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传国税网之后.接下来该怎样操作
海关缴款书“扣前比对”: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传至国税网后,纳税人在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索要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使用网上申报(含媒体申报)的纳税人应升级电子申报软件 。升级后,他们可以提交海关缴款书数据进行审核,并在线下载审核结果 。纳税人可以自行打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作为申报所附资料,由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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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进口增值税发票如何认证
纳税人可自行打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审核结果通知书》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审核结果通知书》附在申报单上,由纳税人随申报单一并报送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时,按照应税价值的构成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款(在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不得抵扣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各类税款)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将发票抵扣联送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进行比对 。比对一致后,数据将传输至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信息延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进口货物海关缴款书 。2017年7月1日前180天内,《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在2017年7月1日后360天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逾期未申请审核比对的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在每月申报期内,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稽核结果通知书》) 。审核结果与海关缴款书一致的,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提供审核结果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认证参考来源:百度百科-进口增值税
三、如何可以找到当月出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查结果通知书
求海关09年7月份出口增值税缴纳情况,求国税沟通 。可能是两个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正确,还有一个是出口货款没有结清 。也可以问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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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
第五部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的相关规定(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核比对,其增值税才能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如果没有审核比对或比对结果不“一致”,则输入不能扣除 。(2)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申请审核比对需要多长时间?答: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审核比对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审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提示:超过180天不能上传《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 。账务处理: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结果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3)收到审核比对结果后,何时扣除输入?答:对审核比对结果一致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审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账务处理:如果审核比较一致,经核实允许抵扣,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科目 。提示:此规定时限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限一致 。例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11月11日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开票日期为2016年6月1日,须于2016年11月27日前通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采集比对结果接收处理平台上传至税务机关 。当月收到“匹配”的审核结果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应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 。以2016年12月申报的2016年11月期间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中的进项税额栏号 。如果申报单当期没有填写抵扣,以后月份就不抵扣了 。(4)审计对比结果是什么?答:审核比对结果分为一致、不一致、搁浅、缺失、重复五种 。提示:审核比对结果为“一致”,可录入抵扣;“保留”保留到下一期继续比较;“不一致”、“缺环”、“重号”不得从输入中扣除 。会计核算:对于核销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用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5)什么是滞留票?答:“留存”是指纳税人取得并上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审核 。暂未在审核系统中查到被海关“核销”的信息,下期继续比对,直至得出比对结果,包括:符合性 。
