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转出公式 农产品期初进项税额如何转出,为什么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

一、请问如何做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
1.收购农产品时的会计分录: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农产品收购价款的13%);材料采购(或原材料) (支付农产品进价的1-13%);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2.销售时税金的会计分录: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信用:如果主营业务收入(售价)为无价无税销售时的含税价格 , 应将含税价格折算为无税价格 , 公式为:无税价格=含税价格/(1 17)%即贷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价格/(1 17)%*17%]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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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产品的进项税转出需要怎么计算
您好 , 如果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的农产品 , 转出的进项税额=账面成本/(1-可抵扣税率) 。
三、关于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
因为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免税农产品是免税的 , 为了鼓励企业购买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 , 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收购发票上的金额抵扣进项税 , 进项税=收购价格*13% , 所以农产品成本=收购价格-进项税=收购价格*13%=收购价格*(1-13%) , 所以收购价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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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进项税额如何转出?
税法规定 , 购买免税农产品 , 允许按进价的13%抵扣进项税 。因此 , 扣除进项税后 , 计入商品成本的金额=进价* (1-13%) , 则:进价=商品成本/(1-13%) 。因此 , 进项税=货物成本/(1-13%) * 13% 。如果免税农产品大量流失 , 应增加农产品成本 。即3360借:原材料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扩展信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者接受的应税劳务不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 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者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 , 纳税人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实践中经常发现 , 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事先并未确定其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 , 而是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了进项税额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时 。且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 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转移
五、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企业应在什么时间内 , 将期初库存农产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税〔2017〕4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应当将期初库存的农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下简称“期初库存”)所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转入相应的存货账户 。”因此 , 企业应从实行核定扣除方法之日起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 。
六、农产品税务预警做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怎么处理
【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转出公式 农产品期初进项税额如何转出,为什么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1.将账簿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的原金额转出 。农产品原料有多少库存?转入的原材料金额=原材料金额*13%/(1-13%) , 剩余转出金额按金额比例在期末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用原材料制造的)、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和上期主营业务成本之间进行分摊 。借:原材料借:生产成本33 , 354原材料借:库存商品借:主营业务成本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应交税费33 , 354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 。农产品进货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 直接按发票金额收取相应的存货成本 。3.在账簿中登记新制作的增值税进项凭单 。另外可能要交一些罚款 , 业务以外的花费也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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