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销售是否免税 有机化肥享受哪些免税,二铵肥料免税吗

一、哪些化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有机肥产品增值税的通知》,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和生物有机肥 。1.有机肥 。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并施用于土壤中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质 。2.有机无机复合肥 。是指由有机和/或无机肥料混合和/或组合而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的复合肥 。3.生物有机肥 。是指一种兼有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作用的肥料,由特定的功能微生物和主要来源于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的有机物质组成 。)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分解 。享受延伸资料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发字〔1993〕38号)的规定,分别核算有机肥产品销售额 。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 。纳税人销售免税有机肥产品,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凡不能提供的,不得免税 。生产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1.农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验报告原件 。出具报告的肥料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通过相关资质认证 。3.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销售有机肥产品的,还应当提供其销售和使用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原件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有机肥产品增值税的通知

化肥销售是否免税 有机化肥享受哪些免税,二铵肥料免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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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饲料添加剂、有机肥料是否免税?
根据[国税发[1999]039号]文件,用于动物饲养的食品和饲料添加剂不免税 。根据财税[2001]113号文件,生产和销售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和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合肥,免征增值税 。饲料添加剂和有机肥不免税 。
【化肥销售是否免税 有机化肥享受哪些免税,二铵肥料免税吗】三、2021年农药免税吗
杀虫剂免税 。化肥分为有机肥和化肥:一般化肥征税,有机肥免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化肥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自2015年9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化肥,国内和进口环节统一按13%的税率征税 。同时,停止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第《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号(财税[2008]56号)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中,有机肥按照《有机肥料》 (NY525-2012)的标准执行 。有机无机复混肥按《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18877-2009)标准执行,生物有机肥按《生物有机肥》 (NY884-2012)标准执行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有机肥产品,不得享受财税[2008]56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1.免税农产品有哪些?免税农产品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指直接从事种植和收获植物、饲养和捕捞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在附注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外购农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外购农产品后在注释中所列的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2.农产品免税范围和农产品税收政策有哪些?免税农产品是指免征增值税的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 。那么,免税农产品的范围和农产品税收政策是什么呢?中文名免税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的说明农产品在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范围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如果第一次购买的不是免税农产品,如果要抵扣进项税,必须要有进项税票,收款方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税扣除 。但是免税农产品不一定要扣除13% 。它只需要一张普通发票 。此外,非免税农产品的应纳税额将转移到采购构成中的这一环节 。由于免税农产品没有实际纳税,所以在这个环节不会承担上一个环节的税收,也就是白白抵扣了13%的税收 。(二)免税农产品范围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和收获、动物饲料和捕捞的单位和个人在备注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该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后销售的农产品,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批发零售给成员的种子、费用、种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三)免税农产品根据法规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释义本条例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种植、收获、养殖、捕捞等 。自我p
,还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禁止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如何享受税收优惠问: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能否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相关优惠?答: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拓展资料】 (三)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如您企业业务符合上述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关于做好货物劳务税税收优惠办理事项的通知》(粤国税货便函〔2014〕53号)的规定,该项业务属于备案类减免税项目 。按规定,要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并提交相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 。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增值税减免税 。应此,您公司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社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137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下资料备案: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2、种植、养殖场地租赁合同(或证明)复印件;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含企业性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
化肥销售是否免税 有机化肥享受哪些免税,二铵肥料免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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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公司生产免增值税产品有机肥料,出口时要交哪些税?转 2008年6月17日石化行业要闻一、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从市国税局获悉,从本月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享受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按有关规定,单独核算有机肥产品的销售额 。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 。为保证该政策的实施,《通知》要求,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有机肥产品,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肥料登记证、有机肥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 。凡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免税 。此外,主管税务机关将加强对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的后续管理,不定期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核实 。凡经核实所提供的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备案证明失效的,将被停止享受免税资格 。二、密切关注化肥产业 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 我国在今年2月份以来将尿素出口税率由30%提高到35%,又从4月20日至9月30日将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加征特别出口关税后,尿素出口税率为135%,因此尿素出口自4月份以来已全部停滞 。国家发改委对尿素的国内限价是1500元/吨,上下可浮动15%,按上浮15%计算,我市化肥企业销售价格为1725元/吨,若出口到国际市场,加征135%的出口关税后,出口价格为每吨4053元,而5月下旬国际市场离岸价为每吨671美元,折合人民币4630元/吨,所以,尽管我国化肥出口关税创有史以来最高,但按国内限价和国际市场价格计算,我市化肥出口到国际市场仍可比国内多盈利620元/吨,所以我市化肥企业要适时调整营销战略,将部分化肥出口到国际市场,以获得最大利润 。此外,相关部门与企业要对化肥行业的产业发展进行认真思考 。如目前国内化肥限价为1500元/吨,国际市场为4630元/吨,每吨差价3130元,预计我市今年化肥生产能力为300万吨,以此计算,则我市化肥企业将损失利润93.9亿元,几乎相当于我市全年的财政收入 。利用农资、化肥等解决三农问题和支持农业生产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站在晋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三农问题应该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可是,由于我市的产业发展问题,化肥支农使晋城市的化肥生产企业承担了巨大的负担,也就是说北京、深圳郊区的农民也要由晋城市的企业给予补贴 。
五、某有机化肥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化肥一直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抵扣政策,如果他的上游厂商开出来的发票够多,买家需要增值税发票的人少,他就有可能免增值税,但是企业所得税还是要交的哈
六、现行农业类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涉及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服务”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一些涉农项目,如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免征营业税.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其他粮食企业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林木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牲畜和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农业税的优待与减免:纳税人从下列土地上所得到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1、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和农业学校进行农业试验的土地;2、零星种植农作物的宅旁隙地 。下列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可以减征农业税:1、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还有困难的革命老根据地;2、生产落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3、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和农民生活困难的贫瘠山区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已成为历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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