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土地成本分摊 土地成本如何分摊,地下车位成本分摊最新规定

一、土地成本如何分摊?
分配方式一:占地方式 。占地法是指按照已开始开发的成本对象所占土地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即按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占总土地使用权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次性开发 , 按一定成本对象占地占总成本对象占地的比例进行分配;分期开发的 , 当期总费用按该对象占用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然后按照某一成本对象的占用面积占该期间所有成本对象总占用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该期间所有成本对象应承担的占用面积 。期内开发用地占用面积减去各期成本对象应分摊的占用面积 。原则上 , 由多个清算单位共同发生的扣除额应按建筑面积法分摊 。按照建筑面积法无法分摊的 , 应当按照占地面积法或者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是不同清算单元的土地占用方法 。土地成本分摊的基本原则是分期开发 , 可以按占地分摊 。对于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 , 可根据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1)根据各栋建筑占地面积占项目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各可转让建筑分摊土地成本=各可转让建筑占地面积可转让建筑总占地面积总土地成本;(2)同一建筑物包含不同类型不动产的 , 应先确定该建筑物的总占地成本 。然后按照该建筑中某类房产的建筑面积占该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1 。普通房屋要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栋房屋的实用建筑面积每栋房屋要分摊的土地成本)2 。非普通住宅分摊的土地成本=(各楼盘建筑面积各楼盘可售建筑面积各楼盘分摊的土地成本)3 。其他类型项目分摊的土地成本=(各楼盘建筑面积各楼盘可售建筑面积各楼盘分摊的土地成本)(3)总建筑面积为地上可转让建筑的建筑面积之和 。对于不同类型的独立占地的房地产 。首先按照可转让建筑面积占总可转让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同一建筑物包含不同类型不动产的 , 按照各类型不动产的建筑面积分摊 。对于裙房土地费用的分摊 , 如果裙房和主楼是同一个基础(即基础对裙房和主楼都有承重作用) , 那么裙房和主楼应作为同一个建筑计算分摊;独立基础的裙楼和主楼按独立建筑计算分摊 。适用范围:对于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的房地产 , 或者成片出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批开发出让的房地产 , 按照分期开发项目占地面积占该片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方法二:建筑面积法 。建筑面积法是指按照已开始开发成本的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即按照房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一次性开发 , 按某一造价对象的建筑面积占该造价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确定 。根据本期开发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计算出p
对于纳税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独签订合同、自主结算的费用 , 可以按照直接成本法征收 。同一项目不同类型的建筑 , 按照建筑面积分摊土地费用 。同一结算单元的不同类型适用建筑面积法 。分摊土地成本的具体步骤有两个:第一步 , 计算并分摊土地占用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产的土地成本(一般是指道路、围栏等分隔 。)按该类型楼盘实际占地面积占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的比例 。第二 , 对于不同类型的剩余混合楼盘 , 先确定混合房源的总土地成本 , 再按照混合房源中某一类型楼盘的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分摊方法三:销售价格比法销售价格比法是以房屋单元销售价格为基础 , 计算分摊房屋土地开发成本的方法 。一般来说 , 房子的价格不仅取决于房子的结构 , 还取决于它的地理位置 。同样结构的房子 , 门面房的价格要高于住宅 。售价比法需要分步实施:(1)计算或估算不同结构、不同用途房屋的总售价和平均单位售价 。(2)应采用销售价格成本比计算非住宅房屋的超额成本销售价格 , 以消除不同房屋结构对销售价格的影响 。使用销售价格成本比率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时 。商品房应该分为两类:价格相对较低的住宅和价格相对较高的非住宅 。非住宅房屋高于住宅房屋的成本称为超额成本 , 超额成本对应的售价称为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1成本毛利率)各类非住宅房屋的超额成本售价=(该类非住宅房屋单位建筑成本-住宅房屋单位建筑成本)该类非住宅房屋总面积(所有房屋总售价)(3)计算土地成本率 。土地成本率是指扣除超额成本售价后 , 土地成本与总售价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土地成本率=所占土地总成本(土地使用权价值)(所有房屋总售价-超额成本总售价)100% 。(4)计算不同房屋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公式为:1 。住宅房屋要分摊的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土地成本率2 。非住宅房屋要分摊的土地成本=(该类房屋的售价-该类房屋的超额售价)土地成本率 。适用范围:在计算既有住宅又有商业用房或纯商业用房的土地开发土地成本时 , 采用销售价格率法较为合适 。延伸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开发成本包括五个方面 。具体内容和核算如下:1 .土地成本是指与购买土地直接相关的费用 , 包括出让金、拆迁费、土地复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和税费 。这些费用直接包含在这本书里 。
科目 。2、基础设施费 一般情况下 , 是指达到预期使用功能的熟地状态所投入的线性建设费用 , 主要包括通电、通路、供水、通讯、排水(上下)和土地平整费用等 , 此类费用属直接费用 , 直接计入本科目 。3、配套设施费 一般指水、电、大市政和公建配套的建筑物建设费用 , 如学校、邮电、银行、供电的开闭所、公厕等 。配套设施的核算分两种情况 。其一 , 经有权机关批准建设且房地产企业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建筑面积或投资比例采取预提办法从开发成本中计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即借记本科日 , 贷记“预提费用” , 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只能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 , 不得挪作他用 , 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 待工程完工后再调整有关科目 。其二 , 单独立项且已落实投资来源、能够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 , 不得从开发成本中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4、筹资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土地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 , 在土地开发完工之前 , 计入本科目 , 土地开发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 , 计入财务费用 。5、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间接费用 它是指企业所属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 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等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地产分公司所发生的间接费用应计入土地开发成本 。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间接费用 , 应在“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归集 , 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本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 , 应作为期间费用 , 不在本科目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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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如何摊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 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 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入帐后 , 自当月起 , 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50年 , 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 , 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 , 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 , 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 , 但实际摊销中 , 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 , 摊销期十分有限 。