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占用税在哪里缴
【临时占用耕地缴纳耕地占用税 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一年土地使用税】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新耕地占用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以下纳税对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这一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是指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其中,决定耕地占用税征收对象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建设行为,二是被占用的耕地 。二 。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及纳税义务时间的通知》(财税[2007]176号)第《通知》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时间为纳税人接到土地管理部门通知办理农用地占用手续之日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在实际占用耕地之日 。3.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为计算单位,按照规定的税额一次性征收 。根据上述规定,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也就是说,企业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的通知之日,就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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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耕地占用税应该谁缴纳?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等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为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税额标准)第五条耕地占用税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下同)的地区,每平方米10元至50元;(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每平方米8元至40元;(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每平方米6元至30元;(四)人均耕地3亩以上的,每平方米5元至25元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适用的地方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平均税额 。第六条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极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第七条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在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增加50% 。第八条下列情况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的耕地;(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的耕地 。第九条铁路、公路、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的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率征税 。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前款规定情形的耕地占用税 。第十条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属、残疾军人、孤寡老人和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贫困山区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的用地标准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有困难的,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第十一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免征、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第十二条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的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
主要包括:1 。提高耕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以及修建排水、碱改、荒地治理、深耕改土、培肥地力等工程措施所需的各种费用;2、扩大耕地量、开垦耕地荒地、滩涂、废弃荒地、闲置废弃地等支出;3、新建和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溉渠道、防渗工程、打井设施等工程费用;4.在原有耕地和扩大耕地周围实施生物措施保护耕地,营造农田防护林,对种子、苗木、工具等给予财政补贴 。水资源保护和维护所需;5.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及采用先进农业科技措施的费用;6.耕地开垦、整治等大型开发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前期调查、论证、规划设计所需的配套资金;7.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农业土地资源开发项目的贴息支出 。来源:百度百科——耕地占用税
三、耕地占用税怎么征收
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法》
用税暂行条例》 。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耕地占用税的特点:1、具有行为税的特点;2、具有税收用途补偿性的特点;3、实行一次性征收;4、耕地占用税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分别规定单位税额;5、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的确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三、耕地占用税的税额(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含1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2元至10元;(二)人均耕地在1亩至2亩(含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6元至8元;(三)人均耕地在2亩至3亩(含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3元至6.5元;(四)人均耕地在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为1元至5元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四、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耕地占用税的减免(一)部队军事设施用地;(二)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三)炸药库用地;(四)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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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根据《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第二十六条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应在获准占用应税土地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应在实际占地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三十二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面积)为计税依据,以平方米为单位,按所占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扩展资料:根据《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应税面积不能及时准确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占地情况核定征收耕地占用税,待应税面积准确确定后结清税款,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耕地占用税税款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省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困难是指以下情形之一:(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第三十九条 涉及耕地占用税的税收违法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
五、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规定的?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上述耕地,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建房,指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在认定耕地占用税纳税人的时候,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上述文件中没有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没有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占用园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占用下列农用地建房和从事其非农业建设的,比照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一、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二、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三、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和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四、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和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水面和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五、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上述农用土地的,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上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单位、个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期间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以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可以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上述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 。
六、耕地占用税缴纳是纳税主体,因为储备交易中心是从农民或其他土地使用者手中购来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新的耕地占用税征收条例和实施细侧耕地占用税只征收一次,储备交易中心再卖给其他使用者是征收契税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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