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清算如何缴税,固定资产清理怎么交税

一、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公司注销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清算如何缴税,固定资产清理怎么交税】一、待处置固定资产转入清算分录:借记:固定资产清算累计折旧贷款:固定资产二:发生清算费用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算贷款: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三、处置收入: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固定资产清算四、净损益:如果是净收益,则为固定资产清算贷:营业外收入,则为净损失,则为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算的延伸信息:固定资产清算的主要会计处理:(1)如果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毁损、对外投资、融资租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应当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为基础 。借记本科目,根据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根据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3354应交营业税”等科目 。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值和变价收入等 。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将属于准备期的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损失在生产经营期间正常处理的,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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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算资产分配如何纳税
增值税应作为销售申报缴纳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将自产、委托或者购买的商品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人的,视为销售商品 。这里,对股东或投资者的分配应理解为支付应付股利 。企业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向股东分配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在内的剩余财产,本质上是对股东投资资产的补偿,应视为销售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扩大的破产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一)破产费用和互惠债务;(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津贴和抚恤费用,应当记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三)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 。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清算
三、【企业破产清算】企业清算收入如何纳税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破产解散清算过程中,处置原有存货、动产和不动产的清算收入,应按以下几个方面征税 。1.企业生产的加工产品或购进货物的收入仍按正常经营处理增值税:按照企业生产的加工产品或购进货物的收入计提销项税额,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 。对已经使用并已依法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以及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已经使用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对不可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已使用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 。但企业注销清算时,税务机关不会退还期初存货未抵扣的税款,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未抵扣的部分,税务机关也不会在清算过程中抵扣应采用简易方法征收的增值税 。二 。企业处分房地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应按“销售房地产”项目缴纳营业税 。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誉的转让,应按“无形资产转让”项目征收营业税 。三、企业处置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收入扣除允许扣除项目后的增值部分,按规定税率计算征收 。旧房转让抵扣项目的确定:(1)旧房转让能提供评估价格 。旧房转让的抵扣项目包括三项:一是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旧房及建筑物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新的折现率后的价格 。评估价格需要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二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第三,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此外,纳税人缴纳的评估费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二)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 。对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但不能取得评估价,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纳税人,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后,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可从购房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按发票所载金额每年加5%计算 。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能提供契税完税证明的,允许作为“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费”扣除,但不得作为5%的基数 。也就是说,不能提供评估价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抵扣项目金额还包括三项:一是购房发票中种植的金额(实际包括《条例》六项中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两部分);二是加计扣除额(加计扣除额=购买发票中种植的金额5%购买年度到转让年度的年限);三、与房产转让相关的税费(包括旧房转让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教育费附加) 。以上四项税费必须相应提供 。
完税凭证) 。(三)转让旧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 。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四、对产权转移证书,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五、企业清算的核心是对企业财产(资产)的清理处置 。税法规定,企业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前要就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企业清算期间的资产无论是否实际处置,一律视同变现,确认增值或者损失 。确认清算环节企业资产的增值或者损失应按其可变现价值或者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清算期间,企业实际处置资产时按照正常交易价格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其公允价值 。对于清算企业没有实际处置的资产,应按照其可变现价值来确认隐性的资产变现损益 。计算清算所得,主要就是计算全部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得以及了结一切债权、债务所产生的所得或损失 。此外,企业进行清算,即表明已终止持续经营,是企业存在的最后一个过程 。因此在计算清算所得时,还要考虑清算前企业尚未确认的连延收益、尚未在税前扣除的待摊费用、已在税前扣除而不再实际支付的预提性质的费用、商誉的扣除以及尚未超过弥补期限的亏损等问题 。清算所得可用下面计算公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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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清算,分配财产如何纳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七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视同销售货物 。”这里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当理解为抵付应付股利,企业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在内的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实质上属于抵偿股东投资资产,因此应当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
五、企业注销固定资产清算如何交税如果是09年以后购买的生产用固定资产,要交增值税 。如果是不动产,要交营业税 。持有期间如果有递延所得税,要转回 。至于所得税,不是现买现交的,那要看你全年利润 。
六、企业清算中固定资产的损失所得税前如何处理??将损失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但要去税务局将此笔损失进行备案登记才能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税前扣除 。相关政策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1.自行计算扣除资产损失包括的范围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1)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2.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1)除上述自行计算扣除资产损失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2)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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