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补文件 沈阳房交会补助如何领取,沈阳市购房补贴政策

沈阳市房交会期间个人购房补贴到什么地方领取?
住房补贴是从房地产建筑中收取的 。二楼,好像是62号窗口 。凭补贴领取通知、产权证及复印件、契税证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 。上周刚做的,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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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沈阳房交会每平方米的补贴政策
个人新购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给予资金补助;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18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发放补贴资金;个人购买面积在18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存量住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给予补贴 。
沈阳二手房冬季房交会政府补贴多少钱
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的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妻和有离异或丧偶子女的单亲家庭组成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30周岁以上(含)未婚人员和离异或丧偶无子女人员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对住房没有兴趣的家庭,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三 。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产权是负担得起的,购买者只能拥有有限的产权 。通过货币补贴方式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政府发放的补贴款必须全额返还;也可以由产权人全额退还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转为完全产权 。领取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需要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全额返还政府发放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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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新出台的二手房交易政策
房地产交易: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的意见2008年11月11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和住房开发建设,活跃房地产市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提出如下意见:1 .给予税费优惠 。暂停征收个人存量住房转让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按国家规定的1%征收契税税率;购买10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应缴纳1.5%的契税 。二、实行住房补贴 。继续执行市财政局、房产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房交会期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补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沈采农税〔2003〕408号)规定的住房补贴政策 。个人购买商品房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按现行标准的75%收取,缴纳时点为买受人办理房屋登记前 。个人买卖普通住房存量交易手续费、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抵押(或预告)登记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查档案证明费减半收取 。第三,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夫妻双方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商品房最长贷款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存量房最长贷款期限由15年延长至20年 。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以上(含3年),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由男60周岁、女55周岁调整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对已缴存公积金且已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时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 。第四,鼓励改善性购房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我市标准(2008年执行人均27.01平方米的标准;2009年执行2008年人均标准),为改善住房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或有18周岁以上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可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五、保护购房者利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向社会承诺房价 。开发企业要守信用、守信用,接受舆论、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六、对保障性住房实行货币补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政府将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自行购房 。购房者凭有效购房凭证向政府申请补贴 。具体办法另行颁布 。七、壮大房地产经济 。继续举办沈阳经济区四季房交会,充分发挥其品牌效应,为市民选房、购房打造便捷平台,为开发企业推广产品提供商机,达到发展房地产经济、造福百姓的目的 。继续壮大县域房地产市场 。通过危旧房改造、村村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域房地产市场发展 。购买达到一定标准的城镇住房的农民,在获得33,360,010
