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委托研发费用 如何填,委托别人研发计入研发费用吗

一、委托外部或者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该填写在归集表哪一栏里
应该收进企业管理费-R& amp;首先是费用 。根据《技术开发和新产品试制费财务处理规定》,新产品试制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范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试验费、样品、样机和通用检测手段购置费以及企业管理费用,应当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计入全厂生产的各类产品成本 。

受托方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委托研发费用 如何填,委托别人研发计入研发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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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研发费用的辅助账,需要设置填报研发费用明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附件2“R& amp;委托研发支出 。d、委托方与受托方有关联关系的,应根据R& ampd.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的支出 。没有关系的,根据相关凭证在序号7中登记(即不需要填写委托研发明细;d费用) 。
三、什么是研发支出辅助账,要怎么填呢?
据我所知,辅助账户汇总表是根据项目辅助账户填写的 。可以计入福利费、研发费;d支出—-费用化支出—-福利支出 。根据税法,辅助账户是从会计账簿中取出的 。辅助账户的内容不得与账簿数据一致,但要小于账簿数据 。基本步骤如下:首先辅助账要从会计账簿中取出,最好同步,即会计做一个R& amp支出,辅助账户后会有记录 。其次,辅助账不是从会计账簿上抄来的,而是根据税法分析填列的 。填表顺序如下:第一顺序:填写R& ampd支出,然后填写研发汇总表;d支出明细账,最后填写扣款和收款表 。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R& ampd支出每日清,每月结,会计账簿逐级跟进 。顺序二:倒着填,先填加、减、收款表,再填辅助账汇总表,最后填辅助账明细表 。这个条件是:企业平时没填补充账,只好申报备案,临时抱佛脚,然后先“秀”表 。我敢赌一块钱,很多企业都是这么做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明细科目明细不需要存档,企业将保留它们以备将来参考 。填表规则如下:规则一:明细科目明细的数据要汇总在明细科目汇总表中,明细科目汇总表的数据要汇总在加减收款表中 。规则2:对于R& ampd项目,填写明细科目清单 。规则3:一个研发项目可能处于研究阶段、开发阶段或完成阶段 。因此,应该为费用填写一个表格,为资本化填写一个表格 。费用表和资本化表是一样的,不同的是费用表、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和表内余额都填零,而资本化表、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和表内余额,不仅有数字,还标明了借款方向 。规则4:一个R& ampd项目可能有不同的形式,如独立研发;研发和委托研发 。每个表格都应该填写一张表格 。规则5:对于许多R& ampd项目,应填写详细的研发清单;d.企业要增加或扣除的项目,填写的数据要添加到辅助账户汇总表中 。对于R& ampd企业不准备增减的项目,明细表也应填写,但不必在辅助科目汇总表中增减数据并留存备查,以检查增减数据的准确性 。当然,如果你不厌其烦,根本不填,估计也没人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近日发布《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中增加两个报表:一是《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二是《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随纳税申报表一起提交 。同时,“A107014研发进度计划”的报告;d费用加计扣除”和《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的验证规则 。(一)“采集表”的填报按照97号公告的要求,将“采集表”作为《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的附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增加表格名称和“采集表”填报信息的选择 。相关企业在填写《征收表》时仍应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A107014,以下简称《明细表》) 。填写“明细表”和查看“收集表”的规则如下:1 。研发的细节 。“详细清单”中的项目可以省略;2.“明细清单”的“合计”行第14列“本年R& ampd费用加扣款”,等于“征收表”的序号9 。
出可加计扣除总额”;3.“明细表”的 “合计”行的第18列“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4.“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等于“合计”行的第14列加上第18列 。(二)资料报送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件第六条,申报及备案管理 。1.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3.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6)“研发支出”辅助账;(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应当在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至于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就可以了 。
【受托方研发费用账务处理 委托研发费用 如何填,委托别人研发计入研发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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