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两处收入个税申报 两个以上个税如何申报,两处任职个税如何申报

一、一个人在两个地方有收入,个税如何申报
【个人两处收入个税申报 两个以上个税如何申报,两处任职个税如何申报】如果一个人在两个地方都有所得,可以在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超额收入可以有选择地固定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第《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三)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四)无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论个人所得税是否已足额缴纳,均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的纳税人,在取得所得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下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延伸信息《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取得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所得的纳税人,在下列地点进行纳税申报: (一)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在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固定申报 。(二)在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在中国的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应选择其中一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固定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应当向在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

个人两处收入个税申报 两个以上个税如何申报,两处任职个税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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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在两家及以上公司任职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如下:3360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方取得工资收入的纳税人,应当先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方的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再按照规定扣除20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其中一处受雇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3.备案时填写《个人所得税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表》 。在各地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单位代扣代缴的税款发出后,再补缴税款自行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其中一处受雇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申报时填写《个人所得税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表》 。在各地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单位代扣代缴的税款发出后,再补缴税款自行申报 。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减除费用5000元和专项扣除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不再附加扣除 。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三、一个人在两家公司任职个税如何申报?
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便民、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的,应当向纳税人就业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不为雇主工作的纳税人,应当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应当向扣缴义务人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要求:1 。纳税人2019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纳税人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中纳税但年综合所得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中应缴纳的税额不超过400元;纳税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办理年度决算退税 。2.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受托人需要与纳税人签订授权委托书 。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 。发现纳税人申报信息有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进行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进行更正申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处理的公告
个人两处收入个税申报 两个以上个税如何申报,两处任职个税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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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两家公司怎么申报
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便民、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或者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的,应当向纳税人就业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没有就业 。
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要求规定:1、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2、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五、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怎样申报个人所得税咱们先来看看个税改革前,是怎么规定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单位各自完成扣缴申报,基本减除费用以及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减除 。个人在次月的15日内履行自行申报义务,税款多退少补,一般情况下补税的情况比较普遍 。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纳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在这个前提下,(居民)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单位预扣预缴税款,分别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但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仍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扣除 。等到年终后,将两处及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分别并入综合所得,如果综合所得符合汇算清缴的情形,由纳税人于次年的3-6月,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纳税人如何判断是否需要汇算清缴呢?很简单,就是将自己两处及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合计,再减除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看看是否超过6万元;超过了,就需要汇算清缴,不超过,可自行决定是否汇算清缴 。
六、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收入如何申报1,这种情况下,职工在企业领取(时间与金额均不固定)的收入部分,应当按照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计算个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自行纳税申报 。应将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填写《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补缴差额) 。办理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需携带已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一式二份)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载明其所有任职单位名称、各任职单位收入情况等信息的纸质材料 。也就是应当将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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