依法依规定向、定价开发建设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商品住房 。九、采取净地(期地)方式出让土地 。只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储备机构与区级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或原用地单位签订拆迁承包协议(或补偿协议),在相关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处理好土地和地上物的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的前提下,可提前实施土地出让 。十、改变单一的拍卖供地方式 。对可用于开发的经营性用地,采取灵活的供地方式,即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3种方式进行出让 。十一、分块出让、分期付款、分割发证 。对大面积地块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实施分割出让 。对正在拆迁的项目,根据拆迁进度可采取分期付款、分割发证 。十二、适当降低滞纳金收取比例 。对土地已经成交且需年底之前交清地价款的,如在此前产生了滞纳金,且不是由于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只要在2008年年底前交清全部地价款,滞纳金可适当下调 。十三、适当降低出让项目首付款比例 。对土地成交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成交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50%调整为35%(不低于5000万元) 。土地成交额在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于成交日一次性付清 。如有特殊情况,付款方式需报市土地价格评审委员会批准 。(下转2版)(上接1版,)十四、因地制宜,适当调整容积率 。依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规划条件 。在区位不挡光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容积率 。十五、科学合理定价 。结合我市房地产实际供需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 。十六、减缓征收部分税负 。对自开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核算、按季预缴、年度汇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契税时,对配套费中的人防费、墙改基金和散装水泥基金3项费用合计49元/平方米部分,不再征收契税 。同时,土地契税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执行 。对购买期地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契税缴税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但可在纳税义务发生日期90日后的次月15日内缴纳税款 。十七、坚持配套先行 。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对当年竣工入住需市政设施配套的,全部列入本年度小区配套计划 。同时,投入专项资金,对拟成片出让的土地,先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 。十八、加强金融扶持 。鼓励支持银企对接,积极开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团购消费等业务,推进房地产信贷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 。指导相关企业通过股权质押等途径多渠道融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 。积极推进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工作 。房地产项目单位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销售的房屋即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手续;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将在建工程抵押权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 。十九、做好事权下放 。明确土地出让底价确定权限 。市本级土地出让底价由市政府统一确定,各独立操作区及三环以外土地,出让底价由相关地区自行确定,但仍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出让 。独立操作区土地征地拆迁成本审核权下放给各区、开发区,由各区、开发区按有关规定核算拆迁成本和土地收益,相关要件备齐后,向市财政局申请返还土地成本和土地净收益,市财政局按规定提取“三金”,并在一周内返还 。除城市总体规划权、分区规划和控详规划审批权外,独立操作区具体项目规划审批权下放给各区、开发区 。二十、强化招商服务 。完善房地产项目规划方案的储备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环保、文物等有关部门配合,在土地出让之前,完成土地的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告评估和文物勘探工作 。二十一、暂停或降低相关收费 。暂停收取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暂停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年检费;涉及房地产开发的考古勘探费、发掘费、人防工程拆迁补偿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涉及房地产开发的经营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加强对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各项收费管理,严禁各种形式的搭车收费 。二十二、营造竞争环境 。坚持促进房地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使用的原则,探索打破行业垄断的机制,切实做好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消防、人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工作 。二十三、创新审批服务机制 。本着精简、高效原则,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审批业务全部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建立健全集中办公、并联审批、缺席默认、限时审结制度,取消所有不必要的审批要件,创建一流的审批服务制度 。发改、国土、规划和环保等部门,在土地出让前,要明确宗地的产业规划、环境影响和土地规划条件 。在土地出让后,依据出让条件,简化环保、国土、规划项目审批内容,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净地后的1个月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二十四、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 。