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外经证在公司当地交税了 哪些公司可以开外经证,什么情况需要开外经证

一、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外经证
根据2008年国税发1077号文件,外汇券的开具条件是:境外业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必须向税务机关备案,开具《外销证明单》,最长期限180天 。180天内完成的,收益返还原地;超过此期限不能完成的,所得不能缴回原地,应在当地缴纳所得税 。外证其实就是外出经营活动的税务管理凭证 。你需要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劳动合同 。首先,在开具证明之前,你要先把合同的印花税还清,税务局才会给你开具 。一式三份,有你公司的印章和税务局的批准,你拿着这三证到工程劳务所在地的地税局,完成发票的生成和营业税、城建税等税种的缴纳 。工程完工,办完通关手续后去税务局取回 。一份由地方税务局保存,一份由公司保存,一份由公司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保存 。就是这样 。具体可以问当地税务局或者你公司的管理员 。

没开外经证在公司当地交税了 哪些公司可以开外经证,什么情况需要开外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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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问那些企业可以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安装施工企业、装修企业等 。
【没开外经证在公司当地交税了 哪些公司可以开外经证,什么情况需要开外经证】三、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明,对对方公司有什么影响
1.纳税人临时在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临时在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当地税务机关填写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查验登记,接受税收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同一地点连续外出超过180天的,应当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发放外出营业执照,与对方公司无关 。出具对外经济证明所需材料:(1)合同原件;(2)原件的复印件;(3)办税大厅填写申请表;(4)公章;(5)工程合同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如果没有需要业主说明的情况 。3.什么是外地营业执照?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的部门受理纳税人填写的申请,经核实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县(市)税务机关稽查登记管理(一)纳税人申报 。纳税人应在到达外出经营地前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3360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2)受理,经营外出地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核对纳税人填写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附资料是否齐全,核对无误后为纳税人办理查验登记手续 。(三)检查:办理检查登记的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与实际相符的,签署意见并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电话《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不一致的,由检查地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税收管理 。纳税人携带的货物未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的地点销售,需要异地销售的,必须经注明地点的税务机关审核,凭证重新批注;异地销售且税务机关未注明审核转让地点的,视为未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如果
固定户到外地从事经营活动,需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外出证明 。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
四、什么企业需要开外经证
根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总局2017年第101号)要求,纳税人跨省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为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申报 。跨地区的涉税事项,纳税人首次在营业地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交验 。纳税人办理跨地区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具体事宜可以咨询您经营所在地的国税局 。扩展资料:什么是外经证?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临时在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由税务机关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对外认证的法律依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第二十一条《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临时在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的,
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的,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相应报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这里的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在办理过税务登记后,如果有到外县(市)临时开辟营业地,纳税人就必须首先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该证明有一定的期限,按现行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申请 。其次,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接受营业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即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指定的税务机关验证一下纳税主体的合法性,不是重新办理另一个税务登记 。最后,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 。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此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情况 。纳税人应持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 。一旦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则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而成为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固定业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外经证办理要求: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纳税人应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
六、建筑劳务公司从代发工资中收取管理费,开劳务费时需办外经证吗:外经证在什么情况下开?外经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发生到外县(市)经营活动的情况,需凭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 票 。(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税务登记证副本; (2 )经营地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详细资料. 看你的代发工资管理费报税是否在你地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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