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免税 兼营如何核算,兼营举例

一、兼营行为如何分别核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而不是营业税 。营改增后,只有增值税纳税人而没有营业税纳税人,只有货物劳务销售和应税活动而没有营业额 。营改增的精神是基本平移原有的营业税政策,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和应税行为的销售应分别核算 。例:2016年5月10日成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16年第二季度销售商品收入6万元,提供技术服务收入4万元 。这个纳税人如何填写季度纳税申报表?是按照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征还是3%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根据会计利润表,本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0万元(6 4%),所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能免征增值税 。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应缴纳增值税3000元(1000003%) 。这是不对的 。正确的做法是:销售货物和劳务、销售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分别计算增值税,其中销售货物收入6万元,技术服务收入4万元,分别享受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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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如何核算销售额?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项目的,应当分别计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 。根据:00号文件(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第三十九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计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不单独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特别说明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
三、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核算要求是什么
法律解析:增值税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分开核算是指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或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或减税项目的销售额;不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和减税、免税、退税、缴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纳税等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被抽中的单位和个人
兼业经营,是指纳税人不仅从事货物的生产和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从事服务性业务 。前者属于增值税范围,后者属于营业税范围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纳税人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货物和劳务服务 。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有两种经营项目:商品和劳务服务 。二者的区别,强调两类经营项目客观存在于同一纳税人的经营过程中,而不是必然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混合销售强调,就销售行为而言,两种类型的业务项目同时发生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兼职活动应当单独核算,单独支付报酬 。也就是说,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当缴纳增值税;提供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 。不能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应当一并缴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税率征收税款 。单独核算时注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单独核算销售额;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单独核算销售额外,用于营业税税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进项税额应当单独列示,不得抵扣 。对于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需要转出计算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只能缴纳一种税,不能单独纳税,也就是不增值 。
税,就是纳营业税 。按现行税法规定,其适用的税种主要是按经营主业区分,以工业或者商业(指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对其提供的服务性劳务额视同销售货物一并纳增值税;以服务业为主的,对其货物销售额部分视同提供服务性劳务一并纳营业税 。对于以服务业为主,其单设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的,该单设机构混合销售中的服务性劳务额应与货物一并纳增值税 。
五、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如何确定税率?您好!这实际上是税收法律规定中的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混合销售行为属于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是货物销售额与劳务提供额的的合计,该提供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且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规定的,在计算该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税率:按照增值税税率征收 。兼营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纳税人的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应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即应当将不同税种范围的经营项目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纳税 。当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税率:分别按照增值税的税率、营业税的税率征收,或者一并按照增值税的税率计征 。
六、主营销售兼营服务应如何账务处理及缴纳所得税你好!要分别核算,可以把销售记入主营业务收入,服务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所得税是按利润总额预缴的,年终汇算清缴,不需要分开 。与各种收入的多少没关系 。如有疑问,请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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