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 年所得12万元 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

一、税务局怎么界定个人年收入过12万?
采用纳税人自行申报与税务局重点行业重点人员抽查相结合的界定方法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发〔2006〕120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号)下发后,部分地区要求进一步界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一)除适用《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计算其年所得:(一)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转让特许经营权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不得扣除 。(2)财产租赁所得 。纳税人在租赁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费不得扣除;纳税人从多年财产租赁中一次取得的全部收入,应当视为实际取得收入的当年的收入 。(三)个人转让房屋所得 。个人所得税核定后,按照实际征收率(1%、2%、3%)折算为应纳税所得额(5%、10%、15%),据此计算年收入 。(四)个人储蓄存款和公司债券的利息收入 。视为所有纳税人实际收入当年的收入 。(五)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折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未约定分配比例的,按照合伙人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人同时投资两个以上企业的,以其投资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总和为年收入 。(六)股票转让收入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抵消损失后的正额为申报收入额 。如果损益为负数,则该项收入应填“零” 。二、上述年收入计算口径主要是为了方便纳税人履行自行申报义务,仅适用于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报,不适用于个人计算缴纳税款 。各级税务机关要向社会公布和说明自行申报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计算口径 。3.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或者其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愿委托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签订委托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协议(合同) 。同时,纳税人还应告知受托人所有应税所得项目、收入额、税额等 。纳税年度内,受托人应将全部收入合并申报,并附委托协议(合同) 。税务机关受理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自行申报时,应审核纳税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申报协议(合同) 。不能提供委托申报协议(合同)的,不得接受其自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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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所得12万指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还是年所得额
年收入12万元是指应纳税的年收入 。1.年收入:元指工资薪金收入总额;2.应纳税所得额:指年度收入费用扣除额;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
三、年所得超12万自行申报时,纳税人个人炒股所得怎么确认是否达到12万元?
根据《办法》(国税函〔2006〕1200号)第一条的规定,3360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其年收入: (六)股票转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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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定征收个体户如何判断年所得是否超过12万元
问: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在按照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折算和判断其年收入是否超过12万元?答:根据《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折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口径,折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应当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换算公式为:应税所得率=征收率税率 。但由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无法直接适用该税率 。反过来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应纳税额)税率 。比如2013年个体工商户月定额10万元,个人所得税税率2% 。该个体工商户2013年收入=10万* 12=120万元,全年应缴纳 。
人所得税=1200000*2%=24000元对照税率表,年交个人所得税24000元,应适用第五档即35%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4750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4000+14750)÷30%=110714元所以,该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年所得为110714元,未超过12万元,不需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
五、12万申报是什么意思?年收入达到12万的交个税有什么优惠吗?一、12万申报的意思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年收入超过12万元、在两处以上地方取得薪金等五类情形须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纳税 。年收入达到12万交税并不存在优惠 。所以,也没有申请优惠的说法,只有申报交税 。二、申报所提供的材料如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 。三、申报地点: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扩展资料: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 。这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二、申报税务机关的选择:一是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二是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三是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四是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六、个人所得税年12万所得是怎么计算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所得不含以下所得:(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本办法第六条所指各项所得的年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 。(五)财产租赁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六)财产转让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除按照《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计算年所得以外,还应同时按以下规定计算年所得数额:?(一)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二)财产租赁所得 。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三)个人转让房屋所得 。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四)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 。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五)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六)股票转让所得 。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到时候填表格参照上面的规定就可以了~~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 年所得12万元 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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