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税前扣除吗 发放降温费如何扣个税,防暑降温费算个税吗

一、老师,防暑降温费要扣个税吗
我的解释不够权威,还是送你一份税务局的报告吧 。我觉得解释的很详细 。个人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的文件说免征,那么冬季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就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我看到有的地税局在实际操作时是允许在一定限额内抵扣的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确认你在你所在地区是否对这笔收入缴纳个税,那就再咨询一下地税局或者相关部门 。冬季取暖费和防暑降温费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日期:2003年6月 。最近,我们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很多纳税人对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疑问 。很多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以为,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原因是根据《地税函[2002]251号》条的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和劳动保护费的允许税前扣除标准分别为650元、200元和600元 。企业支付的上述费用在限额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上述费用直接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不计入企业应付工资总额,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首先,上述费用未计入企业应付工资总额 。需要理解的是,限额内缴纳的部分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而不是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与个人就业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分红、补贴等收入,而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是与个人就业有关的收入 。有人认为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都包含在应付福利费中,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补贴和补助,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文件,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授予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转让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遣散费、退休工资、退职工资和生活补贴;(八)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九)对存入银行个人账户的下列专项基金或按照国家或省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纳的基金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b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0)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国家统一发放的补贴、津贴,包括独生子女费补贴;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不计入基本工资补贴、差额津贴和家属副食补贴;儿童保育补贴;差旅补助和餐饮补助 。综上,我们认为,根据规定,企业向职工支付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和劳动保护费应当并入缴费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并
高温和防暑降温补贴需要计入劳动者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征收个税:如果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温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有明确答复,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要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其他与就业有关的收入”的政策进行控制和执行 。除国家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外,凡是属于工资薪金范围内的收入,都要照章纳税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的防暑降温补贴应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二、高温补贴和防暑降温扣个人所得税吗?
只要属于个人收入,就要交个税 。收入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对配偶和子女的慰问以及其他收入 。降温费是补贴,要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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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降温费是否计算个税?
企业支付的防暑降温费和冬季取暖费,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受雇或者受雇有关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外国和国际组织授予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转让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遣散费、退休工资、退职工资和生活补贴;(八)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税务登记 。
人所得税;(9)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下列专项资金或资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得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A住房公积金;B医疗保险金;C基本养老保险金;D失业保险金;(10)另据国税发[1994]89号文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包括独生子女费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因此,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应属于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且不属于免征范围,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标准缴纳个税 。
五、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是否计入工资,交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呢?【防暑降温费税前扣除吗 发放降温费如何扣个税,防暑降温费算个税吗】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但有限制,重点在最后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国税函〔2009〕3号文件将防暑降温费纳入福利费的范围,只要是企业合理的支出,即使超过本地劳动部门发布的发放标准,也可以在福利费范围内列支 。这与原来的税务处理规定相比有了较大变化 。关于防暑降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目前各地出现了不同的做法 。比如,河北省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6号)第三条规定,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原先,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规定,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 。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 。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如,北京市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120元,从事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0元 。因此,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规定标准都需要作纳税调增 。这与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不同,企业应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使超过标准,也可以据实扣除 。
六、发放降温费,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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