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保费免交 残疾人加计扣除工资包含哪些,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一、残疾人工资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
实际支付的前提是实际发生,职工为企业提供的与工资相对应的劳务应发生在企业所得税所属年度 。无论是普通员工的工资,还是残疾员工的工资,都应该是税前实际支付 。实际缴纳不一定在年底前,但应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实际缴纳 。如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税前扣除的工资,应在2018年5月31日前(含)实际支付 。未缴纳或者超过此期限仍未缴纳的,不得在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所属年度税前扣除 。结合你提供的数据,附加扣除的计算依据应该是3800而不是3590 。因为3800是企业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包括员工应承担的社保200元和个人所得税10元,扣除这些税费,员工实际拿到的是3590元 。其中200元社保进入了员工的社保账户,相当于这个企业的员工在员工的个人社保账户里存了200元 。这200元的所有权理论上属于员工,有点像员工自己从工资里取出200元存入银行卡 。区别在于:1 。省钱的过程由企业来处理;2.存入员工个人社保账户,而不是银行账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人,因此员工为纳税人;给员工发放收入的企业是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员工个人要以10元为单位承担个税 。但为了税收征管方便,企业代税务机关扣除(扣缴)员工工资,再代员工向税务机关缴纳(汇出)扣除的研发费用 。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在按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如果无形资产是研究开发费用加75%形成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限定适用科目 。1.会计应健全 。2.实行查账征收,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3.居民企业的三个条件应同时满足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 。4.房地产 。5.租赁和商务服务 。6.娱乐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政策变化一般企业2017年前后扣除50%,2018年至2020年扣除75%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通知;d费用】【财税[2018]00号】科技型中小企业75%抵扣(2017-2019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通知;d科技型中小企业费用】【财税〔2017〕34号】研发;d不能扣除的费用及特殊情况处理原则1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不得扣除 。2.已计入无形资产但不属于可允许扣除范围的 。费用,摊销时不得计算附加扣除 。3.利用非应税收入进行研发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d活动不得扣除或摊销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式的 。d.在会计处理中未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费用,在税务处理中,按照抵销后的余额计算扣除额 。
(备注:以税前扣除额为准)4 。扣除特别收入 。多用途物品费用的收取 。无形资产加速折旧和加速摊销费用的收取,主要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发项目计划及企业授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发项目的决议文件;2.独立、委托、合作研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设立情况及研发人员名单;d人员;3.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合同;4.研发人员费用分配说明;d.研发中使用的活动(包括外部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无形资产;d.活动(包括工作使用记录和费用分配计算的证据材料);5.R& amp;amp;的最终声明 。集中研发费用 。d项目,集中研发费用分摊明细表;d项目,以及实际分享收益的比例;6.“R& ampd.支出”补充账户和汇总表;7.企业取得市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的,应当作为资料保存备查 。企业为获得具有创新性、创造性、突破性的产品而进行创意设计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予以扣除并留存备查:1 .与创造性设计活动相关的合同;2.与创造性设计活动相关的费用会计的描述 。注1 。只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不在季度预付款时享受 。2.企业享受优惠项目后发现不符合优惠项目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自行调整,并依法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3.企业未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留存参考资料,或提供的留存参考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行业、目录、资质证书等不一致的 。不能证明符合优惠项目规定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回其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并依据税收征管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3360“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说的企业为安置残疾人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是指在实际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享受企业的条件 。1.依法与每一名被安置的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每一名被安置的残疾人实际在企业工作 。2.月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5人以上(含5人) 。3.每安置一名残疾人,按照国家政策为其缴纳了企业所在地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不低于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适用于企业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定期支付给每一名残疾人 。5、具备安置残疾人的基本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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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那请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你刚刚的给我回答的计算中残疾人工资为什么直接扣除了?这是国家对企业聘请残疾人员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能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 。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75% 。高新企业都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计扣除
三、审计实务: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部分?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依据上述规定,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是指应发工资额,不包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但包括个人从工资中缴纳的社会保险 。因此,应按残疾人应发工资2000元计算加计扣除 。

残疾人社保费免交 残疾人加计扣除工资包含哪些,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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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是否包括奖金【残疾人社保费免交 残疾人加计扣除工资包含哪些,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残疾人员工资在加计扣除的时候,包括奖金 。
五、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管理程序和要求(1)企业应在年度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备案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除了优惠申请报告和备案表,主要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身份证号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②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复印件;③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复印件;④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材料 。(2)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报送资料与税法规定条件的相关性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工作 。主要审核要点包括:①残疾人员的范围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②是否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③是否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④是否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企业汇缴申报前,主管税务机关应结合对企业工资薪金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对企业实际支付的残疾职工工资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按照规定原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税法上允许加计扣除的残疾职工工资,不包括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这与会计准则的规定有差异 。也就是说,企业为残疾职工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 。主管税务机关应审查企业申报的残疾职工工资不包括为残疾职工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相关性审核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评估和税收检查等工作环节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开展实质性审核 。审核重点包括: ①审阅企业的工资制度规定等资料,审查是据实扣除的工资是否真实、合理否合理,审核支付残疾职工工资的具体内容,确认加计扣除基数的真实和准确;②索取残疾职工名册和岗位安排资料,现场查看企业是否具备安置残疾职工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现场核查残疾职工是否实际在岗工作;③审阅企业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始资料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与劳动合同起始时间核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必要时还可以向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函证缴费情况;④审阅残疾职工名册、工资表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分析是否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必要时还应询问残疾职工,审查其他应收款等会计科目,确认工资实际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等相关规定 。
六、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支付工资如何加计扣除问:“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在据实列支残疾人的工资后,汇算清缴时,该如何计算加计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企业计算加计扣除,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备案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检查时,应对安置残疾人员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的情况进行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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