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屋出售增值税 销售自建房产增值税如何计算,自建办公楼出售增值税怎么计算

一、自建房产用于销售如何纳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 ,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在2016年5月1日以后建造的房地产时 , 应当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按照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 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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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不动产应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1.根据附件2第一条第八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在2016年4月30日前建造的不动产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 以总价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按5%的征收率计算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 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销售其自建不动产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 以总价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按照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 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二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 , 除特别说明外 , 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在2016年4月30日前建造的不动产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以总价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前转让其建造的房地产 , 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 。纳税人应当按照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以后建造的房地产时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当按照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
三、自建房产出售土地增值税怎样计算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征收范围称为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 特指征收房产税的地区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 ,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收房产税 。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纳税范围 ,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是对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 以房屋的计税残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的特殊财产税 , 其征税对象仅为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商品房;3.税法应当根据房屋的经营方式和使用情况作出规定 。自用的 , 税为利瓦伊
自建房 , 需要缴纳营业税(建筑业 , 自建环节 , 税率3% , 税基根据当地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成本利润率和自建成本确定)、营业税(销售不动产 , 销售环节 , 税率5% , 税基根据当地不动产销售公允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销售环节 , 税基为不动产销售价格减去成本和可抵扣税款等 。税率30%-60% 。不能确定核定征收的 , 要缴纳销售价格的1%-3%)、印花税(销售合同确定时税率很低 , 万分之五)、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附营业税 。这两项的税基是缴纳的营业税 , 税额并不大 。
四、自建房出售要交那些税收 , 个交多少钱? 怎么算的啊? 求求求!!!!!!!!!!!!!!!!!!!!!
1.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0%;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当期预付款应预缴增值税 , 预缴税金=预付款/(1 5%)*5%预提 。借:应交税金——预缴增值税和银行存款 。3.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一并计提缴纳 。4.月末 , 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从“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金——预缴的增值税 , 贷:应交税金——未交的增值税 。5.收到转让的尾款 , 确认收入 。借
:应收账款 , 贷:营业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6.同时结转预收账款借:预收账款 贷:应收账款 。7.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_转出未交增值税 ,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抵减已预交的增值税后 , 当期纳税申报 。如果未抵减预交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即按照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科目贷方余额申报 。
六、出售自建厂房如何缴税出售自建厂房需要缴纳以下几种税:第一 , 自建厂房出售缴“建筑业”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 , 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 , 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 。因此 , 该厂如果要卖厂房 , 要按“建筑业”税目依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对自建行为的计税依据 , 应当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来确定 。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 , 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第二 , 出售厂房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该厂对外出售厂房 , 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不动产”应税行为 , 因此 , 还应依5%的税率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计税依据为该厂出售厂房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三 , 依据上述两次缴纳的营业税 , 还要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四 ,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 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 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因此 , 该厂若出售厂房 , 应就转让厂房的收入减去有关扣除项目后的增值额 , 依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五 ,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 , 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而出售厂房收入属于税法所列举的“财产转让收入” , 因此 , 应并入收入总额 , 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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