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为50年,但合资公司合资经营的年限只有30年,请问怎样摊销土地使用权,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 ,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 , 在协议、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 , 可以按照该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 , 或者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 摊销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因此 , 贵公司土地使用权按税法规定可以摊销的年限 , 以土地受让合同为准 , 合资公司合资经营的年限只有30年 , 30年后如果注销清算 , 其没有摊销完的部分仍体现为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 可以在转让时得到补偿 。
三、一个房地产项目 , 同期开发土地中包含不同类型的房屋 。请问 , 在不同类型之间如何进行土地成本分配?所有的开发成本都要分摊到商业和住宅的可售建筑面积中 , 假设上述的建筑面积都是可售的 , 可通过建筑面积比分摊土地成本 , 即商业分摊10000*10000/25000=4000万元土地成本 , 建筑每平米土地成本4000/1=4000元/平米;住宅分摊10000*15000/25000=6000万元土地成本 , 建筑每平米土地成本6000/1.5=4000元/平米 。
【企业所得税土地成本分摊 土地成本如何分摊,地下车位成本分摊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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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问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 , 那它怎样摊销?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 , 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 , 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由于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 , 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 , 当月不再摊销 , 所以2010年之前未摊销的要补上如果从2011年1月1日开始算年限为45年8个月软件中没有的科目可以自己增加摊销时按使用部门或者作业的成本分摊:借: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按照一下顺序:1、按照合同规定收益年限(法律并无规定);2、按照法律规定有效年限(合同并无规定);3、按照收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年限(合同与法律均有规定);4、不超过10年(合同与法律均无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应以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为摊销年限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的计算 , 虽然说可以不理它 , 按照10年进行摊销 , 但是在年终汇算清缴的时候一样会按照20年的摊销年限进行审核 , 多摊销的部分要进行纳税调整的 。具体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摊销(20年摊销)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年底一次摊销当年应摊销的无形资产 。购入土地使用权 , 并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在会计处理时应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 , 并分别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 。直接购入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时 , 无法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价值的 , 只能作一项固定资产核算 , 能分清的也分别核算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按土地购买时确认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 未规定或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的视同无限期使用 , 不用摊销 。土地使用权与长期待摊费用都是用来归集费用的 , 归集后再进行分摊 , 而且二个费用最终都是分摊到管理费用科目 。土地和房产一定要分开计提 , 你做个电子的明细表 , 把土地和房产分开 。年限也不一样 , 房产可以按20年计提的 ,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权证上的剩余年限摊销 。按照税法的规定 , 如果是单独购入的土地 , 做为无形资产核算.实际上购入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 会有一个证的.按照证书的注明的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 , 减去购入前的年限 , 就是购入后的可使用年限.以这个可使用年限做为摊销年限.如果连同地上建筑物一起购入的 , 如果可以分清土地与建筑物的价值的 , 应分别做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果无法分清或无法确定土地价值的 , 则将土地连同建筑物做为一个整体 , 合并按固定资产核算 , 按照地上建筑物的可使用年限进行折旧处理 。
五、土地使用权怎么摊销 , 不会算1、土地使用权 , 不是固定资产 , 而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 所以就谈不上什么折旧的问题了 。2、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 , 要按照依法取得到使用年限来摊销 。3、假如你取得4000平方米的土地的使用权 , 每平米1200元 , 价款为480万元(4000*1200) , 假定使用期限为30年 , 那么每年应摊销160,000元 , 每月应摊销13333.33元 。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权13333.33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3333.334/你说的土地价格编号可以追加使用权价值 , 并调整每年的摊销金额 。特此回答!
六、土地使用权如何摊销土地使用权根据同途不同 , 计入的科目也不同:1.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 用于建造商品房 , 因为商品房属于存货 , 所以土地使用权也计入存货 , 因为将来卖房的时候 , 肯定是地随房走 , 没听说谁买房子 , 土地使用权没得到的 。2.如果是一般的企业 , 土地使用权 , 要看初始取得时的用途 , 如果是为了建厂房、办公楼 , 就要计入无形资产 , 同时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即资本化) , 最后结转为固定资产;结转后 , 无形资产的摊销还是分用途 , 比如用于车间还是用于管理用 , 分别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3.如果厂房使用一段时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 , 你把房租给别人 , 不可能不让人家使用土地;这个时候 , 要看投资性记地产后续计量的方法 , 如果是成本模式 , 原来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与投资性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等额结转;原来的无形资产和累计摊销与投资性房地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等额结转 。如果是公允模式 , 原来非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与投资性房地产科目之间的差额 , 又分为借方和贷方差异 , 如果在贷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借方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同时 , 土地使用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后 , 其摊销计入的科目为:其他业务成本 , 是为了与租金的收入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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