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有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如何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记账

一、一般纳税人如何交纳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
按照当月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其中:城建税按其金额的7%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按其金额的3%计算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其金额的2%计算缴纳 。分录如下:借:营业税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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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业纳税人如何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项目所在地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如何预缴?第一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跨地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在建筑劳务发生地和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以预缴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按照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财税[2016]74号文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应把握以下几点:1 。计税依据:预缴增值税;2.税率和征收率:项目所在地的城建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主管税务机关: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 。二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如何缴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第二条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计税依据,按照机构所在地适用的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税[2016]74号文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时,应把握以下几点:1 。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税率和征收率: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主管税务机关: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风险:1 。增值税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 。2.增值税需要在机构所在地申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需要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但不需要汇总申报 。3.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城建税时,机构所在地与项目所在地的税率不同,不需要补税 。
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应该什么情况下缴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以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基础计算缴纳的 。如果这三项税费在你当月为零,就不用交了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1 。计税依据:1 。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奖惩,按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为基数 。教育费附加是对市县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三种税征收的附加税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数额为基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 。收藏率:1 。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数,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为7%,县城和乡镇为5%,其他地区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数,按3%计算 。3.计算公式;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2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4 。会计分录1 。支取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3354城建税贷:应交税金3354教育费附加2 。结转时借款:本年利润借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 。上交时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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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1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方法如下: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数,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其中市区为7%,县城和乡镇为5%,其他地区为1%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3%缴纳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城建税的计算公式: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如下:1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和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和增值税同时缴纳;2.加强城市的维护和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和建设的资金来源 。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机关征收,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项用于发放
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六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
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的计算:一、计税基础: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征收率: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三、计算公式;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四、会计分录1、提取时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2、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3、上交时借:应交税费——城建税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等
六、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政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缴纳?是否考虑免抵部分?回答各种都有,真理是?一、如果免抵退系统中有需缴纳增值税的话汇总表正常的话就不会出现免抵税额了 。二、按免抵税额50W*0.07计提城建税 。三、增值税附征按照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另外生产企业免抵退的还应该按照免抵退汇总表的第二十五栏金额缴纳附加税 。也就是说,如当期既有内销也有免抵退的,应该缴纳的附征税就因该是上述两项的合计 。1、直接用汇总表25栏的免抵额乘以城建税税率即可 。退税的那部分增值税实际应该已经缴纳了附加税 。2、如果是政策性减免的先征后退(或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的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与增值税一起退 。如果是出口退税,根据增值税完税证只退增值税,不退附加 。扩展资料:一、凭证条件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二、时间条件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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