、不符、缺联、重号 。提示:滞留期限为三个月 。(六)滞留票怎么处理?答:检查上传的数据正确无误则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检查上传的数据是否正确,数据有误,可重新上传正确信息 。提示:重新上传时间不能超过开具之日起的180天 。(七)什么是不符票?答:“不符”是指上传申请稽核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除号码一致外,其他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八)什么是缺联票?答:“缺联”是上传申请稽核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比对结果“滞留”超过三个月 。(九)什么是重号票?答:“重号”是上传申请稽核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十)缺联、不符、重号票怎么处理?答:1.处理方法:如上传的数据有误,可于未超过开具之日起的180天内重新上传正确信息 。或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数据修改 。如上传的数据无误,纳税人应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异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书》、重号票情况说明(需要进行重号票核对的纳税人提供),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 。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重号另一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 。2.稽核结果下发:经核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向提出申请的纳税人发放《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查结果通知书》.3.进项税抵扣: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核查结果通知书》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第六部分: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及比对结果接收操作(一)系统登录1.网上纳税申报2.0登录 。选择“海关凭证办理”,登录方式分为“安全证书用户”和“用户名口令用户”两种方式 。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选择自己的登录方式 。首次登录,进入系统,系统界面左下方显示纳税人的填表的状态信息 。2.北京国税办税软件系统登录 。运行北京国税办税软件系统,登录方式分为“安全证书用户”、“一证通用户”和“用户名口令用户”三种方式 。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选择自己的登录方式 。登录成功后请选择“网上纳税申报窗口” 。系统进入相关导引界面,按照系统提示的申报流程进行操作,点击“海关凭证稽核比对认证”模块进入具体操作界面 。进入“海关凭证稽核比对认证”模块后可按照主界面的操作步骤顺序进行海关凭证的填报 。(二)上传数据1.新建批次 。登录系统之后,点击“操作批次”或者点击“操作批次”右边的“▼”选择“新建批次”,提示“每一批次限制填写≤1000张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如超过1000张,请重新建立批次并上传”,选择“是”,建立批次成功,选择“否”,取消本次要建立的批次 。新建批次成功如下图2.填写、修改、保存上传数据(1)数据录入①通过在系统中直接填写方式录入数据填写“海关完税抵扣清单,如果要填写多张“海关完税抵扣清单”,则可以选择“增加一行”来进行增加行操作;如果需要删除一张“海关完税抵扣清单”,则选择“删除一行”进行删除操作 。选择“保存”之后,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系统页面显示如下,此时系统左下角显示的状态信息:报表状态为填写完毕;填表日期为纳税人保存报表的日期;合计金额为报表的税款金额的小计;份数为报表中所填写的总份数 。②通过导入EXCEL方式录入数据点击菜单栏上的 “导入/导出” 右边的“▼”选择“导入”,选择要导入的EXCEL数据文件,等待提示导入完成,如果数据中存在校验错误的数据,系统将自动提示校验失败项 。点击“显示错误信息日志摁钮”,系统将错误信息显示在记事本中 。(2)修改报表如果纳税人需要修改所填写的清单,选择“修改报表” 。选择【修改报表】后,进入“报表修改页面”,在此页面进行修改所需要修改的内容 。修改完成之后,选择【保存】进行保存操作 。(3)删除批次点击【操作批次】右边的“▼”选择“删除批次” 。选择【删除批次】后,弹出提示框,选择“录入月份”及“批次”注意:报表状态为已上传时,报表不可以进行删除 。选择“确定”之后弹出提示框,提示“删除批次的同时也将删除该批次的报表是否确认删除?”,选择“是”,删除批次成功;选择“否”,取消本次操作 。(4)退出报表①报表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保存”按钮,也可以点击“退出报表”按钮 。点击菜单栏上“退出报表” 。②点击“是”,提示“保存成功” 。点击“否”,回到结构树目录 。③保存成功后回到结构树界面,左边界面右下方显示报表状态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报表状态、填表日期、合计金额、份数等信息 。(4)浏览报表单击要浏览的报表,点击菜单上“浏览报表”按钮 。浏览状态下,报表上任何数据项不可修改 。此时单击“退出报表”时,直接退出浏览界面 。(三)上传抄报文件1.报表状态为“填写完毕”时可进行上传抄报文件操作 。点击菜单栏上的“上传抄报文件”按钮 。2.选择“录入月份”和“批次”后,点击“确定” 。单击“确定”后,出现输交易密码提示框(用户名口令户) 。输完交易密码,点击“确定” 。(如果是证书户,会出现直接选证书界面 。)点击“取消” 。回到结构树界面 。3.上传后系统会自动查询一次上传结果 。此时点击“确定” 。4.出现自动查询界面 。5.弹出接收结果通知书 。(四)接收结果查询1.已上传的批次,点击“接收结果查询”按钮 。出现查询界面 。2.选择对应“录入月份”和“批次”,点击确定按钮 。接着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查询”后,提示“是否从稽核系统中查询接收结果?”点击“是”,则从稽核系统中查询,点击否则从本地查询 。4.弹出接收结果通知书,下载、打印 。注意:“接收结果”为已成功上传税务机关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纳税人应根据次月1日后最终确认并下载打印的《稽核结果通知书》上注明的“比对相符”的海关缴款书注明税额,抵扣进项税 。(五)导出抄报文件(若发生网络故障等相关情况时使用,使用时请咨询软件服务商)填写完毕和上传后的报表可以使用导出抄报文件操作,留存备查 。点击“导入/导出” 右边的“▼”选择“导出”,出现存放上传抄报文件的界面,点击保存,提示“导出成功”,点“取消”则不会导出到本地 。(目前导出的文件格式可选择XML和EXCEL)(六)稽核结果查询、打印、确认执行确认操作后的稽核结果可作为进项抵扣的依据 。如本月无滞留票,系统将于每月1日自动确认 。如有滞留票,可自行操作确认 。未自行确认的,系统会于每月征期结束前两日自动确认 。1.点击“稽核结果查询”,选择【查询方式】及要查询的【抄报月份】,点击查询 。