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税怎样界定主营业务收入? 是看税务登记证 第一项的 经营范围吗?
主营业务收入是基于你的收入构成 。一般来说,这取决于你的销售比例 。如果你的销售收入涉及不同税目,或者同一税目的不同税目,就应该分别核算,适用相应的税率 。否则,从高征收 。至于营业执照的第一项,和交税没有关系 。纳税要看你经营的本质,而不是营业执照这种表面功夫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大家就把申请3%业务作为营业执照的第一项 。据我个人理解,工商可能有政策混淆的情况 。因为我们国家涉及的税种是国税征收,增值税是国税征收,营业税是地税征收 。有些企业在成立时两者都有,无法预测谁是主业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国税和地税争夺税源,或者双方疏于管理,即营业执照中第一笔业务缴纳营业税,那么这个企业由地税征收管理;如果交了增值税,就由国税来收 。我不知道 。看了我的回复,你清楚了吗?在具体的税收征管实践中,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了解具体的税收政策,既不偷税也不多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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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税金与附加是如何区分?
要缴纳的税种范围很广: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等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工商企业的增值税税额乘以税务局规定的标准% 。
三、如何区分企业所得税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税务局主题主业主线 税务局的主业是如何区分的,主管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的区别】“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日常主营业务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两者之间的差异是相当大的 。企业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 。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捐赠和其他收入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日常销售业务按照规定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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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清楚的区别兼营和混合销售?
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本质区别在于:一是纳税行为不同;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种纳税行为;兼业行为的本质是若干应税行为 。二 。税务处理原则不同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原则是根据企业主营项目性质划分增值税项目;而兼业应分别计算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营改增后兼营和混销的区别1 。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销售行为,但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业务的发生相互独立 。纳税人有销售货物、租赁不动产和销售金融服务业务的;而混合销售是一种销售行为,虽然同时涉及商品和服务,但两者之间存在直接联系或相互从属关系 。比如商场在卖空调的同时提供送货上门和安装服务 。2.在实践中,混合销售和兼营很容易混淆 。它们的共同点是都包括销售货物和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 。不同的是,混合销售行为强调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存在两者的混合,价格难以区分 。兼营销售行为强调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应税项目,即不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同一业务)中或者不同时发生在同一买方(客户)中 。因此,混合销售与兼业的判断标准主要看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行为是否同时发生在同一业务中,如果是,则为混合销售行为;如果不是,则为并发操作 。3.混合销售和兼业经营的性质不同,其纳税原则也不同 。前者是以纳税人的主营业务为基础,对全部销售收入(营业额)只征收一种税,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 。而后者强调的是纳税人可以单独准确核算,那么就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否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这就是营改增后的规定和两者的区别 。我们纳税人要从自身应税行为的本质区别出发,区分两者,依法依规进行核算,做到正确的财税处理,降低风险 。总之,要正确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做到依法正确纳税 。二 。并发操作(一)并发操作的概念和特征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兼营行为 。并发销售不同于混合销售,混合销售中涉及的商品和服务具有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但在兼营销售中,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之间不存在这种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应视为两种应税行为 。如果家具厂向消费者出售家具,但不负责家具的运输,则家具厂的运输设备用于其他运输业务 。(二)兼营时,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应分别核算 。未分别核算的,适用税率高的纳税人兼营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如果销售额没有单独核算,应按照下列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最高税率 。
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4.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三、混合销售(一)混合销售的概念和特点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情形下纳税人的应税行为中即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强调是同一项应税行为行为,原因是由于该货物销售和服务销售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如家具厂向某消费者销售家具并同时负责运输该家具的行为 。(二)混合销售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计征增值税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 。具体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
五、非主营业务收入可以去税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税务局不区分是否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是非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企业发生交易,就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六、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销售行为的区别混合销售就是为纳税人又提供增值税业务,有提供营业税劳务劳务,最后要按照主营业务统一交税 。兼营,就是即提供营业税劳务,又提供增值税的业务,税法规定要各算各的,分别交营业税和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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