,在账簿上多报支出或者漏报、少报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 。抗税罪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缴纳税款的行为 。只要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无论拒缴税款数额大小,都构成拒缴税款罪 。暴力,主要是指行为人对收税员进行人身攻击或胁迫,如殴打、捆绑、强行禁闭等 。此外,为阻碍税收征收工作,砸税务人员使用的车辆,聚众冲击、打砸抢税务机关,也是一种暴力形式 。威胁,主要是指对征税人施加精神胁迫,如威胁伤害其身体、毁坏其财产、损害其名誉或伤害其亲属等 。偷逃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不缴纳应纳税款,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等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 。欠税是指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超过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期限,不按时缴纳税款,拖欠税款的行为 。(四)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罪,是指从事商品出口的企业、事业单位,以非法占有国家出口退税为目的,利用各种虚假退税凭证,虚构征税商品出口的事实,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较大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为他人、为自己、为他人或者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可以分为四种具体情形 。一是为他人虚开发票,即行为人本人并无商品交易活动,而是利用其持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无中生有或事半功倍的方式为他人虚开发票 。“其他”既包括企业、机构、政府组织,也包括个人 。二是为自己虚开发票,即使用自己持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自己使用 。三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即指使、要求或者诱骗、收买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 。四是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在犯罪过程中充当媒人甚至策划者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实际上包括两个罪名:一是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二是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即以各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以一定的价格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行为 。无论行为人是如何取得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其中一部分是自己伪造后出售的,一部分是买卖的,一部分是盗窃或骗取后出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出售,只提供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 。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出售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除税务机关按规定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增值税专用发票持有人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给他人的行为 。人非法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的,不能是伪造的 。然而,无论t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认定,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税务机关认购 。另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购买,否则违法 。本罪的成立不受行为人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空白还是已开具金额的影响 。虚开其他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其他发票、为自己虚开其他发票或者为他人虚开其他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行为 。伪造、擅自制售伪造或者擅自制售的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伪造”罪是指通过模仿发票的基本内容、形状和其他样式,采用各种方法冒充其他真发票,非法制造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假发票的行为 。“擅自制造”是指不具备印制发票资格的企业,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指定的企业超标准数量印制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出售”是指出售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伪造或者未经授权的发票的行为 。此外,伪造、擅自制作、出售其他发票罪,非法出售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非法出售其他发票罪也是税收犯罪的表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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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法》中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有哪两项罪名,应如何处罚
《刑法》规定的只能由税务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包括两个罪名:徇私不征税罪、少缴税款罪、徇私出售发票抵扣税款和出口退税罪 。具体处罚如下:我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利益出售发票、抵扣税款、退还出口税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的理由:犯出售发票谋取私利、克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这里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
三、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哪些危害税收征管罪具体罪名有以下: 1、逃税罪; 2、抗税罪; 3、逃避追缴欠税罪; 4、骗取出口退税罪;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虚开发票罪; 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3、非法出售发票罪; 14、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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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务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1、偷税行为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抗税 。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其他发票罪,以及上述各罪的刑事责任 。
五、明确什么是涉税违法犯罪,其具体行为有哪些?依据法律分别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您好您要了解涉税违法犯罪的具体行为,可参阅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立案标准 。处罚依据可查阅刑法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罪处罚规定 。一、危害税收征管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抗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逃避追缴欠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三款)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文件规定,上述规定自2010年5月7日起执行 。二、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盗窃罪、诈骗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六、偷税漏税罪的具体刑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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