注意:1.如果查询方式为【按抄报月份查询】,则您选择的抄报月份为上传海关缴款书时的月份!2.如果查询方式为【按稽核月份查询】,则您选择的稽核月份为生成稽核结果的月份!如果已经查询过,则提示“是否从稽核系统中查询”,如果是则从稽核系统中查询,如果否则从本地查询 。注意:请先确认比对结果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需点击菜单栏上的【确认通知书】,每月只能进行一次确认通知书操作 。2.确认稽核结果无误后,关闭稽核结果明细窗口,点击菜单栏上的“确认通知书”按钮,对稽核比对结果进行确认,如下图 。3.点击打印按钮,选择打印机后点击“确定” 。(七)稽核结果通知书查询、打印1.已上传的批次请于次月1日3点后进行稽核结果查询 。点击“稽核结果查询”按钮 。2.选择相应的“年”和“月”,点击“查询” 。注意:通知书查询所选择的月份应为抵扣月份,未进行【确认通知书】操作则无法查询到通知书 。3.弹出稽核结果查询通知书,此通知书包含相符、异常、滞留、重号等信息 。(八)其他查询1.历史稽核结果通知书查询 。点击菜单栏上的“通知书查询”按钮,企业输入年月可以查询到稽核系统中已确认的通知书 。2.滞留票查询 。如需查询截止到目前为止仍处于滞留状态的滞留票信息 。点击菜单栏上的“滞留票查询”按钮 。
五、8月份的海关增值税发票,9月10号网上申报稽核,11号稽核结果可以看见,但是不能点击“确认通知书”如果是8月份的海关缴款书,9月初收到稽核相符通知,应在9月征期内申报抵扣,您已经申报了8月份增值税申报表,如还未超过当月征期,携带正确的申报表、公章等资料去主管税务办税现场申请撤销申报,进行更正 。在开票过程中,利用防伪开票子系统提供的加密功能,将发票上的主要信息(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和税额等)经数据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码(也称密文)打印在发票上,同时将用于加密的所有信息逐票录到金税卡的黑匣子中 。扩展资料在进行销售折扣时,如果将销售额和销售折扣书写在了同一张销售发票上,那么就可以将折扣后的实际金额作为销售额,并计算出增值税;倘若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分别开具发票的,就不能从销售额中减去折扣额 。当发票不带销货清单时,在增值税发票中添加销售折扣的流程是:将鼠标光标移动到某一个商品所在行,点击折扣按钮,在弹出框中输入折扣的行数和比率,系统会自动算出销售折扣的金额 。添加销售折扣后,如果要进行修改,则需要删除折扣行后才能操作,商品行和折扣行中间不能插入其他行 。当发票带销货清单时,在增值税发票中添加销售折扣的流程大致和上述一致,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折扣只能添加到销货清单上,系统会自动反映到增值税发票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海关发票十月已比对成功,但十一月未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该如何处理 。系统会在每月14日自动批量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 。根据《关于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月底前如全部生成了最终比对结果的,系统在每月1日自动生成并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供企业下载或到前台索取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如在每月1日前未能全部生成了最终比对结果的,可在每月14日前,由纳税人根据稽核情况和自身需要,自行决定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如纳税人在每月14日未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的,系统将在每月14日自动批量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 。但由于系统的问题,网上办税系统暂不能进行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的操作 。因此,若企业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月底前全部生成了最终比对结果的,且稽核结果通知书已由系统自动确认的,企业可在网上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若稽核结果通知书状态为“未确认”的,企业急于申报纳税的,需在14日之前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的,须填报《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比对结果确认下载申请书》到征收前台进行确认下载操作 。不然,系统将在每月14日自动批量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 。扩展资料根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办法》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应根据相关海关完税凭证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附表一),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在2月份申报时纳税人只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在2月份申报期内未能报送《清单》的,可在当月申报期后补报),从3月份申报开始纳税人除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载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 。未单独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该张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信息采集软件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开发,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给纳税人使用 。各级国税局和纳税人2月25日以后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相关信息采集软件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愈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1月31日以前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必须在2004年5月申报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再予以抵扣 。
【收到海关调查通知函 如何打印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海关稽核结果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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