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战略研究和市场走势分析,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 。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的能力 。二十五、做好市场服务管理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市政府将加强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本《意见》自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附件:减半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1.考古勘探费、发掘费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费3.人防工程拆迁补偿费4.土地登记费5.城市占道费6.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7.存量住宅房屋转让手续费8.存量非住宅房屋转让手续费9.新建商品住宅房屋转让手续费10.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转让手续费11.住宅房屋登记手续费12.非住宅房屋登记手续费 (2008沈阳二手房交易政策)沈阳25条新政策
2009沈阳夏季房交会有哪些优惠政策?【沈阳市房补文件 沈阳房交会补助如何领取,沈阳市购房补贴政策】本届夏季房交会最大的特点是所有活动全部升级,各种服务全面周到,继续落实“25条房产新政”和享受补贴政策 。2009夏季房交会是沈阳房交会首次移师浑南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拟邀请房地产开发企业80家、参展商品楼盘近百座,中介机构30家,家装、建材企业60家,房地产办事机构及金融机构20家参加展会 。展会主要构成:以沈阳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要参展商,吸纳县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展 。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一>>>> 押旧买新升级版,创新交易模式、满足购房需求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二>>>> 开展百姓眼中好房子评选活动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三>>>> 百姓购房大课堂新模式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四>>>> 夏季房交会预展大会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五>>>> 开展外埠百姓赴沈观展、看房活动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六>>>> 扩大百姓购房需求征集范围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七>>>> 拉动刚需推动市场发展走进拆迁现场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八>>>> 继续开展百姓购房摇大奖活动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九>>>> 继续开通百姓购房免费观展直通车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十>>>> 拓宽服务范围设置八大公共服务区沈阳夏季房交会活动十一>>>> 继续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具体的政策楼主去看我给你的链接吧,绝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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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房交会期间购房有什么优惠2010年沈阳冬季房交会购房大攻略秋季房交会刚刚过去三个月,就迎来了沈阳冬季房交会 。让小豆告诉大家,冬季房交会有什么优惠政策!!~~~房交会亮点:本届展会将推出“购房优惠”、“购房奖励”、“购房增值”三大市场化购房优惠举措,采用“让百姓购房得实惠、让百姓购房更优惠”为主要目标的展会运营模式 。(一)购房优惠本届展会由房交会组委会精准锁定购房需求者,除自行观展市民以外,组委会将特别组织三万五千名百姓购房卡会员观展 。展会全部参展楼盘将向百姓购房卡持卡会员让利销售:凡持百姓购房卡购买展会参展商品楼盘的百姓,均可以享受到参展商提供的专享购房价格优惠 。包括:持百姓购房卡免一平方米房价款优惠;房款折扣优惠;购房赠物业费;购房赠装修基金优惠等等,打折让利形式多种多样,丰厚购房优惠回馈购房百姓 。(二)购房奖励房交会组委会为本届展会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购房实物奖励 。凡持百姓购房卡购买参展商楼盘的,可由参展商赠送展会购房摇奖券 。每天摇奖一次,每日奖励轿车1台、液晶电视10台 。展会期间,市民当天购房,当天摇大奖、当天中大奖 。(三)购房增值本届展会期间,百姓购房网为展会持百姓购房卡购房的百姓,提供价值万元的置业增值奖金 。凡按照展会规则,持百姓购房卡购买参展商楼盘的,均可享受百姓购房网提供的装修、建材、家电、家居等多项置业优惠 。目前已有美的、海尔、兴隆大家庭、帅康、乐家、科勒等大品牌商家与组委会签订承诺协议,向百姓购房卡会员提供专享购物优惠价格 。房交会活动:(一)百姓购房卡现场登记申领活动为方便沈城市民及时领取百姓购房卡,享受本届展会提供的三大购房优惠,百姓购房网将在展会现场设置百姓购房卡登记申领服务区 。现场办公,即办即取 。同时还为百姓购房卡会员讲解购房卡使用方法与功能,并征集百姓购房团会员,组织百姓团购,获得更大购房实惠 。(二)百姓购房培训讲座百姓购房培训讲座是百姓购房网推出的一项教百姓如何购房的专业培训课程 。本届展会期间,将每天在展会现场举办一场专题讲座,进行购房政策讲解、房市行情分析、购房知识培训,使购房消费者成为“购房专家”,在购房过程中避免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同时,将着重向市民百姓推介优质楼盘,提供选房指南,帮助购房百姓买到称心如意的住房 。讲座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将于本届展会前择期公布 。(三)房产办事机构政策咨询活动本届展会房产办事机构设置政策咨询台,及时回答观展百姓提出的各类购房问题 。同时开展“律师帮您签合同”、“专家教您算面积”等服务活动 。在推出本届展会的各大亮点活动的同时,还保留了沈阳房交会长期以来深受百姓欢迎的各项服务举措:包括实行展位布局公示、参展楼盘销售价格公示、参展商让利公示等公示制度、印发《好房子》沈阳百姓购房指南、提供百姓购房观展引导服务等 。作为今年沈阳市第四季度最受期待的房地产市场大型活动,我们将全面宣传推广本届展会 。丰富展会服务、优化展会功能、提升展会质量,组织参展商向购房百姓让利销售,力争为沈城百姓奉献2010年最优惠、最实惠的购房盛会!乘车路线:乘公交:东陵:169;168转800浑南:272;286沈河:800大东:286皇姑:265;800;215转152铁西:135、239、134、地铁1号线转152和平:152于洪:501、地铁1号线转152沈北:177转126;3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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