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人在两处拿工资如何申报个税?
【个人所得税两地申报怎么办 两处工资所税如何申报,5000工资扣除多少税】把两个地方加起来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一、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综合所得,专项扣除后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余额超过6万元的;(二)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年度综合所得减除专项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六万元的;(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4)纳税人申请退税 。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工作或受雇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报送至《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有两个以上就业单位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单位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没有就业或者就业单位的纳税人,应当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有关的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或者按照规定报送 。信息分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II 。企业所得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个人承包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包括下列情形: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从事国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三)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分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每个月或季度结束后15日内,纳税人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提交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在两个以上地点取得经营所得的,应选择向经营管理地之一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年度汇总申报,提交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 。取得应纳税所得额但未向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而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按照下列情况进行纳税申报: (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办理 。(二)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于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个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临时离境除外),应当在离境前进行纳税申报 。(三)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次年6月30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报送至《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
四 。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或者受雇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内没有就业或者就业单位的,向在中国境内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住所地与在中国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无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办理境外所得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另行通知 。五、因移居国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因移居国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结清税款 。(1)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尚未完成上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应与注销户籍税务申报一并办理 。(二)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业务收入的,还应提交《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尚未结清上一年度经营收入的,应与注销户籍税务申报一并办理 。(三)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申报上述所得在该年度的纳税情况并报送至《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四)纳税人有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纳税人分期缴纳税款而未缴纳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未缴纳的税款 。(五)纳税人办理注销户口纳税申报时,需要申请专项附加扣除或者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 。不及物动词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两个以上地点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个工作或者受雇地点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
七、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八、其他有关问题(一)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一并报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申报或者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还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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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怎样申报个人所得税咱们先来看看个税改革前,是怎么规定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单位各自完成扣缴申报,基本减除费用以及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减除 。个人在次月的15日内履行自行申报义务,税款多退少补,一般情况下补税的情况比较普遍 。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纳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在这个前提下,(居民)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单位预扣预缴税款,分别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但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仍只能选择一个扣缴单位扣除 。等到年终后,将两处及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分别并入综合所得,如果综合所得符合汇算清缴的情形,由纳税人于次年的3-6月,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纳税人如何判断是否需要汇算清缴呢?很简单,就是将自己两处及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合计,再减除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看看是否超过6万元;超过了,就需要汇算清缴,不超过,可自行决定是否汇算清缴 。
三、新个税下两份工资如何申报法律分析:1.同一月份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任职单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以本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无需考虑其他任职单位 。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应当核实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年终汇算清缴) 。2.个人两处以上取的工资收入,不可以由一方单位代理合并申报纳税,该事项属于个人自行申报事项 。3.现行政策,对于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要求按月合并申报,但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申请补税和退税 。法律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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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有两处以上的如何申报,在哪里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规定:(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扩展资料:征税对象: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五、两份工资怎么缴个税??两份工资怎么缴个税?同一月份存在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任职单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以本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来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无需考虑其他任职单位 。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应当核实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收入,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年终汇算清缴) 。方法/步骤分步阅读1/10【例】某个人在A单位每月工资为10000元,在B单位每月工资为12000元,A单位和B单位各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时都可以减除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102.个人两处以上取的工资收入,不可以由一方单位代理合并申报纳税,该事项属于个人自行申报事项 。3/103.现行政策,对于居民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要求按月合并申报,但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申请补税和退税 。4/10【接上例】该个人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按照“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其中只能减“一个”减除费用六万元 。5/104.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还同时有多项符合规定的专项附除项目,不是说所有专项附除项目只能在一处扣,只是说同一专项附除项目不能同时在两处扣 。6/10【例】某个人在A\B单位同时取得工资薪金,同时有一个子女的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则:选择一: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都在A或B单位扣选择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在A单位扣,赡养老人专项附在B单位扣 。选择三:子女教育专项附在B单位扣,赡养老人专项附在A单位扣 。7/10选择四(不行):子女教育专项附在A单位扣,还在在B单位扣 。8/10【例】某个人在A\B单位同时取得工资薪金,同时有二个子女的子女教育附,可以选择二个子女的子女教育附在其中一个单位扣除,也可以二个子女的子女教育附分别在不同的单位扣除 。【提醒】员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专项附信息,每项的申报方式要选定为“通过扣缴务人申报”并选定给指定的单位 。9/105.居民个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两处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都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同一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如在不同月份分别取得年终奖,可选择将其中某一个月份领取的年终奖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一月在另一个单位领取的年终奖则应并入当月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0/10如两处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可以合并,并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纳税,即在取得收入的次月先由各单位分别代扣税款,个人通过相关渠道办理合并申报 。
六、一个人在两个地方有收入,个税如何申报一个人在两个地方有收入,可以在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 。多出所得可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取得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所得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